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安徽蚌埠第三中学2025高层次人才招聘2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蚌埠第三中学2025高层次人才招聘25人公告

蚌埠三中始建于1922年,1960年学校被确定为安徽省重点中学,2001年学校创建成为安徽省示范高中。本校先后培养出安徽省特级教师13人,正高级教师2人,省、市教坛新星22人,市学科带头人14人,市青年骨干教师11人。学校先后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绿色学校”“安徽省家教名校”“安徽省道德示范校”等多项荣誉称号,2024年入选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2025年9月,新校区将投入使用,校园用地面积约161870㎡。

为适应蚌埠第三中学改革和发展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蚌埠第三中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置25个岗位,具体岗位见《蚌埠第三中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认同蚌埠三中文化理念,服从分配及工作安排。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对应的学位,具备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于录用一年之内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小学高级教师、指导学生取得高中五大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的教练、省特级教师等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7.蚌埠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报考需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蚌埠第三中学官网、蚌埠第三中学微信公众号、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等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00至4月18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和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4月19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19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四)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4月19日22: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5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期间,到蚌埠第三中学办公室(蚌埠市龙子湖区凤阳东路444号,博约楼3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5年4月24日10:00至4月26日9:30前登录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按岗位分学科采用不同试题,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4月26日  上午  9:00—11:00   《学科专业知识》

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格线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在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公布,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面试人员,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六)现场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复审合格并已缴费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将在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蚌埠第三中学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未提供教师资格证人员提供自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的承诺书)等原件(审查时验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2025届应届毕业生报名材料

1.《蚌埠第三中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2.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历层次及专业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录用一年内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一份;

6.本人求职简历及曾获荣誉奖项等情况,附相关证明材料。

历届毕业生报名材料

1.《蚌埠第三中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录用一年之内提供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3.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荣誉)证书以及反映自己工作能力的实证材料;

4.如已参加工作,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蚌埠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报考需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和仪表举止等。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中的无生上课成绩、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合成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中的无生上课成绩、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蚌埠第三中学官网、蚌埠第三中学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五、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后续信息以蚌埠第三中学、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发布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该网站。

本《公告》由蚌埠第三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2—3012113(蚌埠第三中学)

监督或投诉电话:

0552-2044954(蚌埠教育局人事科)

0552-3125632(蚌埠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安徽省蚌埠第三中学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蚌埠第三中学

2025年4月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