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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市江海区2025招聘教师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江门市江海区2025招聘教师5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4年版)》(江人社发〔20241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50名,岗位及人数见《2025年江门市江海区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2025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58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面向2025届广东省生源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应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2025广东省生源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3.不限”指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招聘对象。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无精神病史。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及技能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31日以后出生)。

(三)相关条件的说明

1.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应具备岗位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基本一致情况证明等材料。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应聘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2.教师资格证要求

(1)应届生需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公告发布日期起算);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高中(或高校、中职)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高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考生报考信息技术岗位,教师资格证不受学科限制。

(4)各学段的语文岗位还需提供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

3.“具有师范学习经历”指本科阶段是师范生,或研究生阶段取得教育硕士(或博士)学位。

4.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江海区公办中小学从事教学或教学辅助工作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岗位上的人员其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或与《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任教学科一致。

5.本次招聘的2025届广东省生源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须按要求到我区公办中小学任教至少6年,其中在我区公办薄弱学校任教至少1年。

6.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考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8.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9.本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10.服从学校分配安排和学段调整。

11.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人员;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期限内的人员;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报名

本次招聘共分两场,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第一场(校园招聘)报名链接与第二场报名链接不同,请考生注意区分。

(一)第一场(校园招聘)网上报名时间:202532010:00202532816:00。应聘人员自行在“人事考试招聘报名平台”(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161报名。

(二)第二场网上报名时间:202532010:00202532816:00。应聘人员自行在“人事考试招聘报名平台”(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162)报名。

(三)报名须知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须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后自行报考,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因应聘人员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栏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所读学校及专业、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计入工作经历。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都需如实填写。如无单位,填写居住地址,具体到村居(务农或家庭主妇等);个体户或企业人员填写具体公司名称店铺等。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报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查收通知电话短信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确保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资格审核及考试事项

(一)第一场(校园招聘)

1.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作线上人工审核,资格初审时间:202532010:00202532820:00。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初审通过。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修改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如有需要,招聘单位会电话联系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复审

考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5331日上午10:00-12:00,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具体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双面打印);

2)居民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4)就业推荐表以及附有学校教导处盖印的各科成绩单;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公告发布日期起算)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承诺于20258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就读研究生以前取得的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如本科、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8)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承诺书等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核验。

3.考试

1)考试方式为面试。

2)面试时间:2025331日下午,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具体地点以通知书为准)。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形式为模拟教学。模拟教学即面对评委上课,模拟教学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科目的教学内容,现场提供来自现行中小学教材(不限版本)或相当于现行教材难度的相应材料。考生不得自带参考资料、电子设备、教具等进行备考和模拟教学。每位考生的备考时间为15分钟,模拟教学时间为15分钟。

4.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现场发放成绩通知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小数点精准保留到后3位。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再次相同,则另行加考面试环节,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加考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海区政务信息网教育局通知公告”(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zwgk/gbgg/)公布。

(二)第二场

1.资格初审

初中英语3、初中物理岗位由招聘单位作线上人工审核。资格初审时间:202532010:00202532820:00。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初审通过。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修改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如有需要,招聘单位会电话联系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

除初中英语3、初中物理以外的岗位均为系统自动审核,不作线上人工审核。

2.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499:0020254129:30。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3.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时间:20254129: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及考点地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文化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地理、历史、道德与法治、信息技术)面试形式为模拟教学+结构化面试。模拟教学即面对评委上课,模拟教学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科目的教学内容,现场提供来自现行中小学教材(不限版本)或相当于现行教材难度的相应材料。考生不得自带参考资料、电子设备、教具等进行备考和模拟教学。每位考生的备考时间为20分钟,模拟教学时间为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术科(音乐、体育、美术)面试形式为模拟教学+技能测试。考生备考时间为20分钟,模拟教学时间为10分钟。音乐、体育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各10分钟,美术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

4.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江海区政务信息网教育局通知公告”(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zwgk/gbgg/)公布。

1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双面打印);

居民身份证;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就业推荐表以及附有学校教导处盖印的各科成绩单;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公告发布日期起算)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承诺于20258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各学段的语文岗位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

凭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需提供就读研究生以前取得的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如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承诺书等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

2社会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双面打印);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教师资格证;各学段的语文岗位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凭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需提供就读研究生以前取得的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如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江海区公办中小学从事教学或教学辅助工作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岗位上的人员,须提供江海区公办中小学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和现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并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

