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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

为进一步打造“椰城优才·智汇海口”工作品牌,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海口市美兰区将于近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5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1、1-2)。

二、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2月26日至2007年2月25日出生);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就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师范类专业(不明确的以学校出具的就读专业证明为据),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满绩的6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制师范专业,不作绩点要求。

5.具有对应学科相应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生可延长至2025年7月20日前提供;未能按时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4年12月以前及2025年9月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现役军人;

8.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报考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一)发布之前,在校所修所有课程需全部及格或合格。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同上),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报考时,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学制、学历、学位、全日制、师范类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等信息,以毕业院校开具的证明为据。

2.对报考学历和院校的要求: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对绩点的要求:平均绩点以普通高等院校的学业成绩表为准,学业成绩表为在校所修所有课程的学业成绩表,提供的学业成绩表需要体现满绩数据、平均绩点等信息。如学业成绩表不能体现的,以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为据。

4.对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考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承诺在2025年7月20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级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应届生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承诺2025年7月20日前取得专业四级英语等级合格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三、招聘方式

2025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分别在湖南省长沙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设点,由海口市美兰区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教育系统专业人员组成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组,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海口市美兰区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将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lqzf.haikou.gov.cn)发布。公告时间7天,即2025年2月23日—3月1日。

(二)组织宣讲

海口市美兰区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到省外高等院校开展宣讲。宣讲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6日8:00—3月9日17:00,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录网站报名,逾期自误。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各招聘考点“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按要求填写《海口市美兰区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上传证件照、身份证、成绩单、获奖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函)、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验证等材料后,由招聘工作组于后台进行初审。如因材料不全影响报名或造成初审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报名网址:https://syhr.ikaowu.com/exam/1855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1个考点1个学科岗位;同时要明确选择“如有调剂,是否服从”进行报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海口市美兰区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网报系统操作步骤详见报名网站首页;

(4)报名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5)其他报名需上传的材料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至附件(每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2M);

(6)需要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海口市美兰区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延长至毕业报到时提供);

④报考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就读学科专业证明;

⑤毕业生就读专业学业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就业推荐表(函)或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验证等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就读证明为据)。

(7)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学科,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初审

1.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考生通过网络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25年3月9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网上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5年3月9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3月9日17:00准时关闭。

2.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名单将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报考者自行登录网站查看结果。

3.通过初审的报考者凭身份证、相应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复审。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建议不要前往报考现场。

(五)资格复审

1.在考点设立资格复审点。报名后初审通过的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备齐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由本人到所报考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各考点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考者自行登录网站查看结果。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限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占5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及实习表现、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成果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50%。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选,未达相应比例的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笔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笔试。

资格复审后,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报考者自行登录网站查看结果。

(2)报考者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报名材料,其中原件供复审人员现场验证,交留复印件。

①基本材料:报名表(彩色打印,附相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综合排名及平均绩点,且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复审时提供不了的材料,须提供院系的书面证明材料。报考者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A.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提交承诺书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毕业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

B.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C.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①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②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③现场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④资格复审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复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⑤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一年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否则按违约处理。

(六)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计考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会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1.笔试。笔试按语文(含中小学,下同)、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政、历史、地理、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和心理健康等15个学科分组,采取闭卷的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要求考生依据“课程标准”,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课题和要求,写1课时的教案。

2.面试。面试按学科分组,采取微格教学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考生应聘岗位所涉及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堂和答辩题目,先进行10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体育、音乐、美术等岗位增加专项测试),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笔试、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参加考试。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综合成绩公布。面试全部结束当天,综合成绩将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七)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报考同一学科岗位的,如有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办法确定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成立专家组评议并以其评议结果为准。

(八)签订协议

拟聘人员按招聘方有关要求和时间,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签约,签约现场需签订协议和《不放弃承诺书》。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签约人员,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网上邀约的签约人员,须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签约。

签约人员的三方就业协议收齐后,2025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尽快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签约人员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个人。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2025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毕业报到

签约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协议及相关材料到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报到,由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人事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毕业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协议同时终止。

(十)组织体检

1.2025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签约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签约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2025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组织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结果将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十一)政审考察

1.2025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需提交的考察材料:

(1)本人出具的无犯罪承诺书原件(手写签名按手印);

(2)在校期间表现鉴定材料一份(加盖院系公章)及个人学习总结(A4 纸双面打印,落款处手写签名按手印);

3.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并对考察人员的报考资格再次复核以及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复核不合格或“涉罪信息查询”有问题者,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聘用公示

1.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按学科招聘数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拟聘用人员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岗位由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三)办理入编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区委、区政府核准后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在美兰区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服务期内,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出调离美兰区的申请,违者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按一年实发工资计算,具体条款详见聘用合同。特殊情况者(如随军调动等)经教育部门审定后可免赔违约金。

五、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美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用人员的参加工作时间和工资计发时间均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报到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者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五)报考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提前选择复印留存。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lqzf.haikou.gov.cn)。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2025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电话: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0898-65321276;0898-65351591。

(十一)监督电话:海口市美兰区人社局0898-65374379。

(十二)网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32680860。

(所有电话咨询时间均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

1-1.2025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长沙市)

1-2.2025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哈尔滨市)

2.海口市美兰区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

3.承诺书

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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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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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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