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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9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90名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市直教育系统教职工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玉林市教育局直属15所学校决定近期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对象及岗位

时间: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16日(其中11月30日—12月6日为网上报名时间,12月14日上午为现场报名[9:00-10:00]和资格复审时间,12月14日下午-12月16日为考试和签约时间)。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市雁山街道雁中路1号)。

招聘对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和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 共190名,详见《2024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近2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等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至2006年11月30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应届毕业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其中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和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对应。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应聘,但在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认证报告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条件见《2024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已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高校、中职学校教职人员控制数,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等);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相结合,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本次报名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现场咨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30日9:00-12:0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8:00-12月6日17:00。

2.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先确认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身份和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单位后再报名。

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签订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考察时(2025年1月)因用人单位不同意或拖延终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而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ylsjx.cn/)进行报名,填写《2024年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免冠正面浅底彩色证件照片(须为jpg格式,不大于100K,建议底色为白色)。

4.填写要求。填写前请先查看填写说明(附件3)。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相关材料原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尤其是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个人简历[2023届、2024届毕业生的简历时间不可间断且要注明非在编]、家庭主要成员等),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5.结果查询。报考者在报名后应注意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12月6日17:00前,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后报考者应立即电话告知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6.打印报名表。请报考者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自行打印《2024年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该表格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

7.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

8.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仍须在12月14日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

1.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4日(星期六)9:00-10: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3)填写信息,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需进入小程序填写报名信息。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者可在现场进行报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无需在现场重复报名,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即可。

2.现场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有以下两种情形视同为无效报名:(1)同时现场报名多所学校;(2)已经网上资格审查且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其他岗位。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14日(星期六)9:00-11:30,逾期不再接受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否则所报的所有岗位视同审核不通过,如因此失去考试机会,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

4.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就业指导中心二、三楼。

为避免出现因现场报名或资格复审人数多而失去报名或因审核不通过改报其他单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合理选择报名方式、安排时间。

5.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返还。

(3)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验讫后留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面试成绩等证明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讫后留复印件。

(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要求本人亲笔签名。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审核同意,按实有人数进入笔试;取消开考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或邮箱通知报考人员。

2.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12月14日下午,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招聘群另行通知,请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密切关注招聘群的通知。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德育工作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用具(2B铅笔等)。

(3)笔试结束后,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随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4)笔试结束后,在招聘场地张贴笔试成绩。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教师岗位面试使用的教材详见《2024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教材版本》(附件4)。

(1)面试人选确定: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选将由招聘单位于12月14日电话或短信或招聘群通知,考生在接到通知后,要求在一个小时内及时回复,如因未接或无法接通或关机等原因未能及时回复或接收信息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初定12月15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聘单位在招聘群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①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②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③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④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4)面试结束后,在招聘场地张贴面试成绩。

(5)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总成绩计算方式与同分处理办法

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签约人选。

5.确定签约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由招聘单位于面试成绩公布当天或次日通知拟签约人员进行签约。

6.与拟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与拟签约人员现场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和《就业补充协议书》,《就业补充协议书》由用人单位提供,如需了解协议内容的拟聘人员可电话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未签订“三方协议”的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时间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发布公告。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玉林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五、请广大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六、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八、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73373(玉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咨询电话: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0775-2684011(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1.2024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3.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填写说明.doc

4.2024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教材版本.docx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玉林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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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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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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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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