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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师范学院2025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泉州师范学院2025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泉州师范学院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

学校现有泉州主校区(校本部)和南安分校区,占地近1700亩。下设二级学院(系)19个,本科招生专业57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拥有福建省一流学科1个、福建省重点学科7个、福建省应用型学科6个、福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主干学科3个、化学、工程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 全球前1%学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8万多人。现有教职工14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多人,台湾全职教师20多人,国家级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福建省闽江学者、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福建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人选等省级高层次人才150多人,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3个,福建省本科教学团队17个,福建省研究生导师团队2个。

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8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4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下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下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4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下同)。个别岗位有作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4.从海外(境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5.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格认定落款时间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学历

学位

需求学科专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A01

文学与传播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中国语言文学类: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中文应用、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

新闻传播学类、艺术设计类、社会学类、管理学类、表演艺术类;历史学类:学科教学(历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历史地理学、世界(历)史、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博物馆服务与管理;

艺术设计类 :美术学(书法方向)、文字学(书法方向)、书法学、书法教育等相关专业。

李老师

0595-22918005

 

A02

陈守仁商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经济贸易类: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经济统计与分析、理论经济学、经济信息管理学、网络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世界经济、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服务贸易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商务经纪与代理、外贸、投资经济、对外经济贸易、金融贸易、服务外包、国际经济与贸易(外贸会计方向);

财政金融类:财政学、财政、财税大数据应用、金融数学、保险、保险学、金融工程、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金融、经济与国际金融、金融管理、金融科技应用、互联网金融;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科学(与)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电子商务、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国际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管理专业、市场营销学、国际物流、物流信息管理、电子商务物流;

电商物流类: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法学类: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诉讼法、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实务(含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查事务)、经济法学、法学理论、法理学、民商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

尤老师

0595-22919963

 

A03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

陈老师

0595-28029550

需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A04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理论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凝聚态物理、学科教学(物理)、物理电子学、计算物理与数值分析、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无线电物理;

通信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机械类;

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微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集成电路工程、集成电路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应用、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电子信息;

计算机软件技术类: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朱老师

0595-22917084

 

A05

光电工程系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医学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光电信息工程、光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声像工程技术、集成电路工程、集成电路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应用等相关专业;

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凝聚态物理、光学、光学工程、物理电子学、计算物理与数值分析、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纳米科学与技术、光电工程等相关专业;

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可视化程序设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智能科学与技术、工业软件开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软件工程(信息管理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物理与化学、光伏材料制备技术、无机化学等相关专业;

仪器仪表类: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焊接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仪器科学与技术、工程硕士(仪器仪表工程)、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等相关专业。

骆老师

0595-22003815

 

A06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数学类、统计学类、系统科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

通信信息类:计算机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通讯、移动应用开发、移动设备应用开发、数据通信与网络系统、数据通信与因特网、通信软件技术;

电气自动化类: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嵌入式技术与应用、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医学影像工程、医学信息工程;

机械类: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计算机控制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

教育学类:计算机教育、现代教育技术、数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电子信息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信息物理工程。

查老师

0595-22111805

 

A07

外国语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语言文学、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阿拉伯语、阿拉伯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笔译、阿拉伯语口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国别与区域研究、外语教育学等相关专业(含外国语系、院、校开设的相应语种相关专业);

教育学类:课程与教学论、基础教育学与学科教学(英语)、英语教育等专业、学校课程与教学、学术发展与教育等相关专业;

翻译:翻译实践、翻译教学和教育管理、翻译技术应用与开发、语言服务行业研究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区域国别学:阿拉伯国别和区域研究、阿拉伯国家研究、区域国别学理论方法、区域国别综合研究、区域国别专题研究、区域国别比较研究、中外文明交流互监、全球与区域治理等相关专业。

陈老师

0595-22918050

 

A08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地质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土建类、测绘类、环境生态类、环境安全技术类、海洋科学类

