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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第一中学2025招聘教师4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宝鸡第一中学2025招聘教师42人公告

宝鸡第一中学是宝鸡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公办省级示范初级中学。为适应学校办学需要,优化教师结构,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发〔2017〕116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宝鸡第一中学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4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参加2025年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已进入公示环节的人员除外)。

二、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心理健康等教师4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2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书须于报名时取得。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aoji.gov.cn)、宝鸡市教育局网站(http:// jyj.baoj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招聘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宝鸡市教育中心传薪楼1号报告厅(宝鸡市大庆路29号。具体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蟠龙大桥北向西300米。乘车路线:市内乘坐7路、53路公交车在教育中心站下车)。

3.报名须提供的主要资料:

(1)《宝鸡第一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请提前下载,粘贴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名。

《报名表》是应聘者参加考试、体检和考察环节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管。

(2)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①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③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参加资格审查。

(4)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了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就读学校发放教师资格证但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校证明);且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5)承诺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或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填写《宝鸡第一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承诺书》(附件3)。

资格审查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专业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对专业目录中没有的,根据所学课程按相近相似把握。

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后,根据应聘人数、招聘岗位紧缺情况等因素综合研判是否保留、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

核减核销计划公告将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核销岗位计划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改报机会。

(四)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面试(讲微型课)方式进行,部分岗位视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

1.笔试:职业及综合应用能力一个科目,笔试总分150分。主要围绕教育法规政策、教师职业能力、师德师风等内容进行测试。

增加笔试环节的招聘岗位,将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试讲(微型课)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学科课堂教学知识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有笔试)=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无笔试)=面试成绩

本次招聘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考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没有笔试环节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视需要进行加试。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将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重点从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社会信用记录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在进行考察。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参加递补体检和考察的,视为放弃。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往届毕业生,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应届暂未领到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件后再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期间不得无故放弃招聘,否则记入招聘者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考。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上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环节和要求事项均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全面、准确、有效。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全程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5.咨询电话:

杜老师:18991746305

胡老师:13571729365

周老师:18700757590

附:1. 宝鸡第一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宝鸡第一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宝鸡第一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承诺书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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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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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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