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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华侨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文昌市华侨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公告

文昌市华侨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公告(1号)

文昌市华侨中学创办于 1956 年,是一所公办完全中学。学校占地面积 218 亩,建筑面积10多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 368 人,学生 4600多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水平逐年提升。艺术、体育等团队经常在国家、省级各类比赛活动中获取优异成绩。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 ”“全国 119 消防先进集体 ”等荣誉称号。2012 年 11 月 24 日,学校顺利通过海南省完全中学一级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晋升省一级 (甲等)学校行列。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 人社发〔2018〕516 号)要求,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实 际需要,拟面向全国招聘教师。

一、招聘对象、岗位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25 年应届毕业生及 2023 届、2024 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教师共 10 名,其中语文 1 人,数学 1 人, 英语 2 人,物理 1 人,化学 1 人,历史 1 人,地理 1 人,体 育 1 人,美术 1 人。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详见《文昌市华侨中学 2025 年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 1)。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 (毕业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要求具备的学位证书及教师资 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 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 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 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5 年 9 月 1 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聘 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原人事部6 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 人社发〔2018]516 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 受报考(在公示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 考)。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 以上学位的 2025 年应届毕业生及 2023 届、2024 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办理聘用手续。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报考的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  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  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 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2025 年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 4),承诺在 2025 年 7 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2025 年应届毕业生若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 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雅思考试 6 分或托福考试 80 分及以上成绩单。

3.年龄要求

35 周岁以下(即 1989 年 1 月 1 日 (含)之后出生。

三、招聘流程

(一)信息发布

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侨乡文昌》、云上文昌客户端、文昌发布、文昌市教育局网站、文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文昌市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及各重点高校就业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6日下午17:00。

3.报名要求考生根据发布的《文昌市华侨中学 2025年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 (附件1)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学科岗位。

请所有报名考生扫描本公告底部第一个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扫描本公告底部第二个二维码获取附件并真实、完整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 jpg 图片格式 上传(图片大小不超 2MB):

(1)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学科岗位;

(2)《文昌市华侨中学 2025 年教师校园招聘岗位报名 表》 (附件 2:下载后完整填写,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

(3)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必须一致;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5)成绩单(需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6)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 毕业生分配办公室 ”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或“学生处 ”公章,研究生的 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 ”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 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7)教师资格证书及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2025 年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 的,本人需提交个人资质承诺书(附件4),境外高校毕业生 如无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雅思考试 6 分或托福考试 80 分及以上成绩单;

(8)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中语文学科普通 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9)学历认证材料 (登录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 报告》,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2024年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10)信用 中国(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11)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 5.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

(12)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责任自负,考生应保存好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入围学科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学科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注:A.列入考察人选的考生需提交“无犯罪记录 ”书面 承诺书;

B.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其后果由 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 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5.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相关报名材料,逾期报名视为报名无效。

6.报名材料每人仅限投报1次,考生务必将报名材料核实无误后再进行投报,所有报名材料不允许进行补充。

7.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考生按要求提交以上报名材料发送到wcqz1956@163.com,并按要求将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时间截止期间收到的报名邮件视为报名。

注:报名材料清单中的报名表发送电子扫描版(需下载填写后打印签名,贴上照片后扫描上传,请勿手写拍照),所有的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均需扫描原件统一打包压缩添加在报名邮件的附件中发送。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3.审查后通知符合要求的考生参加现场面试。通过资格 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文昌市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现场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5年3月1日(周六)在华中师范大学进行,以发布的面试合格名单及试讲公告为准。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现场面试,面试包括演讲和答辩两部分,满分100 分,面试合格分数为 80 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现场试讲环节。现场通知进入试讲名单,同时名单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文昌市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现场试讲

1.试讲时间和地点:初定2025年3月1日(周六)在华中师范大学进行,以发布的面试合格名单及试讲公告为准。

2.考生现场抽取课题进行试讲,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科专家对考生试讲进行评价赋分。试讲满分100 分,试讲合格分数为 80 分。试讲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试讲合格分数线的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 1:3 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按照试讲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场通知进入笔试名单,同时名单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文昌市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笔试前资格复审

入围笔试的考生在笔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 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与报名材料(详见附件 3)一 致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其中原件供复审人员验证,交留复印件。

A.基本材料

报名表(彩色打印,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2023届、2024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需上传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2024年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复审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4)。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附件4)。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 年应届毕业生 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 证提交承诺书(附件 4)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毕业的,资格复审 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 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 生证明。

(2)其他要求

A.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 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B.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C.现场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D.资格复审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 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E.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 5 年(含试用期),5 年内不得 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七)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5年3月2日(周日)上午在华中师范大学进行,以发布的面试合格名单及试讲公告为准。

4.通过笔试资格复审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科专家对考生学科专业能力进行测试,测试满分100 分。考生可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文昌市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八)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1)考试结束后,现场试讲成绩和笔试成绩各按 50%和 50%的比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各项成绩折算后按“ 四舍五入 ”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综合成绩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文昌市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行程安排先后顺序开展招聘工作,如有空缺名额再赴下一站开展招聘,如招聘名额已满,则不再赴下一站, 以此类推。

四、拟聘人选

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 低分确定入围拟聘人选。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现场试讲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现场试讲成绩也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学校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对拟聘人选进行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准入查询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签订协议

(一)拟聘人员按学校有关要求和时间,将随身携带的三 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交由学校工作人员核实并签 订协议;

(二)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 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附件6)。需网 上签约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签 约;

(三)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 资格。签订三方协议后,如考生后续自动放弃招聘岗位,需 经我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才能解除协议,并且考生需缴纳 违约金 10000 元(人民币),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 递补。

六、体检

拟聘用人选体检分为个人体质健康检查和心理健康测 试。个人体质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 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 3 个工 作 日 内申请复检,并到文昌市华侨中学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 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七、考察

根据拟聘用人员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 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 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八、公示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文昌市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 7 天;

(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 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 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 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文昌市教育局报到,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安排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享受文昌市事业单位现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符合我市相 关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应待遇;

(四)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 年期限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冠有“ 以上 ”“以下 ”的均含本级,如“本 科以上 ”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考生须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 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 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 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 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 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 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不予 返还;

(九)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都应按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行程安排,对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参加招聘各环节的, 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本次校园招聘结束后,招聘岗位如有空缺,则由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招聘,具体按本公告执 行;

(十一)本公告由文昌市华侨中学 2025 年校园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3219855  监督电话:0898-63222249

附件:

1.文昌市华侨中学 2025 年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

2.文昌市华侨中学 2025 年教师校园招聘岗 位报名表

3.文昌市华侨中学 2025 年教师校园招聘资 格复审材料清单

4.个人资质承诺书

5.未被失信惩戒承书

6.签约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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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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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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