3)“限具有师范学习经历报考”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其中一种材料:

专业注明“师范”的本科毕业证书;

学校推荐意见栏注明“师范”表述的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本科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专业证明以及有学校教导处盖印的各科成绩单(成绩单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师范生相关必修课程);

教育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暂未取得教育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硕士(或博士)学位承诺书》,承诺于20258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育硕士(或博士)学位。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承诺书、师范专业证明需提交原件

5.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表要求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下的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术科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下列方式构成:

术科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模拟教学)*30%+技能测试*30%。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模拟教学)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模拟教学)成绩再次相同,以面试主评委面试环节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再次相同,则另行加考面试环节,加考时间另行通知。

除术科以外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其中模拟教学成绩占7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主评委面试环节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再次相同,则另行加考面试环节,加考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面2位数,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面3位数。面试、技能测试或综合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6.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招聘报名平台”(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162)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现场发放成绩通知单。综合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海区政务信息网教育局通知公告”(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zwgk/gbgg/)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体检人选名单按同场次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且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并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海区政务信息网教育局通知公告”(http://www.jianghai.gov.cn/bwbj/jyj/zwgk/gbgg/)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在考试结束后由江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江门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进入体检人员本人需于体检当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交由工作人员核验。

六、考察

通过考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主要通过政治审查、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考察拟聘用人员现实表现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核实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拟聘用人员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发现提交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以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组织部”(http://www.jianghaiqu.net/jhqwzzb/)公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及聘用

经公示且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江海区委组织部制发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通知书办理报到、人事关系及档案转递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在编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况,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在报考相同场次、相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递补人选:

(一)综合成绩入围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三)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十、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301号令)将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江海区委组织部和江海区教育局无关。

十一、联系方式

单 位: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地 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三号楼七楼706

政策咨询电话:0750-3861660(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监督投诉电话:0750-3861637

  

附件:附件1.2025年江门市江海区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2025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教育概况.doc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2025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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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要求,现就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时-6日17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时-8日12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时-8日24时;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7日10时-12日;

  (五)考试时间:9月12日。

  考生报名首次填报信息时间不得晚于7月6日17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于7月8日12时前根据审核机构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区外户籍人员;在内蒙古学习、工作、生活,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注:以上考生均按2026年9月入学后年级计)。

  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学习形式,可以按已取得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上述毕业学历的,没有报考资格。

  (五)身心健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七)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2024届及以后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师范生是否符合国家免试认定条件,须咨询所在就读学校。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于禁考期内或取消报考资格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登录。考生进入报名网站首页的考生服务栏目→点击“报名系统”→选择报考省份“内蒙古”,仔细阅读我区笔试报名公告,按要求完成报名。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报名注册开放日期为7月3日。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设置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需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前先接收短信验证。完成注册后,须阅读“特别提示”,点击“确定”视为签署电子版《诚信考试承诺书》。

  2.填报信息。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

  考生就读或毕业院校名称须写全称并准确无误,可先点击查询院校代码,按照查询后的规范院校名称填写。报名系统“在校生”选项是指全日制在读学生。区内高校在校生务必按照附件1所列高校代码和名称准确填写,在不同校区就读的在校生按照所在校区对应的高校代码填写。如高校代码填写不准确,或非在校生误选择为在校生,会影响编排考场,从而导致设考区的高校在校生无法在本校参加考试,或非在校生编排到高校考区。因信息填写有误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等情况,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上传照片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证件照(正面、彩色、白底,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无遮挡),不得对照片进行任何修饰特别提醒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不会直接用作教师资格证书印制照片,请勿修图、美颜;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建议使用工具软件,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见示范图:

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交报考信息前,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3.选择考区和报考学科。本次考试设置12个盟市考区和14个高校考区(见附件2)。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高校考区仅接受本校在校生报名,社会考生不得选择高校考区;校外实习的在校生可选择在实习地盟市考区就近报考。考生须仔细确认本次所报科目须一次性勾选。提交信息后,考生报考状态变更为“待审核”。在各考区尚未审核前,可对考生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填报,出现笔试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区审核。考区审核时间7月3日-8日12时。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要求,报名审核时须对接公安部户籍数据库进行个人信息核验,核验项目包括考生身份证号、姓名、照片。各考区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状态变更为“待支付”。考生要及时关注并登录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如审核不通过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同时应在网站及时查询审核结果(使用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缓存)。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未通过原因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最终提交时间不得晚于7月8日12时。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审核未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选考区(见附件2)。

