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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大名县2025选调县域外在编在岗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邯郸大名县2025选调县域外在编在岗教师100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县域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来大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本次选调100名全额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范围

有意愿到大名县教育系统工作的在外地公办学校任课的在编在岗教师,不限户籍。

三、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

2.自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7月11日以前出生,含当日)、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小学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7月1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报名第一天(含第一天)。

(二)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中等职业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小学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幼儿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取得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

(三)积分条件

1.学历计分:全日制学历积分标准如下:专科1分、本科3分、硕士研究生5分、博士研究生10分。师范类学历增加3分,累计积分。

2.工作年限:任职时间指(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每年计1分。

3.专业技术职称:初级1分、中级3分、高级5分。

4.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优秀每次1分。

5.业绩成果:获县、市、省、国家政府部门授予成果奖,分别按2、5、10、15分计分;教育部门授予成果奖,分别按1、2、3、5分计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的按1:0.8:0.5计分。主要完成人按满分计分,其他完成人(不超过4人)按相应级别二分之一计分。

6.荣誉称号:任现职以来,获奖项目按以下计分:县级1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奖励级别包括各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所授予的综合类奖励项目,单项类奖励降一级别计分。“省级政府荣誉称号”是指由省政府或省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省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省政府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政府荣誉称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调出的;

2.未能提供本人在编在岗有效证明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7月11日至7月18日,在大名县政府网(http://www.daming.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申请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递交材料。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

上午9:0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大名县进修学校一楼报告厅;

4.提交材料:

(1)申请选调人员,由本人填写附件1《2025年大名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申请表》、附件2《2025年大名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量化积分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在附件1《申请表》上必须有现所在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在编在岗有效证明;

(3)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评审表;

(6)荣誉称号和业绩成果相关证书证件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所有提交的证书需附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8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其中在附件1《申请表》,附件2《量化积分表》上各贴两张照片。

报名现场对申请人员提交的证件资料进行初审。审查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申请人员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审查材料的真实性,确定初选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量化积分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量化积分。依据申请人学历、资历、职称、任职年限、荣誉称号和业绩成果公开积分。

(五)考察考核

依据量化积分由高到低进行积分排名。积分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位学历较高者、参加工作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大者。

对量化积分前100名人员进行考察考核。由人社局向对方人社部门出具商调函,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提交选调办公室,选调办公室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档案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凡不参加考核考察或考核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量化积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选择学校

根据学校空缺编情况和岗位需求以及选调教师的任职资格情况,合理设置学校岗位,选调教师依据量化积分顺序依次公开选择任教学校岗位。选调教师在安置学校服务年限不低于三年。

(七)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凡选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量化积分、考核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参加选调人员要随时关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相关信息,凡因自己未及时关注选调信息的责任自负。参加选调人员要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务必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联系不上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本实施方案由大名县公开选调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大名县教体局 0310—6571830

大名县人社局 0310—6586125

举报监督电话:大名县教体局 0310—6571835

附件

1.《大名县2025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申请表》

2.《大名县2025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量化积分表》

3.《大名县公开选调教师量化积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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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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