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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2020年招聘60名编制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三亚市天涯区2020年招聘60名编制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 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加快建立国家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实施国际教育的进程,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根据《海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天涯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60名,结合实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60名(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我区事业编制岗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人员须遵守教育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应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至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至198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本公告及《2020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六)应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为2020年应届毕业本科学历;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七)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和学籍认证证明。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应聘成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八)所有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人员已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尚未认定的,亦可报考,提交报名材料时,上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认证,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2020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加盖认定机构公章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或毕业院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所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所有应聘人员报考时应取得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需取得二级甲等以上)。

  (十)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十一)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https://www.contacthainan.gov.cn/)、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http://www.sanya.gov.cn/tyqsite/zfxxgk/xxgk_index.shtml)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可登陆(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85),填写资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5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提交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能超过2MB):

  (1)本人手写签名填写完整的《2020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2020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0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加盖认定机构公章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或毕业院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6)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以上);

  (7)报考人员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书;

  (10)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11)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用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和准考证打印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由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2.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笔试,若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岗位。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笔试。

  3.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的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发布,按照相关发布公告提示进行。

  (四)考试工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两个项目占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4)评分办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7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若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公示。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考试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公布。

  3.面试

  (1)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工作进度情况确定,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发布通知。

  (2)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面试采用微格教学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上课教学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3)面试成绩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委根据考生表现分别进行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 (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

  4.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入围体检人员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发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拟招聘岗位的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不在招聘岗位名额范围之内的且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公布。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板块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各相关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八)签约

  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由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请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911863

  监督电话:0898-88911695

  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附件1:2020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    [点击预览]

  附件2:2020年年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点击预览]

  附件3: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点击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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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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