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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教师招聘14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教师招聘14名公告

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拟招聘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14人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计划

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附件1。报名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

5.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联系双选。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学校。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yjsgzk@163.com(首字为L小写),邮件名称为“姓名+所在学校+报名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17:00。发送邮件后请务必通过电话(0539-8314743)确认。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指定邮箱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个人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应聘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与教育厅签订的公费教育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原件)。

2.资格审核。

①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②现场审核(领取《面试通知书》)。2025年3月7日14:00-17:00,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临沂市教育局10楼西会议室。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及选岗

(一)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按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试讲主要考查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2025年3月8日8:00-12:0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选岗。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选岗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选岗范围。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试讲、答辩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选岗人选。

选岗工作开始前,对放弃选岗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等额递补。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先后顺序;试讲、答辩成绩都相同的,通过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选岗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选岗工作结束后,对放弃岗位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选岗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体检

选岗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应聘人员档案等进行全面审查。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等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iny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9-8314743

监督电话:0539-8317144

本《公告》由临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docx

2.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应聘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docx

临沂市教育局

202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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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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