  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仅代表取得笔试资格,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进行报考。具体可查询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发布的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5.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核实审核结果并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每科次70元(内发改价费函〔2021〕641号)。缴费时间:7月3日-8日24时。缴费后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完成缴费考生的状态变更为“报名成功(已缴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不得再修改考生报考信息,含考区和考试科目等所有信息。一旦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7日10时-12日在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二)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具体科目见附件3。

   (三)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参加对应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面试;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

  (四)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以上四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五)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科笔试;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302)”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见附件3。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成绩查询。预计11月6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严禁替代报名。考生本人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替代报名造成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报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密码重置。报名系统提供手机短信获取密码功能。如收不到短信,请拨打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于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四)复习备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没有指定教材,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考试标准》及《考试大纲》等资料。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任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培训。

(五)信息变更处理。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变更了姓名或身份证号码,须于9月20日-24日将书面变更申请等材料报送至户籍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具体要求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答考生问》)。

 (六)考前至考试结束后,考生务必及时、持续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和各考区发布的信息。

 (七)如有报名操作及短信相关问题考生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问题请拨打各考区咨询电话(见附件2)。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代码和名称

序号

代码

高校名称

校区名称

1

10126

内蒙古大学

 

2

10127

内蒙古科技大学

 

3

10128

内蒙古工业大学

 

4

10129

内蒙古农业大学

 

5

10132

内蒙古医科大学

 

6

10135A

内蒙古师范大学

盛乐校区

7

10135B

内蒙古师范大学

赛罕校区

8

10136

内蒙古民族大学

 

9

10138

赤峰大学

 

10

10139

内蒙古财经大学

 

11

10819

呼伦贝尔学院

 

12

10871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

 

13

11427

集宁师范学院

 

14

11429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15

11631

河套学院

 

16

11709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17

12057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18

12443

兴安职业技术大学

 

19

12670

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

 

20

12671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1

12673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2

12674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3

12675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4

12676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25

12677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26

12797

内蒙古警察学院

 

27

12894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

 

28

13699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29

13740

通辽职业学院

 

30

13741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

 

31

13824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2

13864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33

13915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34

14048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35

14049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36

14187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37

14199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38

14205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39

14219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40

14248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41

14283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42

14285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43

14337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44

14338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5

14339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46

14387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47

14463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8

14501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49

14531

内蒙古艺术学院

 

50

14532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51

14539

扎兰屯职业学院

 

52

14699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53

18127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54

19127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附件2 各考区联系电话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盟市招生考试机构

地  址

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15号

0471-3390486

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28号

0472-5154401

0472-5102131

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海勃湾区凤凰岭东街25-6号

0473-2010729

0473-3018815

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北支二路西

0476-8340528

通辽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31号工会大厦14层)

0475-8212578

鄂尔多斯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体大厦9楼

0477-8598841

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新区安达大街8号

0470-8235923

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教育大厦(东门)二楼

0478-7909952

乌兰察布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乌兰察布市新区格根西街20号教育局大楼

0474-8322364

0474-8845315

兴安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

0482-8516703

锡林郭勒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锡林浩特市锡林西大街11号劳动保障大厦515室

0479-8269111

阿拉善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土尔扈特南路教育综合楼(实验二小大门北侧)

0483-8342093

高校考区联系电话(仅限本校在读考生咨询)   

高校考区

联系电话

内蒙古大学

0471-4993164

内蒙古师范大学

0471-4392103

内蒙古工业大学

0471-6575712

内蒙古农业大学

0471-4306091

内蒙古财经大学

0471-5300128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0471-6585257,0471-5983449

内蒙古艺术学院

0471-4978356,0471-3964244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0471-3693416,15047860475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18586217735,18047187996

内蒙古科技大学

0472-2122066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0472-6193468 ,18698413730

内蒙古民族大学

0475-8353673,18904757082

呼伦贝尔学院

0470-3103077,18347092472

赤峰大学

0476-8300152

附件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2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学

 

 

1

综合素质(小学)

201

 

2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3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4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三)

  初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1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9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报考安排

