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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2025年扬帆绿都·圆梦三明”教育类高端人才专项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三明市2025年扬帆绿都·圆梦三明”教育类高端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5年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4〕23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将组织市属部分教育类事业单位赴福建省高校开展“扬帆绿都·圆梦三明”2025届教育类高端人才专项公开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三明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类高端人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6名,招聘信息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三明市教育局网站(http://smjy.sm.gov.cn/)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如下,各高校现场发布的招聘岗位将根据之前场次招聘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之前场次已完成招聘的岗位不再带入之后场次),建议外地考生提前对接高校申请入校参会事宜和致电招聘单位详询各场次剩余岗位情况后,合理规划安排行程:

主管

部门

招聘

单位

经费方式

招聘岗位

岗位

代码

招聘人数

免笔试

类型

岗位资格条件

备注

最高年龄

专业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性别

招聘对象

其他条件

联系

电话

三明市第九中学

财政核拨

专技人员

(高中数学教师)

0101

1

研究生免笔试

35

数学类,数学教育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具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饶老师

0598-

8239729

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财政核拨

专技人员

(高中物理教师)

0102

3

研究生免笔试

35

物理学类,物理教育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具有高级中学物理教师资格证书

三明市列东中学

财政核拨

专技人员

(初中数学教师)

0201

1

研究生免笔试

35

数学类,数学教育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具有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财政

核拨

专技人员  

(初中化学教师)

0202

1

研究生

免笔试

35

化学类、化学教育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具有初中及以上化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下同),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三明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未达到与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

  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2.报考者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取得的学科相关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科目、学段一致,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说明。

  4.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和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其中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5年9月30日,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5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即进行考试,考试安排由现场工作人员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招聘会当日携带报名材料并配合各高校入场要求有序进入会场,校外报考者请提前对接高校申请入校参会。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请考生诚信参与考试。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有:《三明市事业单位2025届教育医疗高端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就业推荐表》、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提供笔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已经毕业的报考者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三明市事业单位2025届教育医疗高端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高校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闽南师范大学

12月26日

下午13:30-15:00

漳州市芗城区县街36号,江滨校区弦歌广场

福建师范大学

12月28日

上午9:00-11:00

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科技路1号,旗山校区(具体地点待定,详见现场引导牌)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各个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原则上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通过主题问答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人时,该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考生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如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并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请报考者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核

  由用人单位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并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闽教师〔2024〕3号)进行准入查询。

  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了解是否存在违法犯罪、失信情况和经商办企业行为,同时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考试成绩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如考察对象为2025年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方可提出调动(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保证人才队伍的稳定。

  八、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98-750660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598-8231209(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由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三明市事业单位2025届教育类高端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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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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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2026年普通话测试第一次报名公告

海宁市2026年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一次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条件

    已经在其他普通话测试机构报名或上次普通话测试还不能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查询到成绩的,不得在本测试点报名。

二、报名须知

1.考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本次报名对应的测试日期为:6月28日。测试地点在海宁市硖石街道新海大楼(平阳路456号),相应测试通知将于6月22日左右发布在“潮城普测”微信公众号,请持续关注公众号,错过考试责任自负。

三、报名对象

    凡在嘉兴市工作或生活的教师、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及缴费事项

1.报名时间

6月5日9:00起,报满即止。     

2.报名方法     

3. 咨询电话: 057387878302  联系人:徐老师 。

 

                      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

                  2026年5月20日

附件:普通话报名二维码   

 

              

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26〕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就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26年“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根据各省份需求情况,2026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8594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名额见2026年“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2.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3.年龄不超过33周岁。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相应放宽年龄限制。6.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落实,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要求,严禁进行“简历筛选”,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

  (四)工作重点。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地区倾斜;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结合实际情况,重点补充道德与法治、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师资,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统筹特岗教师招聘。各地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确保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要增强招聘考试针对性、科学性,提高命题工作质量,体现“干什么、考什么”,突出对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考察,有条件、有需要的地方可以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鼓励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为农村学校输送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毕业生。在“特岗计划”招聘基础上,根据具体需要,统筹做好地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二)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各地要对标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目标,围绕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职后培训,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各级名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加强非师范专业特岗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素质与能力。

  (三)严格规范特岗教师管理。加强留任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各地要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切实保证数据完整准确。教育部将把相关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特岗教师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资格、核拨下一年度中央补助经费的唯一基础数据。

  (四)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年人均4.18万元,中部地区年人均3.88万元。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6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6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加强实施工作跟进指导。各地要严格落实“特岗计划”和教师保障相关政策要求,重点摸排特岗教师招聘、工资发放、“五险一金”缴纳和入编手续办理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市),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各地在摸清拟设岗县(市)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提出2027年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学校和计划招聘特设岗位教师数量,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附件:2026年“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5月15日

