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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关于2025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关于2025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配备,进一步提升达州东部经开区教育整体水平,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一批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高中教师13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达州东部经开区2025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的达州市范围内在编在职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近5年(2020—2024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2020年新招聘教师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的,可视为合格);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

(1)近5年(2020年7月12日及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教学业务部门独立举办的学科赛课(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不含教学课件、教学设计、微课、录像课、一师一优课、非赛课性质的展示课等)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

(2)近5年(2020年7月12日及以后)获得市(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科学研究所独立举办的学科赛课(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不含教学课件、教学设计、微课、录像课、一师一优课、非赛课性质的展示课等)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取得报考职位相应学科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7.近5年(2020年7月12日及以后)具有高中阶段3年及以上报考职位相应学科的教学工作经历;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职位表》;

9.报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当地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书面同意,同意报考证明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工作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但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者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2.报名时间:7月12日—13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413会议室(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413室)。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选调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将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达州东部经开区2025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粘贴报考人员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2020—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需加盖编制所在学校公章);

(4)参工文件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编制所在学校公章);

(5)近5年(2020年7月12日及以后)具有高中阶段3年及以上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加盖编制所在学校公章);

(6)编制所在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7)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8)个人征信证明佐证材料;

(9)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名额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调至2:1或取消该职位公开选调计划。经正式通知被取消职位计划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1.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重点考察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4)成绩公布:在“经开视线”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选调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在“经开视线”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

(4)面试内容及形式:重点测试选调对象的教育教学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能力等,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四、总成绩公布

在“经开视线”微信公众号公布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选调职位数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选调总成绩相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照报考人员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学历层次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照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考生当日、当场复检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通知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再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进入考察程序。

六、考察

考察由达州东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牵头组织实施,重点考察选调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教育教学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或选调对象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环节,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若试用对象自愿放弃,可提前结束顶岗试用。试用期满,根据顶岗试用情况决定顶岗试用人员是否合格,不合格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八、公示和调动

试用期满,对拟调动人员在“经开视线”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确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相关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试用期满拟调动人员公示等通知事宜均在“经开视线”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选调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达州东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达州东部经开区纪工委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达州东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四)本次公开选调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政策咨询电话:区党群工作部 0818—2799361

区社会事业局 0818—2697172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工委 0818—2638860

附件:1.《达州东部经开区2025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职位表》

2.《达州东部经开区2025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

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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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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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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