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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0年招聘特岗教师5218人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20年招聘特岗教师5218人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现就做好2020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20 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与2019 年相同,具体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2020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 10.5万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名额见《2020年中央“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 1)。

  (三)招聘条件。1.2020 年特岗教师招聘不将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具体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 7 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 号)有关规定执行。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3.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四)财政支持。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 2020 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 2020 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

  (五)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优先满足“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县,特别是 52 个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地区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向湖北籍和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倾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有序做好招聘工作。各地要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创新招聘方式,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开展二次招考的省份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

  (二)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 2020 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 校园招聘”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三)确保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开展特岗教师针对性培训。利用“国培计划”、结对子帮扶等有效措施对特岗教师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和指导。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要认真做好入职前的培训工作,帮助其提升师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五)落实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扎实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六)强化特岗教师信息管理。各地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教育部将适时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核定招聘计划的基础数据,各地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按时报送。

  (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20 年是“特岗计划”实施 15周年,各地要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等方面的总结,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请各地认真遴选 3—5 名具有代表性的优秀特岗教师和3—5 个“特岗计划”组织实施较好、特岗教师群体助力农村义务教育、脱贫攻坚等作用发挥较好的典型案例,分别填写《优秀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推荐表》(附件 2)和《特岗计划组织实施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 3)。

  (八)加强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督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服务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同时下一年度不再将该县(市、区)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对于“特岗计划”实施管理工作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率较低、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问题突出的省份,下一年度将适当核减岗位名额。

  请各省份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 2、3) 电子版按要求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钱程,聂静港,电话:010-66097039,66096801,电子信箱:aozhangchu@moe.edu.cn。

  附件:1.

2020 年中央“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

省份 设岗数量 省份 设岗数量
河北省 8200 海南省 700
山西省 2700 重庆市 280
内蒙古自治区

1561


四川省


2333
吉林省 2400 贵州省 5527
黑龙江省 2400 云南省 8711
安徽省 3000 陕西省 5700
江西省 6100 甘肃省 5400
河南省 11000 青海省 300


湖北省


46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500


湖南省


521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8000
广西壮族

自治区


8350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2020


总计


105000

  附件2.

优秀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学校及专业  
任教学校及职务  
联系地址及电话  




主要事迹概述

(详细材料另附,1500 字左右)
 

说明:请另附详细事迹、相关工作照片、视频短片等材料。

  附件3.

“特岗计划”组织实施典型案例推荐表

获奖情况  




省级教育主管

部门意见










(盖章)

2020 年月日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基本情况
 






典型经验做法

(详细材料另附,



1500 字左右)
 

说明:请另附详细事迹、相关工作照片、视频短片等材料。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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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常见问题解答来啦!

1.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市本级教师认定哪些教师资格种类?

答:衡阳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2.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市本级教师认定时间如何安排?

答:(1)网报和佐证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6月21日17:00;

(2)体检时间:2024年5月20日—6月18日(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县市区认定机构的具体时间安排见其公告。

3.我已网报成功并按公告要求上传佐证材料,还需要到现场办理吗?

答: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市本级教师资格认定试行全程网办的创新形式,无需到现场办理,现场不再受理材料。

4.我户口不在衡阳市,没有衡阳市的居住证请问能在衡阳市认定教师资格证吗?

答:衡阳的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对象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这三项中您只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在衡阳进行认定。

5.我虽然没有衡阳户口,但我有衡阳房子,可以在衡阳认定教师资格吗?

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不能。

6.我有衡阳的居住证受理凭证可以代替居住证在衡阳认定教师资格吗?

答:不行,居住证办理凭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办理回执单皆不可作为属地材料(居住证是一张公安部门办理类似身份证的卡片)。

7.已经网上申报,如不能在衡阳认定我该怎么办?

答:如不符合要求,建议您修改网报信息,重新选择认定机构,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定。

8.我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的时候出问题了怎么办?

答: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如有疑问或技术问题请自行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consult.html?type=cjwt&column=jszg)或咨询010-56761296进行咨询。

9.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可以按衡阳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进行网上办理吗? 

答:需按相应县市区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进行办理,衡阳市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0.为什么我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报名状态为“网报待确认”?

答:申请人无需担心,所有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报名后的状态均为“网报待确认”,请于6月21日前上传公告要求的佐证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内(5月20日—6月18日)到指定医院体检,6月25日—7月5日本认定机构会进行佐证材料审查,在这之前报名状态会一直保持“网报待确认”状态。

11.如何了解办理进程?

答:受理审查期间(6月25日—7月5日),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受理审查结束(7月5日结束),经公安部门查询犯罪记录后,本认定机构将通过了网上审查人员的名单在“衡阳教育信息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最终结果名单。

12.请问衡阳市本级的指定体检医院有哪些?如没有到指定医院体检,能通过审查吗?

