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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14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漳州市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141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实施“万才聚漳”行动计划,精准引进各类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2024年“人才漳州月”活动安排,结合实际,拟面向全国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141名。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2023、2024、2025届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即: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2023、2024、2025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岗位表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2024、2025届毕业生。对年龄、学历、毕业时间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

详见《2024年漳州市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2025届毕业的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须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岗位要求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师范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放宽到2025年7月31日,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其他条件见《2024年漳州市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8:00—2024年12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漳州”模块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发现报考多个职位的考生,取消全部考试(录用)资格,请考生诚信参与考试。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漳州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然后再进行面试。笔试确认请于2024年12月16日8:00至12月17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方可参加笔试。

(二)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取消开考的岗位,该岗位通过初审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六、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讯通畅。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专业条件审核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报考者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七、考试方式

1.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内的(含1:10),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2.笔试+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然后再进行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类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只作为筛选进入面试人员的手段,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3.面试拟于2025年1月上旬在漳州举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通畅。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无特殊原因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不合格。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方可列入拟录用对象,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九、选岗

同一岗位需要选岗的,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岗,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不选岗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十、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漳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就业协议

考生选岗后即与拟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拟录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中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已签订协议的拟录用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聘用核准

1.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以下简称《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2.所有招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录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3.最低服务年限由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或在岗位需求信息表中进行明确。

十三、其他说明

1.在编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已签约的对象解除就业协议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符合我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4.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漳州市专项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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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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