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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定边县2025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60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榆林定边县2025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60人)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结构性短缺和刚性需求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定边县在2025届毕业生中公开临聘同工同酬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临聘同工同酬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60名:中小学教师45名、幼儿园教师15名。

二、临聘对象及条件

(一)临聘对象

1.基本条件人员:202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生。

2.优先条件人员:2025年应届全日制研究生、2025年应届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优先条件人员,不进行笔试,只组织面试,经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合格后,直接确定为意向协议人员,不占用本次公开临聘计划数。

(二)临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资格条件: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户籍条件:2025年1月7日前(含)须为定边县户籍或生源(或配偶为定边县户籍亦可)。办理登记结婚时间要求于2025年1月7日前(含)已正式办结;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7日至2007年1月6日期间出生);

7.专业要求:基本条件人员专业须满足《定边县在2025届毕业生中公开临聘同工同酬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要求;优先条件人员不限专业。

8.具备临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要求的证书须于2025年8月20日(含)前取得,否则将不予临聘。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招聘(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师”“振兴计划”等)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临聘要求的。

三、临聘程序

本次公开临聘工作,采取公布临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签订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定边县西环路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所需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就业推荐表原件和个人简历一份方可报名(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非定边籍人员与定边籍人员结婚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临聘基本条件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考人员不足,可降低为1:2,仍未达到此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共1科,满分15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

要求于2025年1月17日下午17:00-18:00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笔试及领取准考证地点:定边县第五中学(定边县新区南大街东侧)。

2.面试。

(1)面试考生按照笔试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优先条件人员面试不设比例。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意向协议及体检考察环节。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主要以组织课堂教学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定于2025年1月23日在定边县第五中学举行,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三)确定意向协议人员

基本条件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意向协议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意向协议人员。

(四)签订意向协议

考试结束后,在公开临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与拟定意向协议人员签订意向协议。

(五)资格复审

签订意向协议的基本条件人员和优先条件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在定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入库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临聘资格。在公开临聘领导小组指导下,于2025年8月份对签订意向协议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六)体检、考察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临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着重审查遵纪守法情况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临聘资格。

(七)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

对确定的拟临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临聘手续。

本次自主公开临聘同工同酬所有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四、待遇

本次公开临聘的同工同酬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聘约化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与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五年为一个聘期。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本次临聘的同工同酬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聘用期间不得离开教育教学一线岗位,不得借用、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本科生执行新聘人员见习期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临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者关机等无法联系情况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应聘人员须认真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报名审查,也包括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等,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3.本次公开自主临聘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联系电话:0912-4218920

定边县在2025届毕业生中公开临聘同工同酬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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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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