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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外国语大学2025第一批专任教师岗位招聘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西安外国语大学2025第一批专任教师岗位招聘35人公告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西安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必备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并派遣回国工作。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3.对部分岗位应聘人员的其他要求,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职责

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分配的教学及科研任务;能够积极参与学科发展的规划和实施;能够结合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及社会服务工作,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能够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其他工作。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西安外国语大学门户网(https://www.xisu.edu.cn/)、西安外国语大学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通过学校招聘系统(http://zp.xisu.edu.cn链接打开,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按照系统提示及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不得更改。请注意一定将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各个阶段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各类资质证书及系统要求的其他必要审查材料同步上传。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或上传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可认读,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负责对专业进行审查并对其他条件进行初审、人力资源部复审),确定进入考试考察环节的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面试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根据用人实际需要,采取面试、讲课、说课或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

(五)心理健康测评及思想政治表现考察

学校考察通过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及思想政治表现审查,心理健康测试主要考查心理健康状态,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审查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体检

通过学校考察人员在学校指定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七)学校研究审议及公示

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研究审议,并通过人力资源部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并与学校签订合同。

四、招聘方式及待遇

(一)经学校研究以人才引进方式招录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依据学校编制管理实际,分批有序纳入事业编制(入编手续办理完成前暂按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按照国家、陕西省及学校政策兑现工资、保险及各项福利待遇。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享受相应人才待遇,以“西外学者”岗位引进或符合相应聘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可直接纳入事业编制,按照“一人一议”政策执行。

(二)其他人员选留后先按人事代理方式管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为其兑现工资、保险及各项福利待遇。待符合学校人事代理人员转入事业编制相关政策要求后,可申请转入事业编制管理。

五、有关说明

(一)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学校将依据实际,必要时对招聘工作作出适当调整,并以网站、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符合要求,如有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应准确,并保持畅通。因提供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畅通造成的有关问题,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六、招聘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人力资源部

(二)联系人:廖老师、刘老师

(三)联系电话:

(029)85319339(招聘专用电话)

(029)85319169(监督电话)

(四)联系邮箱:

renshike@xisu.edu.cn(仅提供咨询,报名请通过学校招聘系统进行)

欢迎广大有志于高校工作的优秀人员积极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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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2025年度第一批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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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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