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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第一中学宜良学校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昆明市第一中学宜良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学校简介

昆明市第一中学宜良学校(宜良县第一中学)源于清乾隆51年雪堂书院,从书院到民国十五年建校,从县属中学到省属中学,从孔庙老校区到占地286亩的新校区,几经百年,一路沧桑。在崇德崇文、崇教崇学的薪火相传中,一中人筚路蓝缕,砥砺前行。

图片 2009年9月,学校整体搬迁到县城南美女山恒济塘畔。2010年2月,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三等高级中学。学校校园面积286亩,建筑面积共计6.5万平方米,现有57个教学班(高中49个、初中8个),在校学生3138人(初中学生373人,高中学生2765人〕,教职工247人,正高教师4人、特级教师2人、副高教师93人、一级职称以上教师占30%以上。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者2人,昆明市百优园丁1人,昆明市杰出园丁1人,春城名师1人,昆明市名班主任7人,云南省基层人才对口培养1人,昆明市基层人才对口培养1人,昆明市教学名师1人。先后有多名教师在国家、省、市级教育教学论文比赛及教学模式大赛中获奖,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学校的稳健、持续和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3年5月8日,昆明市第一中学与宜良县人民政府合作办学签约仪式在宜良光德堂举行,此次合作创办昆明市第一中学宜良学校,在宜良县第一中学加挂昆明市第一中学宜良学校牌子,为宜良县第一中学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宜良一中校园环境优美,处处有阅读环境,创造环境育人。师生公寓、宿舍宽敞明亮、干净舒适,食堂管理规范、品质高。大力推进县实施的“县管校聘”和“轮岗交流”,促进学校精细化教管理,形成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优质多得的动态教学治理。学校全力实施“555”课堂教学改革,让教师成为课堂的导师,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角。学校在高中部实施特优班、书院班等分层分类的“3+1+2”新高考教学。在初中部设立“2.5+3.5”初中直升高中教学班,以篮球、足球等特色发展编班。宜良县委县政府筹资100万元,在宜良县第一中学设立 “昆一中宜良学校李子园助学金、奖学金”。在高中,每个年级设立2个“乡村振兴班”,学习努力,积极上进的同学,均可获得“昆一中宜良学校李子园助学金”。

不断发展的宜良一中,师生共同践行学校的“一训三风”:校训“立大成志 ,做文明人”,校风“开容通和”,学风“知止至善 ,格物至理”,教风“明德启智 ,正己化人”。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教师,教师的成长离不开培训,新教师更是学校的未来和希望,为了使新教师快速成长,学校为新教师提供住宿,为新老师们举办培训,按照“1357”培养工程,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1”是指在师父的指导下,经过1年,高水平转正,课堂过关,成为合格胜任型教师:“3”是指通过3年的在职研修和到昆明市第一中学交流学习,成为骨干型教师,“5” 是通过5年的工作实践和探索,达成“将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将党员培养成骨干教师,将骨干教师培养成中层干部”的目标;“7”是指通过7年的教育教学磨炼提升,在三类名师工作室的平台上,出教学好成绩,出课题研究好成果,出班主任工作好经验,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优秀教师,在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具第一中学百人名师团队建设中成为核心成员。至善至德育桃李,为人为学来一中。宜良县第一中学热情欢迎有实力、愿做事、有担当、有热情、有梦想的你加入共同逐梦的宜良具第一中学,我们在宜良等你。

昆明市第一中学宜良学校2025年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昆明市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及对象

昆明市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0人,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详见《昆明市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表》)。所有招聘计划全部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月计算,即1989年5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4年5月1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请报考人员查看岗位信息表中的“年龄要求”一栏;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4)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具体报名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具体报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2.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及2025年硕士专业目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3.《岗位信息表》中“2023—2025年毕业生”“2025年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上载明的落款时间为2023、2024、2025年或2025年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程序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程序包括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一)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邮件或者来电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报考人员于2025年5月12日9:00-5月16日17:00登录昆明教育人才网(www.kmjyrc.com)点击“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如遇到系统无法登录、无法报名等情况,请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71-65165786。

(2)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提交有关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毕业证)载明的专业名称填写,只能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一份学历或学位证明的信息,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间的学历或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如果报考者持有“辅修专业证书”“辅修毕业证书”等证书,不可以用来作为所学专业证明,不能用证书所载专业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和落款时间为准。

(3)本次招聘实时动态公开报名人数,报名结束后,开展笔试的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能开考;免笔试的岗位,每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免笔试的紧缺急需岗位,经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4)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错峰报名,若选择在最后时段报名的,有可能因报考申请审核不通过,错过报名终止时间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2.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截止5月16日18:00,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后超过24小时未审核的或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问题(如:毕业证专业未纳入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名称变更等而对专业要求有疑问的,或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主动拨打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询问确认报名资格,最终审核结果以招聘单位答复为准。

(2)资格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审核不通过”三种,请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查看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的状态时方为报名成功。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报考岗位和个人信息。审核状态为“不符合条件”的,在报名期间内,考生可重新完善信息或重新选岗报名。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则表示考生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岗位要求,将不能重新报考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在资格复审时还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所学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留学回国人员所学课程进行审核。

(4)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对拟进入面试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复审时应提交与网络报名时相一致的岗位所需材料,同时根据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需要提供其他相应材料。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7)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聘计划裁减、取消、降低开考比例及加试笔试岗位的公告于5月中旬前在昆明教育人才网进行公布。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5月22日上午10:00-5月24日上午8:30前登录“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三)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比例超过1:10的,须加试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等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8:30—12: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为准,可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下载使用。笔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试。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按满分100分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笔试成绩在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具体公示时间以网站公示为准。

(6)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对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分数查疑。

2.资格复审

(1)参加笔试的岗位,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2)没有笔试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方能开考,高层次人才岗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后,按降低的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于放宽条件招聘的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3)笔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后,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或各市直属学校(单位)确定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材料,并通知报考人员,按时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工作。市直属学校(单位)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面试人员名单报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确定。

3.面试

(1)复审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公告预计6月中旬在昆明教育人才网发布,具体面试信息以网站公示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面试方式:重点考查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采取结构化面试、模拟课堂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5)合格分数线的确定:所有岗位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经批准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参加笔试后,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其它特殊情况,出现递补后招聘岗位计划数和面试人员数低于1:3比例或无人递补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出现等额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及综合成绩公示

(1)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折算后笔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笔试或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同时在昆明教育人才网或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3)综合成绩于2025年7月初在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

(四)考察、体检

1.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其他符合优先聘用政策的人员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时一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由各招聘县(市)区、市直属学校(单位)和市教育体育局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同时查询违法犯罪等情况。特别是对新招聘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4.体检由招聘单位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采取适当方式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招聘单位或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报考人员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报考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5.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拟聘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至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发现拟聘用人员条件不符或自行放弃的,由招聘单位与市教育体育局自行确定是否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录(聘)用关系。

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教育人才网及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证属实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其他事项

(一)根据《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规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二)拟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和安排。

(三)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昆明市宜良县教育体育局 0871-63956812

学校:0871-63956812杨老师:13888833102席老师:13888182337学校官微:ylyzwxdy(关注学校官微,获取更多学校信息)

(二)监督电话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0871-67470113

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监组:0871-63102385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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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tj.km.gov.cn/c/2025-05-07/4976339.shtml(昆明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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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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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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