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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决定开展武威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2025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8名。其中:市直111名;凉州区211名、民勤县95名、古浪县129名、天祝县8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武威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面向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

1.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和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专业划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执行)、《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函〔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等规定的规范表述执行。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由应聘人员提供毕业院校相关证明或专业代码调整印证资料,认定所学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报市、县区人社部门审定。

2.面向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仅限本县区民生项目人员报考。本次公开招聘所指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为2009年—2015年经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统一选拔到各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含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乡镇农技、畜牧、文化、旅游、社保、进村进社等岗位)工作的项目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形成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登录武威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gswuwei.gov.cn)查询本公告及附件《武威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专业目录》,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9∶00至4月27日(星期日)18∶00。

2.报名流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280)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及登录密码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上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认真核实个人填报事项,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更、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如有不明事宜,可与招聘岗位对应的市、县区人社部门联系。

4.结果查询。应聘人员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9∶00至4月28日(星期一)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已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4月27日(星期日)18∶00之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4月27日(星期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9∶00至4月29日(星期二)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考生缴费”菜单,根据提示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支付),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收费标准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为150元。未在规定时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向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不收取报名费。

四、《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于5月10日(星期六)9∶00至5月17日(星期六)8∶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931-8722309。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5年5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满分均为150分。

(三)开考比例。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达不到1∶3的,专业技术岗位按紧缺专业参加笔试;管理岗位通过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该岗位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笔试试题。笔试试卷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包括中学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包括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面向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试卷按岗位类别分为民生项目综合类、民生项目教育类。

(五)笔试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成绩公布。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对笔试成绩进行公布。

六、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一)不要求面试的岗位。按本岗位招聘计划,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而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总成绩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平均分以下者不得进入。

(二)要求面试的岗位。按本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笔试总成绩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平均分以下者不得进入;参加笔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1∶3但未达到1∶5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决定开展武威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七、现场资格复审

(一)市、县区人社部门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岗位条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

2.有生源地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委托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核查;

3.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2.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户籍在公告发布当日之后迁入报考县区的;

3.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因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递补时形不成竞争的非面试岗位或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面试岗位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平均分以下者不予递补。

八、面试

要求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九、综合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

(一)综合成绩

1.要求面试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2.不要求面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初选人员确定

1.不要求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初选人员;

2.要求面试的岗位,根据本岗位招聘计划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其中: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及以上者确定为初选人员。平均成绩以下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其他事宜

在确定初选人员时,若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确定:

1.成绩并列人员中有退役士官、退役士兵和武威市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时,依序优先确定;

2.综合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确定人员时,先按面试成绩,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依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无面试的招聘岗位,如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情况,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依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按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加试公告》为准。

十、考察和体检

(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情况。实地考察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公函委托当地有关部门协助考察。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由市、县区人社部门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各递补一次。未形成竞争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从考察、体检合格的初选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岗位代码、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符合递补条件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十二、审批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审定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二)从武威市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结束试用期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考入的聘用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批准聘用的其他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占用所报考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相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补充公告将通过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不论招聘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资格等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武威市人社局:0935-2234073、0935-2111179

武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35-2234152

凉州区人社局:0935-2217830

古浪县人社局:0935-5553423

民勤县人社局:0935-4128006

天祝县人社局:0935-3121231

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2309

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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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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