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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苍梧县2025年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专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梧州市苍梧县2025年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专场)

为补充2025年苍梧县中小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空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振兴。经研究,决定组织苍梧县中小学校赴南宁师范大学进行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招聘30名紧缺专任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报名:2024年11月21日-11月28日11:30,扫描报名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

(二)现场确认:2024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招聘现场。

(三)笔试:2024年11月30日12:00-12:45,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笔试具体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四)面试:2024年11月30日14:00,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性质、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5年苍梧县中小学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南宁师范大学专场)》(附件2)。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2025年毕业或2024年、2023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正式就业即未办理过实名编制或者聘用控制数手续。

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五)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

(六)具有相应科目的教师资格证(2025届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能提交教师资格证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苍梧县人民政府、苍梧县教育局网站及区内外相关大学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第一步,网络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1月21日-11月28日11:30),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1)填报个人信息。

2.第二步,现场确认。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1月30日9:00-11:00),持个人相关证件、材料在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只允许报1个岗位)。应聘者应提前下载《2025年苍梧县中小学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填写完整,由本人现场签名确认。

以上两步全部完成并且材料符合要求方算报名成功。

3.现场确认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苍梧县中小学校招聘展位)

4.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2025年毕业生: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

③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④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份。

(2)2023年和2024年毕业生: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③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份。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如应聘者因报名资料缺失或不达本公告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要求,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现场确认时只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未列入参加笔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不予返还,按有关规定销毁。

(6)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须报相关部门同意批准后方能开考。

(三)领取笔试通知书

考生完成网络报名并现场确认后,到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苍梧县中小学校招聘展位)领取《笔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12:00开始,迟到15分钟禁止进入笔试考场,笔试时间共45分钟。

2.笔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笔试具体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3.笔试内容: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总分值100分。

4.注意事项:考生只能选取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笔试,笔试时须携带《笔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黑色签字笔进入考场,其它与笔试无关的物品禁止带进笔试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5.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六)面试比例

经审核合格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由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六、面试

(一)面试考评小组成员

每个招聘职位面试考官共7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14:00,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课堂片段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教学仪容、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内容现场抽选,面试总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英语专业除外)。

3.面试考生不能带任何物品进入面试考场。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已达到签约条件人选毁约或者放弃,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按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面试成绩计算

1.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各方面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单项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面试考点的设置

面试考点设面试考场、考生候考室、考生考后休息室、考务办公室等,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除引导员、候考室工作人员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生候考室。

(七)面试纪律要求

1.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2.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计0分。

3.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官、考场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各考场监督员统一保管;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与面试不相关的个人物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候考室工作人员、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务办统一保管。

4.听从指挥,服从封闭管理,控制活动范围,维持面试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确保安全、安静和保密。

七、考察

主要考察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包括性侵违法犯罪和丧失、撤销教师资格等信息查询,一旦核实,将不予录用。

八、体检

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可由下一名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梧州人才网和苍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有关办理聘用手续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由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苍梧县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苍梧县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苍梧县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苍梧县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苍梧县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苍梧县教育局主管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二、回避制度

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参加笔试、面试者具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情况应当回避的,应及时向考务办公室申请实行公务回避。

十三、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苍梧县教育局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四、其他

咨询电话0774-2671533、0774-2663503,监督电话0774-2663600。

附表:1.2025年苍梧县中小学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二维码(南宁师范大学专场)

2.2025年苍梧县中小学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计划表

3.2025年苍梧县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梧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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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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