1.考区设置

继续在原有行政区考区的基础上设置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两个高校考区。其中

天津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报考且该考区仅接收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报考且该考区仅接收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拟在津报考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市行政区考区选择报考。

2.时间安排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6:00;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7月6日16: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8日24:00。

笔试考试日期:9月12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02、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5.拥有天津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注:《天津市居住证》为卡片式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其他任何回执或凭证均无效)。

6.报名时,只能选填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其中之一。

7.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特别提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填报“当前年级”时,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03、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04、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2.注册。笔试报名,必须先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且注册前必须通过短信验证。

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名。考生须首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包括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最后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区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考生要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考生如对审核不通过结果有异议,须在2026年7月6日16:00网上报名截止前向考区电话提请核实。未及时提请核实的,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信息审核咨询电话及接听时间见《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5.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须等待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8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科65元。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05、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考区考试机构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7日—9月12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06、成绩查询和确认

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11月26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凡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笔试、面试成绩,在全国所有省(区、市)均有效。

07、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08、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自2020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

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将由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没有天津户籍且未获得《天津市居住证》、不符合在校生报考条件以及成人高校、网络教育等在读生,不得在津报名参加考试。凡利用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请慎重选择考试科目。如因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变更,需要修改相关信息,考生须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向所属考试承办机构提出申请。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获取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6.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于912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73日开始,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7310:00至615:00。

资格审核时间:20267313:00至711: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78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9712日。

考试时间:2026912日。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https://jw.beijing.gov.cn/tzgg/202603/P020260310545743884136.docx)。

(四)申请人具有北京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不含北京市居住登记);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京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在读研究生;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特别提示:1)已取得学历的考生,需通过学信网自行确认学历符合报名要求后报考 。网址https://www.chsi.com.cn2)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和户籍在京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以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在校生考生学籍及学历信息自行通过学信网查询确认后报考网址https://www.chsi.com.cn

(六)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受到禁考处罚的,在禁止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笔试工作安排

      (一)笔试考试时间:2026912

      (二)笔试考试地点:考点高校在校生原则上分配到本校考试,其他考生随机分配考点,以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四)科目说明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四、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一)报名时间:20267310:00—7615:00

(二)报名步骤:

1. 注册个人基本信息 

考生须通过手机短信认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为考生找回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当次考试期间请勿更换注册手机号码。参加过笔试的考生,需重新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2. 填报个人信息

注册后考生须认真阅读考试承诺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考生须按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特别提示: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无法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3. 上传个人照片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不得进行美颜、使用特效,不得使用翻拍照片(2)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示例如下:

 4. 笔试报考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每个报考类别对应不同的科目,考生须认真选择,避免漏报。

 5. 等待审核

1)审核时间 20267313:00—7711:00

2)考生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信息后,还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试科目,提交后再次处于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一律不能更改。报名期间,审核状态变更通知发送邮件到考生报名时填报的邮箱,随时关注。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须在7711:00前拨打报名咨询电话提请核实。未及时提请核实的,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6. 网上缴费

1)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7824:00

2)考试费用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京发改2019481号),笔试收费标准为60元/人科(其中40元/人科为本市考试费,20元/人科为上缴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考试费)。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4)考生如需开具非税电子票据,可于2026年12旬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下方的“考试票据”链接自行扫码获票。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6979月12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不能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学习、工作时间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妥善安排。

六、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611 6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笔试成绩复核

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申请成绩复核。具体要求将另行公布,届时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公告栏通知。网址https://www.bjeea.cn

八、低保退费

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可退还本市考试费(40元/人科)。2026101314:00-16:00考生本人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现场审核办理。

九、违规处理

教师当“言为士则,行为世范”。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考试违规行为将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从严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执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十、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 010-58803688、010-58807224、010-58803690、010-891939897(报名期间8:3011:30,13:30-17:00)。

报名网站相关问题客服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日8:30-12:00,13: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1. 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

3. 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第二种类教师资格包括申请同学段不同学科、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例如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初中英语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幼儿园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4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面试报考条件以及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如个人相关条件可能对后续教师资格认定产生影响谨慎报考。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认定政策等事宜咨询北京市教师中心或通过北京市教师资格网了解。网址https://www.bjtcc.org.cn咨询电话:010-82089117工作日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期间适用。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6624