汪老师

0595-22919980

 

A09

海洋与食品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生物科学类:生物学、生物科学、遗传学、微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生态学、生物技术;

教育学类:学科教学(生物)、生物教育;

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及应用、微生物技术及应用、微生物学与生化药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营养与健康、水产品加工及贮藏、食品工程、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生物技术、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轻化工类:发酵工程。

洪老师

0595-22919563

 

A10

化工与材料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业、矿业工程、生物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资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与机械、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制药工程、生化工程、生物与医药、化工与制药、制药工程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药品生产技术;

教育学类:化学教育;

化学类: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橡胶智能制造技术、橡胶工程技术;材料化学、复合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工程、能源与材料工程、复合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增材制造技术、生物医学材料;

土建类:土木工程材料。

曾老师

0595-22870772

 

A11

纺织与服装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纺织科学与工程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丝绸技术、服装设计、服装工艺技术、服装设计与加工、服装制版与工艺、服用材料设计与应用、纺织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现代纺织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染织艺术设计、新型纺织机电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纺织品设计、现代家用纺织品设计、纺织材料与应用、现代非织造技术、纺织机电技术、家用纺织品设计、纺织复合材料、纤维复合材料、服装设计;

轻化工类:染整技术、数字化染整技术;

艺术设计类:艺术学、设计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首饰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皮具设计、皮具艺术设计、鞋类设计、工业造型设计、工业设计、艺术管理、设计艺术学、产品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刺绣设计与工艺、民族服装与饰品、文化创意与策划。

任老师

0595-22609830

 

A12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教育学类、心理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全科医学、公共卫生、神经内科、神经外科;

音乐学类:音乐心理学;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制作、数字游戏设计、电脑游戏技术、影视艺术技术;

计算机软件技术类:教育技术学。

王老师

0595-22918327

 

A13

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表演艺术类。

曾老师

0595-22792900

 

A14

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艺术设计类:美术(学)、绘画;

教育学类:美术教育;

艺术设计类:设计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设计。

杜老师

0595-22917900

 

A15

体育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体育教育。

黄老师

0595-22915676

 

A16

交通与航海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机械类、水上运输类、海洋工程类、能源动力类、电气自动化类、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交通运输、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安全与环境、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交通运输装备类: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轮机自动化与智能化、自动驾驶技术(无人驾驶技术)。

柯老师

0595-22767991

 

A17

泉州文化遗产研究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历史学类:考古遗址保护、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博物馆学、考古学及博物馆学、文物鉴定(赏)与修复、文物修复与保护、文物展示利用技术、文化遗产等相关专业;

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要求研究方向为微生物种群);

生物科学类:微生物学;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

计算机软件技术类: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地质学类:地质学;

土建类: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岩土工程;

地矿类:岩土工程技术;

地理科学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人文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遗址保护规划、历史城镇及传统村落规划等相关专业;

艺术设计类:艺术学(历史、理论与评论)、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艺术设计(学)、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管理、设计艺术学等相关专业。

丁老师

0595-22012930

 

A18

丝路语言文化研究中心教师

研究生

博士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国际教育。

张老师

0595-22919507

 

三、引进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相应人才层次类型的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及生活津贴。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引进人才,可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待遇。

4.博士高层次引进人才符合福建省、泉州市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由学校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核确认,享受省、市提供的相关人才待遇。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泉州师范学院(www.qztc.edu.cn)等网站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泉州师范学院招聘邮箱yinpin@qztc.edu.cn,邮件主题命名请按如下格式: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其中,报名登记表单独一个附件,其它相关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保存在一个PDF文档中。

应聘材料如下:

(1)《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电子照片直接打印,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备份。应聘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畅。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核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六、考核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七、考察体检

考察环节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

邮编:362000

联系人:许老师、郭老师

电话:0595-22783070、0595-22906239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泉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5-22919635。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泉州师范学院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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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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