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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2025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2025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旗战略,根据《关于通辽市落实“英才兴蒙”工程的实施意见》(通党办发〔2024〕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旗县市区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通人才办发〔2024〕1号)、《科左后旗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后党发〔2023〕7号)精神,坚持公开招聘进人主渠道前提下,为切实解决我旗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采取刚性引进方式引进人才39名,其中,旗委党校计划引进6人、农牧系统计划引进3人、教育系统计划引进30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科左后旗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要求:

(1)旗委党校、农牧系统岗位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学历学位俱全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普通高校学历学位俱全的硕士研究生(留学归国应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具有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要求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2)教育系统岗位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院校公费本科师范生;省(部)属重点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海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绍兴文理学院、信阳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生(不含专升本);学历学位俱全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5.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16日(不含)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2月16日(不含)以后出生;

6.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须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认证,并所学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7.符合《岗位计划表》所列岗位引进条件和其他条件;

8.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含《岗位表计划》中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2024年12月16日(不含)之前。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籍或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因违法违纪违规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含在校受过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7.科左后旗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报名前(不含报名日)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对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及报名要求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sign.naimanyun.cn)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使用电脑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严禁同一个报名人员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不能确认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2.报名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无最低服务年限”。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3.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0日17:00。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和旗人社局根据引进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因所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后果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0日18:00。

3.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引进程序。报名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3:1的(不含),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引进;报名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引进。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需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科左后旗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于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s://sign.naimanyun.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笔试公告(资格复审等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请务必提前打印)。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100分,总分200分。两科权重比例各占50%,其中,旗委党校、教育系统引进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农牧系统引进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类别为旗委党校、农牧系统岗位综合管理类(A类),教育系统岗位中学教师(D类)。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以人才引进笔试公告和准考证为准。

4.笔试总成绩从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5.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应用能力×50%。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引进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的,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引进人员,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考生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1.根据引进人才岗位的要求,旗委党校、教育系统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农牧系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旗委党校、教育系统引进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农牧系统引进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引进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2.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含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英语等外语类教师岗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种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通知详见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站。

6.总成绩计算方法

旗委党校、教育系统岗位引进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农牧系统岗位引进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引进人员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考生从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7.每组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考官由具体相应资格的人员或有关专家担任,原则上考官应全部异地聘请。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取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领导小组指定的旗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5.被考察人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引进资格。

6.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取消其引进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阶段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九)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第一个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引进人才在本旗内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

四、取消资格情形

(一)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五)拟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聘用或录用文件为准),取消引进资格;

(六)拟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人员管理与工资待遇

本次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规定和《科左后旗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引进人才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并设立受理监督电话。

(三)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资格审查应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的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引进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引进的情形,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引进人才工作的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密切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仔细阅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科左后旗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中的未尽事宜,由科左后旗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1.科左后旗2025年部分事业公开引进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综合类岗位).xlsx

2.科左后旗2025年教体系统事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教育系统).xlsx

科左后旗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

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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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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