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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我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9月13日。现就笔试考试报名安排通告如下: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时间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025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注: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师〔2015〕69号)第四部分第(二)款4条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笔试,主要结合面试教学考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增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及科目的通知》(青教师〔2019〕89号)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从2020年起增设藏语文学科考试。其中,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均参加国家统一命题的笔试,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藏语文笔试科目三暂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命题,与面试分离。

  3.申请参加小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小学)(代码201)、《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两个科目考试;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中学)(代码3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两个科目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是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或暂住证明、居住证明等,下同)的外省户籍人员。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也可按有关要求报名。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2020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内地(大陆)居民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及相关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专升本(专插本、专转本)一年级及以上,3+2毕业学年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须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号、部队证件号和属于驻我省现役部队或现役武警官兵等信息。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7.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日程安排及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7月7日24时;

  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7月8日17时;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24时;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5年9月8日——9月13日;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5年11月7日。

  考生须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s://ntce.neea.edu.cn),包括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笔试报名无须进行现场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报名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青海)”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报名网站,中国教育考试网( https://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严禁使用美颜等修图工具处理照片);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B;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如照片过大,可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填报及注意事项

  1.省内三所高校单独设置考区:青海大学考区;青海师范大学考区;青海民族大学考区。

  省内三所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在校本科及研究生报考,且不得跨校报考。三所高校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其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其他考区。

  2.西宁市设置西宁市考区、西宁市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

  西宁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仅限青海职业技术大学、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在校生报考。

  3.海东市设置海东市平安区考区、海东市民和县考区、海东市循化县考区。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选择海东市平安区考区报考。

  4.海西州设置海西州考区、格尔木市考区。

  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选择海西州考区报考。

  5.省内其他市州设置情况如下:海南州考区、海北州考区、黄南州考区、果洛州考区、玉树州考区。

  6.青海省户籍的其他社会考生可根据个人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就近选择考区报名(不限于户籍所在地),外省户籍持有青海省居住证的社会考生应选择居住证办理地的考区报考,居住证编号应真实准确(如居住证上只有身份证号,居住证编号填写身份证号即可)。网上审核通过前,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重点强调:考生应按照报名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审慎选择科目、考区,审核通过后,无法更改报考科目及考区等信息。特别是选择省内高校考区、西宁市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的考生必须为相关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学校属于特殊场所,相关院校实行封闭管理,其他社会人员选择该类考区将无法进入校区参加考试。因个人选错考区,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无法退还考试费用。

  特别提示: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将根据考试前相关情况统筹安排考点,报名时选择考区并不代表考试地点,考点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相关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审核通过。考试机构不负责对考生的学历是否符合认定要求以及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审核。个人信息录入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应在审核日期截止前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审核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应在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前,及时咨询所选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问题咨询电话详见附表1)。

  1.青海大学考区、青海师范大学考区、青海民族大学考区由各高校自行负责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

  2.西宁市设置的各考区考生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由西宁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3.海东市设置的各区(县)考区考生资格审核由各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考试组织工作由海东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原海东市招考办)统筹管理。

  4.其他考区的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则考生报名成功。

  四、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笔试(纸质考试)70元/人.科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属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教师资

  格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六、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

  七、其他说明

  (一)考生必须亲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机构不负责审核考生姓名书写、报考科目、选择考区是否准确,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书写完全一致),如准考证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示例:悦–悅,财–財,看–侃,措–错,玛–马,侯–候等),将无法参加笔试、面试和认定教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

  报名审核通过后,各项报名信息(如姓名、民族、科目、考区等)均无法修改(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报考考区)。为避免姓名等关键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认定,特别提醒考生应注意在报名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等各环节中多次核对本人信息。禁止委托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关于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说明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置,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2017年上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三)青海考区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教师资格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四)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五)考生如忘记密码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找回,系统将会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报名时填报的手机。考生在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以免影响考试相关重要信息的接收。                                                                                      

  考生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所属考区联系。

 

附件:

1.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各考区报名咨询电话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

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各考区报名咨询电话

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考试报名、考区选择、缴费等请咨询以上考区电话)

教师资格制度政策咨询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971-6310741

投诉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社考处 0971-4123123

考区咨询电话接听时间:09:00-12:00;14:30-17:00(报名审核期间)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青海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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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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