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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江干区2020招聘教职工11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杭州江干区2020招聘教职工111人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天杭实验学校等48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111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师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

  1.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非事业编制教师。

  “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非事业编制教师”指具有杭州市户籍且在杭州市区中小学校或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任教的教师。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初始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2)具有二级教师(原幼儿园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2020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毕业生,下同)。

  “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普通高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本科毕业生;(3)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音乐学院留杭名单毕业生;(4)杭州市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仅适用于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7)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仅适用于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另,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杭州市户籍或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3.社会人员,指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杭州市户籍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教辅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二类人员:

  1.  应届生,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  社会人员,指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杭州市户籍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校医岗位涉及的在职医护人员为现为卫生医疗机构从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聘教师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精神,具体要求如下:(1)2020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不含职教专业课),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19届、2020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3)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4)报考教辅岗位的人员需具备适用的资格证书。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9时——2020年5月31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jgqjyj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所传材料需为原件扫描件。在职教师报名须上传经原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考单位暂不作资格初审。

  4.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核

  1.初审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9时—2020年6月2日上午9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

  2.复审时间:2020年6月2日上午9时—2020年6月2日下午17时。

  区教育局招聘审核小组对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确认。对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资格审查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公布不开考岗位

  2020年6月3日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栏(http://www.jianggan.gov.cn/col/col1364685/index.html)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对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个别紧缺岗位情况特殊的,经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予以开考。对特殊教育学校紧缺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网上调整报名

  补报名时间:2020年6月4日上午9时-下午17时。

  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和资格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调整报名资格审核

  初审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9时-中午12时。

  各招聘单位对调整报名成功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此次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对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

  复审时间:2020年6月5日中午12时-下午17时。

  区教育局招聘审核小组对调整报名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审核信息。此次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对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

  (六)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一)笔试

  进入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以平台通知为准)内在报名平台个人进度中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考生在规定时间(以平台通知为准)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考生登录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栏(http://www.jianggan.gov.cn/col/col1364685/index.html)查看笔试成绩。对分数有疑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查分。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学校汇总后统一递交江干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到杭州市教育局进行查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报名平台生成的《报名表》并签名,以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中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分两步实施。

  (1)教学实践面试

  采取课堂教学、模拟上课、说课、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具体由招聘单位制定方案并负责实施。

  (2)综合能力面试,由考生根据主考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时间10分钟,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应聘校医或会计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综合能力面试,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3.面试对象

  根据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等导致有效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1:3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该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

  4.面试流程

  (1)报到。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准时到候考室报到,由考场工作人员核查身份。

  (2)抽签。面试人员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则按姓氏笔画由简到繁的顺序)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的顺序并按抽签号就坐。

  孕妇等行动不便者如要求先行面试准予许可。迟到时间尚未到30分钟的,只予以抽取剩余的签号。

  (3)上交物品。所有手机等通讯设备、笔记本(平板)电脑等上网设备均关闭后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4)准备。教学实践面试环节,考生可根据招聘单位的安排进行备课等准备工作,具体准备时间由招聘单位拟定。综合能力面试无准备时间。

  (5)进场面试。进入考场后,考生根据面试要求进行面试。

  5.评分标准

  (1)本次面试评分采取量化评分方法,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占40%、面试占60%),其中教学实践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分别占结构化面试的70%、30%。

  (2)每场面试均有5名评委独立评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笔试加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其他事项

  (1)考生务必按时到达考试指定地点,迟到30分钟及以上的,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须参加结构化面试中的教学实践面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的所有面试,其中任何一场面试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若中途放弃考试的,应先向工作人员报告后再离开,同时需遵守笔试、面试相关规定(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结构化面试全部结束后,考生成绩将在教育局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布,具体网址、公布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与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情况。对象是在职非编教师的,须查阅其人事档案。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此次招考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放弃录用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学校可申请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并报区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体检、考核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于2020年8月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0届毕业生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2019届、2020届毕业生(招聘条件第4条第1、2款)被聘用后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计划”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见附件1)(工作日8:00-16:00)。

  政策咨询电话:(0571)86974949(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74910(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附件:

  浙江杭州江干区2020招聘教职工111人公告1.《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5月公开招聘教职工计划表》.xls

  浙江杭州江干区2020招聘教职工111人公告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浙江杭州江干区2020招聘教职工111人公告3.《亲属关系申报表》.doc

  浙江杭州江干区2020招聘教职工111人公告4.《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浙江杭州江干区2020招聘教职工111人公告5.专业目录.rar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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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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