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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盐湖区2025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运城盐湖区2025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5〕14号)及《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区2025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定种类

运城市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受理: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请关注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具体通知。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运城市盐湖区的社会人员。

2.持有运城市盐湖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非盐湖区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运城市盐湖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盐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盐湖区内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5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运城市盐湖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根据考试科目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 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 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 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现场确认点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 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 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 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 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 号) 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5 年 4 月 14 日 8:00 至 4 月 25 日 17:00。

第二批:2025 年 6 月 17 日 8:00 至 6 月 27 日 17:00。

第三批:2025 年 9 月 15 日 8:00 至 9 月 26 日 17:00。

网报设置全程网办和线下办理,建议申请人选择参与全程网办。

(二)体检

申请人在公告之日起可持贴有与认定网报时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2,需A4纸双面打印)在指定医院(附件8)就近选择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得漏项)。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参与全程网办的不需要现场确认)

第一批:2025年4月15日9:00至4月30日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二批:2025年6月18日9:00至7月2日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三批:2025年9月16日9:00至9月30日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符合盐湖区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盐湖区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2.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4.报名成功后,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需保持电话畅通。认定机构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通过短息或电话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或补充。若有其他问题,可在法定工作日内,通过电话0359-2066288进行咨询。

5.参与全程网办的,在网报结束后,及时关注教师资格网上的教师资格认定进度,如果信息无法修改且一直是网报待确认状态,请及时按照现场确认要求进行现场确认以免错过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证书发放

运城市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供证书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进行邮寄选择,邮费到付。其他申请人在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二楼出证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申请流程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无法进行补报。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等,熟悉需准备的材料和系统填报步骤,预留充足的填报时间。申请人也可访问网站上的“常见问题”栏目,获取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以更好地应对申请过程中的各种情况。

(一)登录渠道:申请人需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确认点的注意事项。

“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流程:用户需要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在首页中找到“网上办事”栏目,随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版块中的“在线办理”,按照系统的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二)填报须知(完成所有网上申报步骤并生成报名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

1.“考试形式”选择:参加统考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参加师范生免试认定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2.“是否在校生”选择:最后一学期且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并补充已经获得的本专科学历信息;用已获得的学历进行申报的社会人员,请选择“非在读人员”。

3.“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所持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学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4.“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不得跨区县选择确认点)。

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5.“是否参与全程网办”选择:

A、申请人选择“参与”的(确认点选择盐湖区全程网办确认点),按系统要求一次性上传所需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不要进行下一步,不要完成报名),不按照要求上传资料造成认定未通过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1)普通话证明材料: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供核验。

(2)学历/学籍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材料,无法验证的学历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①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校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原件(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客服电话:010-67410388)。②应届毕业生在系统无法自动验证学籍状态时,需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原件扫描件。③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④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3)身份证明材料:根据申请地类型不同,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申请地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本(本人页)原件扫描件②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证所在地”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盐湖区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③申请地类型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只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比对不通过的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扫描件。;④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服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体检材料:必须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扫描件,体检不能漏项,上传信息要准确齐全。

(5)照片:必须提交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电子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照片下加注姓名。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不需提供;其他情况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7)其他资料: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B、申请人选择“不参与全程网办”的,需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a.户籍在盐湖区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b.持有盐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c.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d.驻盐湖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盐湖区部队。

(3)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5)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纸质证书遗失的,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提交查询页面电子版。

(六)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8)其他材料

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6.“证书领取方式”选择: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自取”方式。

7.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提交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得随意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8.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应在申报网页及时查阅确认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补发、换发、变更幼儿、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如下材料(对于本人不在盐湖区的补、换、变更人员,可将资料准备齐全后,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单位教师资格认定邮箱【yhqjszgrd@163.com】):

(一)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因遗失申请补发或损毁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3,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补发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换发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手机号。

(二)变更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教师资格信息变更的,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4,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变更项证明材料,申请变更任教学科、证书号码的,需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手机号。

(三)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补发申请表(附件5,一式1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附件6,一式2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运城市盐湖区政务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2、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4、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发申请表.doc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docx

7、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doc

8、运城市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xls

咨询电话:0359-2066288

运城市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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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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