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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2025年度教师招聘公告(36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2025年度教师招聘公告(36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决定开展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2025年度赴区外院校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学校招聘教师36名,其中: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3名、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13名、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9名、多伦县第三中学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2日(不含)至2006年10月22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条件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22日(不含)至2006年10月22日(含)期间出生),应聘人员年龄认定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6.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对“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条件放宽至大学本科及学士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以2022年2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教研函〔2022〕1号)为准。

7.具有相应等级、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等级、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

8.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本科或研究生)及其他资格条件。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由招聘单位结合应聘人员的所学课程、成绩单、研究方向等情况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2024年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应聘人员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地点

①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1楼多功能厅三,2024年10月22日上午8:30—11:00;

②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东201,2024年10月24日上午8:30—11:00;

③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教师教育学院就业处B111,2024年10月26日上午8:30—11:0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所需材料

(1)《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即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025年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海外高校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海外高校已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电话或报名微信群告知应聘人员。

2.考试方式。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0: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比例的岗位,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初试结束后,按照10:1比例确定该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超过10:1比例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初试。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仅用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计入面试成绩。如因初试成绩并列,出现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超出规定比例的情形,相关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下同)”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英语、日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英语、日语面试,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5.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三所区外院校招聘工作全部结束后,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音乐、体育教师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按照试讲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试讲成绩也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6.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网(http://jyj.xlgl.gov.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锡林郭勒教育”上公布。

7.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8.对无人报名或面试后形成的空缺岗位,可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调剂招聘。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对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考察

1.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xlgl.gov.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锡林郭勒教育”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列编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4)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6)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岗前培训。由招聘单位隶属关系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5.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受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及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

(二)对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岗位回避、履职回避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具体以《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为准。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

0479—826894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中小学教师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附件3.招聘单位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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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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