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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决定开展武威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2025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8名。其中:市直111名;凉州区211名、民勤县95名、古浪县129名、天祝县8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武威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面向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

1.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和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专业划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执行)、《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函〔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等规定的规范表述执行。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由应聘人员提供毕业院校相关证明或专业代码调整印证资料,认定所学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报市、县区人社部门审定。

2.面向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仅限本县区民生项目人员报考。本次公开招聘所指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为2009年—2015年经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统一选拔到各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含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乡镇农技、畜牧、文化、旅游、社保、进村进社等岗位)工作的项目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形成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登录武威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gswuwei.gov.cn)查询本公告及附件《武威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专业目录》,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9∶00至4月27日(星期日)18∶00。

2.报名流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280)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及登录密码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上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认真核实个人填报事项,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更、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如有不明事宜,可与招聘岗位对应的市、县区人社部门联系。

4.结果查询。应聘人员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9∶00至4月28日(星期一)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已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4月27日(星期日)18∶00之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4月27日(星期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9∶00至4月29日(星期二)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考生缴费”菜单,根据提示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支付),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收费标准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为150元。未在规定时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向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不收取报名费。

四、《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于5月10日(星期六)9∶00至5月17日(星期六)8∶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931-8722309。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5年5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满分均为150分。

(三)开考比例。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达不到1∶3的,专业技术岗位按紧缺专业参加笔试;管理岗位通过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该岗位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笔试试题。笔试试卷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包括中学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包括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面向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试卷按岗位类别分为民生项目综合类、民生项目教育类。

(五)笔试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成绩公布。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对笔试成绩进行公布。

六、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一)不要求面试的岗位。按本岗位招聘计划,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而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总成绩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平均分以下者不得进入。

(二)要求面试的岗位。按本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笔试总成绩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平均分以下者不得进入;参加笔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1∶3但未达到1∶5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决定开展武威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七、现场资格复审

(一)市、县区人社部门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岗位条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

2.有生源地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委托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核查;

3.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2.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户籍在公告发布当日之后迁入报考县区的;

3.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因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递补时形不成竞争的非面试岗位或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面试岗位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平均分以下者不予递补。

八、面试

要求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九、综合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

(一)综合成绩

1.要求面试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2.不要求面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初选人员确定

1.不要求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初选人员;

2.要求面试的岗位,根据本岗位招聘计划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其中: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及以上者确定为初选人员。平均成绩以下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其他事宜

在确定初选人员时,若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确定:

1.成绩并列人员中有退役士官、退役士兵和武威市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时,依序优先确定;

2.综合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确定人员时,先按面试成绩,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依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无面试的招聘岗位,如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情况,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依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按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加试公告》为准。

十、考察和体检

(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情况。实地考察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公函委托当地有关部门协助考察。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由市、县区人社部门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各递补一次。未形成竞争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从考察、体检合格的初选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岗位代码、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符合递补条件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十二、审批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审定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二)从武威市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结束试用期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考入的聘用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批准聘用的其他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占用所报考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相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补充公告将通过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不论招聘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资格等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武威市人社局:0935-2234073、0935-2111179

武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35-2234152

凉州区人社局:0935-2217830

古浪县人社局:0935-5553423

民勤县人社局:0935-4128006

天祝县人社局:0935-3121231

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2309

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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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为试点单位,以上五个市(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一)至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任职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
  4. 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6.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 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3.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 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
  5. 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的;
  6.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四)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注册:

  1. 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 补齐所缺培训学时;
  3. 再次申请注册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长期病休康复后或经治疗后坚持参加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
  4. 再次申请注册前一年考核合格;
  5. 处分解除,且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含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注册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考查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查,定期注册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得注册,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册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8:00日至2025年12月16日18: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可通过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后确认并下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 有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初审机构将依据终审结果,将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任教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 贵州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8日

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计划近期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步骤

本次测试采用“线上报名+线下缴费”方式进行。

1.注册登录

考生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报名。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重新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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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从事职业”一栏,请按现有身份进行选择。此信息将在后续报名时自动带入报名信息,可提前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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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上报名

考生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报名入口”一栏选择省份“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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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选择考点”页面后,选择“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根据自身安排选择测试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

3.线下缴费确认

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人员50元/人次,教师30元/人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缴费地点确认个人考试信息并扫码缴费、领取收据,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276号院内北楼一楼西

注意:本次测试仅针对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在职教师缴费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在职证明(任职资格证、聘用证、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线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扫码缴费后,可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19-21日。

测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方式

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采用计算机录音方法。共四题,前三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第四题命题说话部分由测试员人工网上评分。

五、测试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

3.朗读文章400字。

4.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3分钟)。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考生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成绩及电子证书。

2.考生请及时关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具体领取证书时间以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报名通道将于2025年12月2日凌晨0:00开启,凡有意参加测试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登录规定网址填写相关信息,计划满额后,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测试须知”,提前一小时到达测试地点,超过考试时间半小时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予补测,不予退费。

5.该系统目前仅支持通过电脑访问,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免冠照片(390*567像素,大小1M以内,禁止美颜、修图),请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场保持肃静,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

7.普通话测试全面采用新系统,考生普通话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拍照,并以此照片人脸识别登录测试系统。

8.如有疑问,请拨打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374-2699917。

八、特别声明

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许昌市唯一一家面向社会的测试机构,许昌市教育局官网是许昌发布普通话报名、测试等相关信息的官方渠道,请勿相信不明网站的宣传,出现对话框提示“加好友”才能继续报名或被告知“必须通过某机构才能报名”等类似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预报名考生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贵州省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12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进入。

收费标准: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身份证正面照+带有学生信息页面的学生证

教师:身份证正面照+教师证或工作证

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正面照

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不通过并不予以修改。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非纳雍职校师生需在规定时间到纳雍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三楼财务室(B301)现场缴费,财务工作人员电话:王老师15117549017)。

4.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https://www.gzyywz.net/)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2025年12月27日。

2.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量:500人。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5.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7.测试站联系方式: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三、声明

我校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四、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401。

3.领取联系人: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凭准考证或网站成绩截图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2023年4月1日起,国家语委新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程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

2.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考试)和准考证方可入场。

3.考生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各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4.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

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12月8日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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