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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鸭山市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3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双鸭山市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31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安排,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开展2025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推进双鸭山市新时代人才振兴实施意见》(双办发〔2022〕4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引进计划

此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31人。详见《2025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与技能,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健康标准;

(三)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

(五)本科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1989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其他教师岗位不限师范类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

(七)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宝清县域内在编人员、特岗教师;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现场意向报名登记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现场意向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3月23日上午(9:00—12:00),佳木斯大学;

3月25日上午(9:00—12:00),八一农垦大学;

3月27日上午(9:00—12:00),东北农业大学。

(二)现场意向报名登记需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辖区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社会保障卡均可);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2025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需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任资格;

4.3张1寸蓝底近期正身免冠照片;

5.《2025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6.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明》、院系推荐表。

(三)宝清县域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四)本次引才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将与宝清县教育系统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进行笔试、面试等招聘环节。相关事宜请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看宝清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看宝清微信平台发布。

(二)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登记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招聘会现场进行意向报名登记。

现场招聘会意向登记考生务必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看宝清微信平台发布的信息,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未按时到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

报名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当低于该比例时,经宝清县教师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取消或者降低开考比例。岗位被取消的,应按公告通知要求时间内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本次意向报名登记阶段不收报名费,在之后的社会招聘公告现场报名期间统一收取报名费45元。

(五)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3月23日(含)。

报名时考生应填写《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4),对照《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表》(见附件5),携带对应《审核认定表》(附件6-13)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通过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baoqing.gov.cn),对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七)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命题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题10分,

学科专业知识90分。小学教师岗位试卷相当于中考难度、初中教师岗位试卷相当于高考难度。

(2)笔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以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辖区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社会保障卡均可)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数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当出现低于3:1比例时,经宝清县教师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当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笔试主观成绩高低确定最后一名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成立考官、考务及监督工作组,由考官组组织专家命题,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看宝清微信平台发布)。

(3)面试内容

由专家评委在应聘学科现行教材中选定(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考试顺序由面试人员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因面试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所有成绩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进行名次比较,如依然并列,则笔试主观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成绩由高到低补充人选。体检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核

拟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示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并将人事档案调转到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考生不能在指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出现岗位空额不予递补。被聘人员必须在宝清县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后方可调出,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未按时报到或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等情况,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要求,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不报到的,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需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工资待遇

被聘人员落实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教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政策待遇

此次人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享受如下政策待遇:

(一)住房待遇

引进人才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没有县内住房,在县内租房可领取每年8500元住房补贴,补贴最多连续领取5年。

(二)购房补贴

对签订5年以上合同,在县内首次购房的,由县财政局分批次给予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补助10万元,对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补助5万元。

(三)配偶安置

配偶有意愿来宝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由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审核,符合调转条件的,经县委编委会议审议通过后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采取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问题。

(四)子女入学

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来宝入学,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入学手续。

(五)医疗健康

由县内公立医院提供预约体检和住院绿色通道等医疗保健服务。

(六)旅游体验

可享受每年全家县内景区免费旅游服务一次。

(七)工资待遇补贴

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合格转正后,引进人才在岗期间给予每月400元的工资补贴,由县财政局直接代发,不计入个人工资。

八、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宝清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和体育局教师(教练)工作股,负责考试报名和相关考务工作。

九、特别提示

(一)为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应聘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考核、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后不报到的、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须及时关注网站或考生微信群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准确提交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五)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宝清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9-5434793(仅在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

附件1:2025年“市委书记进校园”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附件2:2025年“市委书记进校园”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附件3-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4: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考生个人承诺书

附件5: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表

附件6-13 加分审核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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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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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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