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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规定,经学校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详见《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一期)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为1990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 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境)外相近专业、专业硕士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由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报考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4日截止。应聘人员通过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系统进行报名(https://ddm.gsjdxy.edu.cn:8090/rszp,以下简称招聘系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若同时报考我校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学院通过招聘系统2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应聘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招聘系统导出);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须注明学历层次、专业和能否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4)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需提供党员材料的由个人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5)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3.其他事项: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

(2)本人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资格。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报名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150元。(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为准。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考生以我院发放的准考证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2.要求:考生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开考比例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内容范围:

(1)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相关专业知识和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相应的知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人选。不足3∶1的,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80分,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程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案例分析、高校学生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以及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问题研判、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顺序由应聘人员在面试当天抽签决定。面试全过程录像。

4.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五)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为先;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加试,确定排名先后。笔试、面试和总成绩通过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时间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参加体检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学院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安排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备案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公示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学院将相关材料统一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经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由学院印发招聘文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由学院人事处负责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或在“鼎立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5.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7.本公告由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一期)岗位列表

附件2: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系统填报手册

人事处咨询电话:0938—8366016  8365099  

监督电话:0938—8365817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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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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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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