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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教师1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5月7日至2007年5月6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考察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五)具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岗位均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且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2025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交承诺书(附件4)报考。

(六)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需求;

(八)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九)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6.高校公费师范生、定向公培生;

7.失信被执行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现役军人、非毕业年度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10.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公布

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xyqzf.haiko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其中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提交报名材料后,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后续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14日9:00至2025年5月20日12:00,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海口市秀英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受理,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0KB):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证明(附件3);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学历证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届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承诺书(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5)对应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对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承诺书(附件4)报考;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0KB以下);

(7)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8)《海口市秀英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后填写完整,本人亲笔手写签名贴照片并拍照上传);

(9)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7);

(10)面向在岗编外教师(即临聘教师)设置的乡镇学校定向招聘岗位,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交所在学校缴纳累计满五年及以上的社保明细清单、任职学校的经历证明(附件6),属第三方公司派遣的考生还要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11)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附件5);

(12)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5月2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于系统关闭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2025年5月20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系统将于2025年5月20日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由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要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在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笔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学科平均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资格复审。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应提交如下材料:

(1)《海口市秀英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网址打印);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证明(附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标识)(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对应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承诺书(附件4))、普通话等级证书、个人承诺书、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向在岗编外教师定向招聘岗位还需提交社保明细清单证明、劳动合同和任职学校的经历证明;

(3)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9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人选。

(1)面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2)面试形式:采用微格教学+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其中音乐、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内容:所应聘学科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等。

(4)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5)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其他面试事项在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xyqzf.haikou.gov.cn)公布。

(6)不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应聘者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体检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区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组调阅、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报考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工作专班视我区具体情况而确定。如有必要递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考生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区招聘工作专班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区招聘工作专班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空缺的招聘名额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由区招聘工作专班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所有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定向招聘岗位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秀英区外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的工作安排,包括到中心校所属的农村学校交流、轮岗等,否则视为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区招聘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区纪检部门、财政局、区委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考生报名费,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局负责保障。

(四)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随时在秀英区政府网站(http://xyqzf.haikou.gov.cn)上公布,请各考生登录查询。

六、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22号福秀小区C栋秀英区教育局141室。

公告解释、咨询电话:0898-68620969

投诉、举报电话:0898-68667401、0898-68668714

(咨询时间:9:00—12:00,14:30-17:00。注:周末节假日休息)

七、其他

本公告由秀英区教师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海口市秀英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附件2:海口市秀英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5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4:个人承诺书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6:任职学校的经历证明模板

附件7:未失信惩戒承诺书

海口市秀英区教师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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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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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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