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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甘孜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的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经批准,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职业学院拟举办现场招聘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甘孜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的公告

甘孜职业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校城一体、校景一体、产教融合、产学研一体化”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甘孜州第一所综合性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坐落在5A级海螺沟景区燕子沟镇(距磨西古镇1.5公里),学院占地600亩,设计办学规模6000人,年培训能力2000人次。距四川省会成都290公里、康定机场80公里,海拔1700米,常年气温5℃-25℃。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计划共18名。所有招聘岗位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甘孜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双向选择)、体检、考察、公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需求信息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具有应聘岗位相应专业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热爱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35周岁(截止现场报名当天满18岁不满36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截止现场报名当天不满41岁)。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需求信息表》)。

8.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尚未转正的试用期人员)。

6.与甘孜州签订了省属公费师范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和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一)名称:甘孜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专场招聘会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30日(9:00—16:00)

地点:四川省人才之家二楼服务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走马街39号)。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确定,由招聘组另行通知。

六、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于5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携带以下材料到招聘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1)《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此表由报名者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现场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由所读院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拟取得的学历、学位和发证时间等);

(4)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5)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应聘岗位相应专业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和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6)符合招聘条件的归国留学人员学历、专业等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由招聘组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组收取相关材料,并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拟于5月31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及进入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招聘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赶往体检人员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在《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相应栏目签字确认。

(四)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统一组织在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体(复)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甘孜职业学院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法,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据实出具考察材料,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发现有其他问题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考察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不符合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的,取消该人员拟聘资格。

七、递补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通过审核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统一派遣到甘孜职业学院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其中:拟聘用人员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必须最迟于2025年8月1日向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逾期未参加审核确认或无法提供及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新聘用人员属于甘孜州高层次人才政策范围的,经审批,按照《中共甘孜州委 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意见(试行)》(甘委发〔2017〕12 号)、《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甘孜州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甘组通〔2023〕57号)规定的待遇和服务年限等执行。

新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将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九章的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职业学院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6-2834772。

政策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36-2835623。

甘孜职业学院:舒老师,13568292222

附件:1.甘孜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2.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职业学院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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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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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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