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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第四中学赴高校面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海口市第四中学赴高校面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学校教育引才力度,结合学校发展和2025年秋季学校用人需求情况,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文件精神,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海口市第四中学是海口市教育局直属的全日制完全中学,创办于1958年,2016年被评为“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学校现分为初、高中两个校区。高中部坐落在美苑路,占地面积28014平方米,建筑面积31969平方米。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300余人,其中省级骨干校长1名,特级教师3人,正高级教师5人,高级教师143人,省市骨干教师70余人,是海口市目前规模最大的市直属中学之一。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初、高中教师。

三、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招聘初中教师1名、高中教师2名,具体岗位参见《海口市第四中学2025年春季赴高校招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并视岗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2)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3)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高中教师要求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毕业)。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35周岁(含)以下,即1989年6月17日(含)以后出生。

五、报考及资格评审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本公告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向全国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告。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6月26日17时。

(二)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以pdf形式上传)

1.《海口市第四中学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完整填写贴照片;

2.近期彩色免冠白底电子证件照1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附件3承诺书);

5.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语文学科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余学科不低于二级乙等,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附件3承诺书);

6.毕业生推荐表(函)或院系推荐意见(应加盖“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7.成绩单(应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及研究生2个阶段的成绩单);

8.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

9.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和硕士两个阶段的备案表或者报告)

10.所有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hnhksdszx@163.com。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1.时间与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

审查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黄华康体育馆二楼202大会议室;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

2.所需材料

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3.注意事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当日在海口市第四中学公众号上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请考生在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评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入围体检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结束前,不得再报考其它市直属单位的招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市直属单位各类招聘。

(6)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六、考试

地点:海口市第四中学

招聘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考试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会在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时间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2)笔试内容: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的笔试情况,分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通过海口市第四中学公众号公布。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现场微格教学、答辩等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学实践能力等。考评方式为现场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教学内容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现场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第四中学公众号公布。

3.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入围拟聘人选。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及招聘点向社会公告“按照1:1确定入围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均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卷面总分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 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选公告发布后,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第四中学办公室报到,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入围人员毕业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学校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2.心理测试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须在网上完成海口市中小学教师应聘心理测试,该环节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

3.考察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海口市第四中学微信公众号。

(九)本方案由海口市第四中学负责解释。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苑路15号。

邮编:570203

联系电话:0898-65312059

监督电话:0898-65326207

点击下载>>>

1.海口市第四中学2025年春季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海口市第四中学2025年春季赴高校招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承诺书

4.海口市第四中学2025年春季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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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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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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