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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2024年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2024年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合理配置我县教育人才资源,我县决定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员120名,本次赴陕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12名,此次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树德中学淮州学校位于金堂县淮州新城,为县教育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由金堂县人民政府与成都市树德中学重磅合作打造的一所寄宿制公办完全中学。学校由成都市树德中学选派管理团队,按照教师自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两自一包”管理模式运行。学校教职工待遇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并按月进行发放。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成都市金堂县2024年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简称《招聘岗位表》)。应聘考生系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9月23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师德师风不良记录的,以及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5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陕西师范大学专场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5: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东广场

其他场次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以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ntang.gov.cn/jtxrlzy/index.shtml)上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及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参加报名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1)2025年高校毕业生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成都市金堂县2024年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一份(附件2,附照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在校学年成绩单(加盖鲜章)、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以及自身各种奖励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和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其他社会考生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成都市金堂县2024年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附照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自身各种奖励等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和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初面环节。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用初面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初面:以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求职意愿、基本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等内容进行考察,初面考官综合评议,量化打分。经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研究,根据该组考生表现情况,依据初面成绩高低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综合面试人数1:2—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原则上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综合面试人数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

2. 综合面试:采用综合素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采取说课、问答、交流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修养等内容,满分为100分。招聘考核小组根据综合面试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综合面试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签订协议。已签订协议岗位将从招聘总需求中调减,不再纳入下一场招聘活动。因放弃签订协议而出现的空额,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根据岗位紧缺情况和考生综合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试时间地点

初面资格审查合格后立即进行;综合面试根据初面入围人员情况决定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六、体检

已签订协议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因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根据岗位紧缺情况和考生综合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根据岗位紧缺情况和考生总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025年高校毕业生拟聘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到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交验与报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经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未经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同意,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违约。

八、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金堂县人社局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原则上不递补,是否递补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根据岗位紧缺情况和考生综合成绩等情况来综合评定,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金堂县工作时间满8年后(其中:公费师范本科生应在初聘单位工作时间满6年,其余聘用人员应在初聘单位工作时间满5年),方可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九、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堂县教育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监督电话:金堂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4991578

政策咨询电话:金堂县教育局人事科028-84994015

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28-84997012

十、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ntang.gov.cn/jtxrlzy/index.shtml)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规定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因报考者不及时、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各环节的考聘工作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按《考试通知书》中的岗位参加面试,考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报考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成都市金堂县2024年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成都市金堂县2024年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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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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