云南省2026年6至8月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普通话应用水平,满足广大考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社会人员(不含高校及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在校生请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学生专场测试,具体请咨询学校教务处或者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6月9-12日(每场800人)、7月7-10日(每场800人),8月11-14日(每场800人),共计12场,合计9600人。

(二)测试地点: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云南开放大学考点(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113号云南开放大学大门左侧)。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5月19日9:00至测试日期前1天(额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统一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请所有考生务必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完成报名:

1.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index

2.操作流程:考生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官方网站,按要求完成注册、个人信息填报、选择考点及场次、在线缴费等步骤(具体操作见附件: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南)。

四、测试费用

(一)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适当调整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1247号),测试费为50元/人次。

(二)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完成,报名完成后,无法变更测试日期和时间,无法取消测试,也不受理任何理由的退费申请。

(三)测试费财政电子票据由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统一开具,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上。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测试日期前1天,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测试的重要凭证,且查询成绩时须输入准考证号,请务必妥善保管。

六、参测要求

(一)测试当天,考生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测试地点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未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测试当天现场采集照片,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等级证书照片。请考生注意仪容仪表,不化浓妆,不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能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采集照片背景为白色,请考生尽量穿深色服装,以免照片不清晰。

七、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发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

(二)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2)地点: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主楼一楼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教育厅大门左侧)。

2.领取方式

(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受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受委托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证书邮寄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目前已上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功能,需要办理证书直邮服务的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helpCenter?curTabCode=3)查看证书直邮服务方法,按照流程完成直邮申请即可。

(四)证书领取时限

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注意事项

(一)信息准确:考生报名时,请务必确保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手机号码等)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参加测试,责任自负。

(二)目前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考位充足,请广大考生务必自行报名,切勿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报名,以免产生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

咨询电话:0871-65148644、65165149、65103077。   

 

附件: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南.pdf

黑龙江省伊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伊春市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驻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2026年伊春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港澳台居民在伊春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网上申请程序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申请时间:2026年4月22日9:00至5月8日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申请时间:2026年6月9日9:00至6月20日17:00。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网报批次,但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2026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选择第二批次网报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请按上述时间要求,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照系统要求上传)。

四、现场确认程序

(一)现场确认机构、时间、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伊春市教育局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大街56号(原伊春市审计局)

现场确认地点:伊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伊春市教育局二楼203)

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458-3878492

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

(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上述教师资格相关事宜请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4.由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的体检表。体检标准依照《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规定执行。

伊春市教育局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

伊春市第一医院(地址:伊美区繁荣西路104号伊春市第一医院住院二部二楼,联系电话:0458-611726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00,周六、周日上午8:00-11:00)、伊春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地址:伊美区通山路176号,联系电话:0458-390099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00)。

必须统一使用《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需正反面打印自行携带至体检医院,粘贴的照片需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且需在照片上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所有项目均需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最后的体检结论和体检医院意见必须填写,同时,提交《体检表》附带的体检报告单。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伊部队。

8.无犯罪记录证明。请认定人员携带本人近期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9.准入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10.一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白底),此照片要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注: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最后4位)。 

特别提示: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202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3.3.7)。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教师资格审核

上半年第一批次审核认定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前,第二批次审核认定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前。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伊春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2.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3.本文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陕西省咸阳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现就咸阳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社会人员

1.具有咸阳市户籍。

2.持有咸阳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咸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高校在校生

1.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同步学籍信息进行报名;对于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由系统比对核验学历信息,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其中,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核验已取得的本科学历信息。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方“使用手册”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三)港澳台居民

1.在咸阳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期限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咸阳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可在咸阳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语文学科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音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体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注:我省公安部门已开通陕西公安微信公众号方便广大群众进行相关业务办理。申请人可通过陕西公安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治安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请自行办理。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以备现场确认查验。

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8日8:00至6月22日17:00。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账号注册及实名核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认定机构为“咸阳市教育局”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将进行系统间比对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认定信息填报,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和“使用手册”栏目相关信息。

(二)体格检查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有关规定完成体检。

1.体检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体检地点:咸阳市中心医院西郊体检中心(咸阳市经电南路中段,咸阳市实验中学东门东南角)。联系电话:029-33765333。

3.所需材料: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证件照片(与本次认定网报同版照片)按时参加体检。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与体格检查后,应及时查阅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nyang.gov.cn)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具体时间、地点、携带材料等事宜详见公告。

四、领取证书

证书的领取时间及地点于现场确认结束后一个月内,在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nyang.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

五、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及时查阅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nyang.gov.cn)发布的通知公告,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现场确认等工作,凡因错过申报时间、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的,本次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咸阳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29-33328033。

 附件: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咸阳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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