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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市(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儋州市(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和学科配置,推动我市教育优质均衡,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136名,其中公开招聘129名,考核招聘7名,具体招聘学段学科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岗位为考核招聘,B类岗位和C类岗位为公开招聘。报考人员限报一种岗位类别,即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A类岗位里的任意学科或B类岗位里某个学段的某个学科或C类岗位里的任意学科,报考A类岗位、C类岗位的后续无需再选岗,报考B类岗位的后续再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选岗。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7.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5月26日;即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5月26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5月26日(含)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我市在编在岗教师;

9.委培、定向及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anzhou.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考生可及时登陆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和有关事项的公告,报名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查看有关招聘进展情况。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考生自行登陆网站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818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8:00至2025年6月6日12:00。

2.2025年6月6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6月6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5年6月6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6月6日17:00准时关闭。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如下电子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建议在50KB至200KB区间):

(1)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儋州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3)毕业证书和相对应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学历学位提供承诺书(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加按手印),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的相应层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供承诺书(附件3),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5)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4,本人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寸jpg格式,20KB以下)。

(7)委培、定向及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9)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公开招聘岗位按同一学段学科的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学科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考核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公开(考核)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①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不低于参加同一学段学科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且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实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儋州市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承诺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或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审查材料以公告为准。

(3)面试

面试采取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考核招聘考试(面试)

考核招聘免笔试,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仅采取面试方式(微格教学+答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1)资格复审

报考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儋州市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承诺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或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审查材料以公告为准。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采取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等。面试成绩同时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考察与体检

1.根据招聘名额,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考核招聘以面试成绩为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与考察资格。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考核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并到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同时,考察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儋州市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3)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原则上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附件6)。

(4)考察对象提交个人档案到儋州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科审核。

(5)考察有关的其他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五)预录与递补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后,通知B类岗位入选人员选择岗位,选择依据学科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名额,可从报考同一类别、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间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海南省儋州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在我市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请流动。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招聘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举报电话:0898-23328166(市教育局信访办);咨询电话:0898-23334285(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0898-66755323、0898-6673890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40-5:40)

附件:1.儋州市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儋州市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

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5.同意报考证明

6.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儋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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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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