山西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所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了解报名程序、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考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2.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高校在校生也可以选择在“在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晋中市高校园区”考区仅接收高校园区内各高校在校生报名。居住登记凭证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指的是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各类国家承认的学历。
4.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提交重报的时间。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未进行审核前,考生可进行修改;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任何信息。考生通过网上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5.考试期间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变更的,需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派出所出具的“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前往当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登记,后续由省招考中心汇总报至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
注:①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受理变更申请;②面试报名结束后,考生个人信息需变更的,上半年受理截止到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到12月31日;③考生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个人信息需变更的,不应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省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中的“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符合山西省教育厅公布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读学校在我省或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民居住证的中国公民;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三年级在校生、两年制专科二年级在校生、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五年级在校生、专升本一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全日制研究生各年级在校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校生不得报名;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教师资格条例》被处以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6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6年7月3日-7日17:00(请考生自7月4日起开始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4.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6年9月7日-12日;
5.笔试时间:2026年9月12日;
6.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6年11月6日。
四、报名流程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四个步骤。
第一步:网上注册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注册。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2.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010-58750487)。
3.注册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证件照(免冠、正面、彩色、白底);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应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示范图如下:
第二步: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时须一次性选择需要报考的科目。如在审核之前,发现有漏报的科目,可先自行取消已报科目,然后再一次性选择需要报考的科目。如在审核通过后,则无法更改或增加报考科目。
2.考生提交信息前,应认真逐项核对信息内容,因录入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三步:网上审核
1.考生网上报名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主要审核考生姓名填写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学历与学段是否匹配等,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
2.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按考区反馈在审核时段内及时更正个人信息、补充上传材料,避免逾期。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视为放弃报考。
第四步: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41号)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65元。考生通过网上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
五、考试科目与时间
类别
2026年9月12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下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注: 1.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不笔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2.音体美专业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应按单独编码的科目报考(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4.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5.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六、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考生报名时应承诺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追加“3年禁考”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考生户籍变动(跨省)后,在原籍已考过的单科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4.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教师资格认定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相关说明
5.其他有关事项请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行查询,具体政策解读,请参阅《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问题解答》
6.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网址或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
网址或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
太原
微信公众号“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0351-3199908
大同
微信公众号“大同教育电视台”
0352-2537430
阳泉
http://www.yqszkzx.cn
0353-2297076
长治
微信公众号“长治市教育局”
0355-2058509
晋城
微信公众号“晋城教育”
0356-2066106
朔州
http://edu.shuozhou.gov.cn
0349-8851183
0349-8851184
晋中
(高校园区)
http://jyj.sxjz.gov.cn
0354-3806644
0354-3030269
运城
http://www.yczk.org
0359-2216398
忻州
https://jyj.sxxz.gov.cn
0350-2020429
临汾
http://www.lfzkw.cn
0357-2680833
吕梁
微信公众号“吕梁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0358-8213390
广西自治区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6〕2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2026年我区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现就做好我区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全区8个县(市、区)设岗,计划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272名。各设岗县(市、区)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

(二)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年龄不超过33周岁,年龄计算至2026年6月16日。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段应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体由设岗县设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五)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在职在编公职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6—25日。

2.资格审查:各设岗县(市、区)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2026年7月2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市、区)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招聘

1.招聘时间:2026年7月3—20日。

2.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资格复审:招聘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其他个人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方案:各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面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联合制定招聘方案,并及时公布方案。是否安排笔试环节,由各县(市、区)确定,自治区不作统一要求。面试将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要增强招聘考试针对性、科学性,提高命题工作质量,体现“干什么、考什么”,突出对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考察,有条件、有需要的地方可以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5.体检: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有关要求以及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各设岗县(市、区)的拟聘人员名单必须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7.招聘要求:各设岗县(市、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精神招聘特岗教师。整个招聘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要求,严禁进行“简历筛选”,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各设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签订合同时间:2026年7月31日前,具体由设岗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报到时间:2026年8月31日前,具体由设岗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3.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请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26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新系统”中完成2026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确保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加强信息管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特岗教师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资格的基础数据。各设岗县(市、区)要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对未严格落实“特岗教师”实施和教师保障政策,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县(市、区),下一年度将适当核减设岗名额。

(二)各地要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从2024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西部地区由3.82万元提高到4.18万元,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抓好落实工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各地要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职后培训,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各级名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有关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各设岗县(市、区)招聘咨询电话、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可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查询。

附件:2026年“义教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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