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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2〕72号)等规定,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全日制综合性高职院校,由温州机械工业学校、温州商业学校、温州经济学校、温州业余科技大学等4所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65年。学校现为浙南闽北唯一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高职院校,是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文明校园、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和浙江省首批专升本高职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院校。

二、选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需求为3个岗位,合计选聘人数为3人。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1)。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范围不限,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12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对学科和专业方向的认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上述目录中未列入的与岗位要求相近似的专业,应聘人员应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将结合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选聘岗位的用人实际情况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计算时间均统一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岗位由选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数及选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选聘程序与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9:00—2025年1月3日16:00时。

每人根据个人意愿限报1个岗位。报名日期以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中提交申请的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或逾期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或提醒。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s://rszp-443.webvpn.wzvtc.cn),点击右上角注册账号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点击“申请职位”报名,同时上传身份证、一寸免冠电子照、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人才层次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等应聘岗位必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7日16:00时。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学校招聘网站内审核结果为准。资格初审截止后,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应达到选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聘计划。确因岗位专业急需的,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明确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三)资格复审

采用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录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四)考试考核

1. 安哥拉丝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

采用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考核。

初试采用面试(含口语测试)的方式,口语测试为葡萄牙语。主要考查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评分采用百分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低于1:5的全部入围试讲),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试讲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现场备课2小时,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复试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体育教师、服装与服饰设计实训指导教师岗位

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分数均为100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与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评分采用百分制,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低于1:5的全部入围试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现场备课2小时,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需另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公布。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选聘单位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负。

3.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wen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不能在规定时间向我校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的,不予录用。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原单位未完成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聘任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执行。

(七)其他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习、实践、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人员不能报考。

4.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学校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进行递补,认定岗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将在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其中,选聘相关通知和信息(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一般通过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短信或电话告知,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

(二)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77-86680229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6680069。

五、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

2.联系电话:0577-86680229

3.联系人:潘老师  金老师

4.学校官网:https://www.wzvtc.cn

附件1-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1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岗位

代码

岗位

类别

岗位名称

人数

资格条件

年龄

专  业

学历

学位

其它要求

JK01

专业

技术

体育教师

1

1988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体育学(0403)、体育(045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具有排球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等级且全日制本科起点,本科阶段专业须为体育学类(0402);

2.在排球项目上获运动健将称号或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学生运动会等相当级别竞技体育赛事前三名的,学历学位放宽至本科学士,本科阶段专业须为体育学类(0402);

3.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JK03

专业

技术

服装与服饰设计实训指导教师

1

1988年12月17日日以后出生

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服装设计类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获得者;
2.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或世界技能大赛时装技术类赛项金牌获得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学历和专业不限。

JK04

专业

技术

安哥拉丝路学院专任教师

1

1988年12月17日日以后出生

机械工程(0802)、电气工程(0808)、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具有Celpe-Bras中高级及以上证书;或具有Caple B1及以上证书;

2.须口语测试(葡萄牙语);

3.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4.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注:须接受外派安哥拉丝路学院承担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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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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