答:请登录衡阳市教育局官网查看认定公告,公告中有指定医院。(如果在衡阳市教育局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指定体检医院为衡阳华程医院和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没有到指定医院体检的,将不能通过审查。

13.我前段时间刚做了招聘体检,请问能代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吗?

答:不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与招聘体检、公务员体检等标准不一致,且体检表由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制定,体检结果需存档,故此需专门进行体检,不得以其他体检结果进行替代。

14.我需要自己拿体检结果上传到佐证材料中吗?

答:不需要,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不需要上传。

15.我的普通话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普通话证书遗失情况下,网上能够查询的,可以提供查询成绩截图,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16.我因改名造成考试合格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怎么办?

答:您可向给您颁发考试合格证的当地考试院申请进行姓名变更。

17.请问我什么时候能拿到教师资格证?到哪里进行领取?

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第一批次受理期限终止时间为7月5日,我们将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出证书,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领证方式根据申请人选择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如果选择自取,则需关注衡阳教育信息网到衡阳市政务中心教育窗口领取;如果选择邮寄则由衡阳市教育局免费邮寄到申请人网报填写的地址。

18.我因毕业找工作等原因不确定自己的住址,无法准确填写邮寄地址怎么办?

答:您可填报住址相对固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EMS需领取人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电话,以免延误错失;每个申请人仅一次免费邮寄机会,如因地址填报不详无法寄出邮件或地址有误,电话无人接听等原因退回邮件,需由申请人本人现场领取。备注:本问题解答有关教师资格证免费邮寄相关政策仅限于市本级教师资格认定,各县市区是否免费邮寄详见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内蒙古阿拉善额济纳旗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额济纳旗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额济纳旗的人员。
(二)持有额济纳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旗外户籍人员。
(三)驻额济纳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有关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7月22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1.选择认定机构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483-6521261)
2.认定权限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认定权限为:幼儿园、小学、初级教师资格。
3.网报时间
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6月20日  9: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四楼409室。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并用档案袋装好交确认现场教师。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驻额济纳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7月22日前,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到额济纳旗党群服务中心409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要求,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认定服务,现将西咸新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西咸中心医院

联系电话:33350550

地址:沣西新城龙台观路831号(世纪大道启迪会展中心向南500米路南)西咸新区中心医院。

乘车路线:公交1080路、364路、1062路、7路、1064路沣西实验学校站。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33280099

地址:咸阳市毕塬路10号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工合楼四楼健康体检中心。

乘车路线:咸阳市内乘23路,15路第一人民医院站。

二、体检时间

2024年6月5日—6月23日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体检标准

2024年西咸新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规定。

四、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同时,符合西咸新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五、体检要求

(一)2024年教师资格体检共安排2家医院,不按照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应在网报成功后再进行体检,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一家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二)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体检前请认真阅读《体检事项温馨提示》(见附件2)。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体检医院。

(三)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四)体检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并确认签字。

(五)为避免体检人员集中,请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提前和体检医院预约。

(六)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七)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收集汇总,于规定时间内报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

下载附件

附件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2: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184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房山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38个单位,拟招聘184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5.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生源毕业生。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要求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30周岁及以下要求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7周岁及以下要求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其他要求

1.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留学生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2.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3.应届毕业生要求:应届毕业生包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和2023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京籍留学生,可报应届毕业生岗位。

4.教师资格要求:报名时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岗位表中职位简介为“中小学教学”的须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职位简介为“初高中教学”的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班主任岗位教师资格学科须为数学、语文、心理学科,科学岗位教师资格须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

5.具体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5月23日10:00至5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s://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考试报名”栏目提交报考申请,并打印“报名申报表”。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024年5月23日10:00至5月24日17:00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次上报。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

后续业务考核和面试(含调剂)、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工作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相关信息,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28日上午10:00至6月1日上午9:00自行打印《教师综合知识测试准考证》。

考生打印准考证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打印准考证”栏目。

未按期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笔试

笔试由房山区教委统一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考试科目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4.笔试成绩公示:6月20日之前,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业务考核和面试

业务考核和面试(含调剂)由房山区教委统一组织,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业务考核和面试人选。未到达1:3的岗位,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业务考核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确定考察及体检人员

根据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安排。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60%。

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可根据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顺延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如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拟聘用人员无故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需要说明的情况

1.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属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

3.北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3年。非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6年。如在聘任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八)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2)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

(3)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档案审核不合格的;

(5)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7)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8)上岗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的;

(9)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10)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11)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考申请时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请提高警惕。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

1.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xlsx

云南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时间为5月17日、18日、24日、25日。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时间为5月17日、18日、24日、25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05-17
2024-05-25
2454人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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