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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控制数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控制数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数教师共22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新都区旃檀小学校是成都市及新都区教育局确定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校,作为新都区委、区政府满足成都北部高端商业中心入驻人士和当地居民子弟接受优质教育而投资新建的一所高品质六年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校以“守护本真,静待花开”为核心理念,构建了“本真教育”育人体系、确定了“培养真知、真行、真性情的本真学子”的育人目标。

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占地57亩。现有6个年级,53个教学班,近3000名学生,154名教职工。校园环境优美,设施设备一流,交通便利快捷,毗邻成都地铁5号线、3号线、27号线。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大学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等证书;其他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数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10)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处理的;

(11)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22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2日17∶00。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发送至学校邮箱2030848127@qq.com,应聘人员请务必在“邮件主题”按顺序标注:应聘职位+姓名+联系电话。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发送至学校邮箱2030848127@qq.com,应聘人员请务必在“邮件主题”按顺序标注:应聘职位+姓名+联系电话。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负责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至6月12日22∶00。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6月13日前在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三)岗位调整。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于2025年6月13日前在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提醒。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公共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 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6月1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新都区廖家湾地铁站A1口步行460米)。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 公布笔试成绩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按照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按比例确定的最末一名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存在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和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将于2025年6月14日22:00前在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负责进行。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5年6月14日前由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在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面试当天之前,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由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在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公众号进行公布。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6月15日8:00开始。

2.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新都区廖家湾地铁站A1口步行460米)

3.面试方式:无学生试讲+现场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无学生试讲80分,现场答辩20分。每个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现场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此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公众号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六.体检、考察、确定聘用单位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面试方式为现场有学生上课,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确定聘用岗位后,由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在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公众号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二)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根据档案到达情况到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完成报到,同时拟聘人员还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应交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2份。

(四)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不少于三年。

(五)公开招聘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纪律及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为保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在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公众号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028-83923453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校电话咨询13890792321或18782934226。

(二)纪律监督电话

成都市新都区旃檀小学校:028-83923453

附件1: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数教师报名暨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2025年新都区旃檀小学校公开招聘招聘22名人员控制数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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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山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助力广大考生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从容应考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进入候考室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请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备好个人证件。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入场。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具。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并进行人脸识别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充电器、磁卡、打火机等物品,不穿戴或携带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和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尺子、圆规、眼镜盒、雨伞、水杯等物品,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或物品丢失情况发生。

二、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一)遵守考试时间。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请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到达后应尽快有序排队入场,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需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考生面试时,应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本人的面试试题清单、备课纸、草稿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面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后期的录音、录像回放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注意:考生试题清单、备课纸、草稿纸等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携带手机等设备拍摄涉考内容,通过qq、微信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传播,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由司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三)严惩违纪作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科目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三、防范涉考骗局,谨防上当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犯罪活动。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ubao@sdzk.cn)。业务咨询可联系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或我院(电话:0531-86162753、82598783)。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山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docx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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