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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2025招聘合同制教师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嘉兴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2025招聘合同制教师7人公告

嘉兴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是省一级幼儿园,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嘉兴大学合作创办的区属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有翠柳、运河两个园区,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优秀合同制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在职教师:三年以上在职教师,学前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认证书的全日制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本科及以上应届生。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二)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亲和力强,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5日以后出生)。曾获得县区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荣誉,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不能按时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教育岗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6月4日(上午8:30—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嘉兴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运河园(嘉兴市城南街道至诚路168号);

3.采用现场+网络报名形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职教师:户口本、身份证、学前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证书、三年社保证明、相关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

(2)应届生:户口本、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线下报名者,以上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用A4纸打印,按要求如实填写。

线上报名者,以上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版,发送指定邮箱。若资格审查结束来现场参加考核,需带上原件和复印件。

此外,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需提供报考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试

1.如报考符合条件的人数高于招聘计划人数的5倍,则举行笔试,如报考符合条件的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5倍,则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面试内容为微课+技能展示+现场问答。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决定岗位排名。

(三)体检

参考教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嘉兴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5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六)聘用

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服从园区岗位安排,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原已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出示解除合同证明。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得替补)。

四、其他事项

1.在招聘录用工作过程中,有投诉举报的请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嘉兴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对录取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信息均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和嘉兴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xu.edu.cn/)上同步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2826182嘉兴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运河园)

监督电话:0573-82208498经开区民生事业部

线上报名材料发送邮箱:2696693404@qq.com

点击下载>>>

1.2025年嘉兴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2.2025年嘉兴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样张)

嘉兴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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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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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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