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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潜江市教育局2025校园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潜江市教育局2025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潜江是湖北省直管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腹地,是连接湖北东西部的桥梁城市,交通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沪蓉、随岳、潜石高速公路与318国道在境内交汇,沪蓉高铁横贯东西,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均在6小时高铁圈内。全市国土面积200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99.28万,境内有全国十大油田之一的江汉油田,辖1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个国有农场、10个乡镇、7个街道,素有“曹禺故里、江汉油城、水乡园林、龙虾之乡”的美誉,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绿化模范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市、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等。深厚的文化底蕴孕育了中共“一大”代表李汉俊、被誉为“东方莎士比亚”的戏剧大师曹禺等众多英才。潜江教育发达,曾荣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科技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市、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全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示范市、全省学前教育示范市等荣誉称号。

    为促进潜江市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全市公办教师配置需求,2025年度潜江市教育局计划招聘22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5名,小学教师55名,初中教师100名,高中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5年度潜江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学校、学段、学科间调剂。整个招聘工作分若干批次进行,贯穿全年,每批次招聘前发布现场招聘公告。

    二、招聘对象

    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有暴力伤害、虐待、涉毒、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8.潜江市教育局的在编在岗教师;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具体界定由潜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2025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5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持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岗位表》。要求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5.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测试、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前往现场(校园招聘设置点)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校园招聘设置点)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潜江市教育局网站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

    3.报名所需资料:

(1)《2025年度潜江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2025年度潜江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

(5)学位证及学信网打印的学位证书查验证明,岗位未作要求或未取得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6)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仅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报名无效);

(7)毕业学校发放的三方协议(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资料(1)、(2)各2份,准备岗位要求资料(3)至(6)原件及复印件2份(所有打印、复印件使用A4纸,由本人在右上角填写“复印属实”并签名,按以上顺序装订为2套),同时携带资料(7)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潜江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对入围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参加一次测试,考生要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未按时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审查,或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重复报考、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受理潜江市教育局招聘报名申请。

    (二)测试

    现场测试形式为“结构化问题”,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教育教学技能等。

    潜江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测试。2025届公费师范生的招聘,按有关政策采取“双向选择、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不另外组织测试。

    经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要求签订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应聘人员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聘用人员。

    (三)体检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测试合格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潜江市教育局网站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发布体检通知。

    2.体检工作由潜江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潜江市人社局监督指导,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潜江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应于完成体检后20日内将本人人事档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寄达潜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复审。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不得擅自放弃岗位,擅自放弃的,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位,三年内不受理潜江市教育局招聘报名申请。

    (五)公示

    1.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1.年薪7-12万;

    2.按事业单位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法定节假日慰问礼金、定期体检等工会福利和学校各类奖励;

    4.乡镇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

    5.本次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者,聘用后按潜江市人才引进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对在原事业单位已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其岗位聘用时间可连续计算。三年最低服务期内硕士毕业生享受每年1万元、博士毕业生每年2万元的安家费,共发3年,工作每满1年发一次;

    6.带薪假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校园招聘由潜江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潜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潜江市委人才办、潜江市委编办和潜江市人社局监督指导。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4.联系方式

    潜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徐老师):0728-6241651

    潜江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

    5.相关网站

    潜江市教育局网站:https://www.hbqj.gov.cn/sjyj/xwzx/gsgg/

    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s://www.hbqj.gov.cn/srlzyhshbzj/xwzx/gsgg/

    本公告由潜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度潜江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5年度潜江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

3.2025年度潜江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潜江市教育局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

湖北潜江市教育局2025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附件:附件1:2025年度潜江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湖北潜江市教育局2025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附件:附件2:2025年度潜江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湖北潜江市教育局2025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附件:附件3:2025年度潜江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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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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