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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市龙陵县县城学校选调教师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保山市龙陵县县城学校选调教师35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教师队伍结构,规范教师调配,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办发〔2022〕66号 )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龙陵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坚持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与有利于事业单位发展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和岗位

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20个岗位,共35人。详见《2025年龙陵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龙陵县在职在编教师。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热爱本职工作;

2.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符合选调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属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2)2022年、2023年、2024年受到省、市、县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一次及以上);

(3)2023年、2024年、2025年所教班级或学科教学成绩在本辖区内位于中等及以上水平一次及以上(比如某乡镇共有十所小学,某教师所教科目在该乡镇排名在前五名),高中教师和初中教师以县为辖区,小学教师以乡镇为辖区(龙山镇山区学校为一辖区),幼儿教师岗、小学美术岗、龙陵县职业中学音乐和体育岗不作成绩名次要求。

(四)报考人员年龄:县幼儿园教师、小学美术教师和龙陵县职业中学音乐、体育教师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其他岗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日。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新招聘到我县乡镇工作5年及以上或调入我县乡镇工作5年及以上,非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距上次调配(含公开选调)时间间隔须满 1 年以上(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3号),需要回避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龙陵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工作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的申请统一经中心学校校长和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完中教师的申请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签字盖章人员需严格审核把关,对审核把关不严的由签字盖章人员负责,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履职考核表(2022年、2023年、2024年);

(2)报考需笔试的岗位,交5分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3)报考除幼儿教师岗、小学美术岗、龙陵县职业中学音乐和体育岗外的岗位需提供成绩证明。中学教师成绩证明须由县教育教师发展中心提供,小学教师成绩证明由中心学校提供,成绩证明需审核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

(4)考试方式为经历业绩评价的岗位需提供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及经历业绩评价所需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留存原件。

3.报考小学语文教师、数学教师岗位的,本人所学专业与所教专业不一致的,报名时可选所学专业,也可选所教专业;报考幼儿园、小学美术、龙一中岗位和职业高级中学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高中和初中教师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小学及幼儿园应聘,小学教师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幼儿园应聘。

4.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如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选调资格。

5.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递减选调人数。

6.报名时间:2025年8月5日(星期二),8:00-11:30,14:30-17:30。

7.报名地点: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考试

1.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和职业高级中学教师(不含音乐、体育教师岗)岗位

(1)考试方式:笔试+经历业绩评价。

①笔试(分值100分)。实行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考试内容。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职业中学教师岗:高中知识(高考中等偏上难度)。

②经历业绩评价(分值100分)。经历业绩评价由龙陵县教育体育局组成业绩评价领导小组,根据《2025年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经历业绩评价体系》、报名人员填报的《2025年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对经历业绩进行评分。

③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50%。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经历业绩评价得分、教学业绩得分、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综合成绩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布。

(2)笔试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09:00-11:00;考生于2025年8月7日14:30-17:30到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三楼)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小学美术教师岗位

(1)考试方式:手工技能+造型表现+无生课堂教学+专业获奖情况。分值100分。

①手工技能(分值25分)。从人美版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教材中抽取一课手工来表现。考评时现场抽取内容,提前准备10分钟。基本材料如:彩色卡纸、剪刀、双面胶布自备。时间:30分钟。

②造型表现(分值25分)。画静物,所画静物现场决定,表现形式不限。如:油画、国画、水粉、水彩、素描、黑白画等。所需工具自带。时间:90分钟。

③无生课堂教学(分值45分,其中无生课堂40分,教学设计5分)。从《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美术教材重点确定课题。考评时现场抽取课题,备课时间为25分钟。现场无生课堂教学25分钟。无生课堂教学结束提交教学设计。

④专业获奖情况(分值5分)。近三年获得的美术类指导学生获奖和自己获得的荣誉赋分,由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同一奖项以最高获奖级别为准,不累加。国家级得4分,省级得3分,市级得2分、县级得1分,乡(镇)级得0.5分。(注: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才能赋分)。

(2)成绩计算。成绩=手工技能得分+造型表现得分+无生课堂教学得分+专业获奖得分。如成绩相同,依次按无生照课堂教学、手工技能、造型表现、专业获奖得分高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3)考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8月6日(星期三)08:00-结束;地点:龙陵县城区教育集团龙山校区。

(4)报到时间及地点:考生于2025年8月6日07:30到龙陵县城区教育集团龙山校区报到。

3.职业中学体育教师岗位

(1)考试方式:专项技能展示+课堂教学+专业获奖情况。分值100分。

①专项技能展示(分值50分)。考生从以下两项中每项自选一项进行专项技能展示和基本要领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第一项30分(其中技能展示20分,要领讲解10分);第二项20分(其中技能展示10分,要领讲解10分)。

第一项:篮球、排球、足球;(分值30分)

第二项:体操(技巧)、武术、健美操(韵律操)、背越式跳高、急行跳远;(分值20分)

②课堂教学(分值45分,其中小课教学分值40分,教学设计分值5分)。从普通高中教科书《体育与健康》必修全一册(人教版高中)中教学重点现场抽取课题,考生备课40分钟,小课教学20分钟(小课教学应有完整的教学环节,学生练习部分可简练)。

③专业获奖情况(分值5分)。近三年获得的体育类指导学生获奖和自己获得的荣誉赋分,由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同一奖项以最高获奖级别赋分,不累加。国家级得4分,省级得3分,市级得2分、县级得1分,乡镇级得0.5分。(注: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才能赋分)。

(2)成绩计算。成绩=专项技能展示得分+课堂教学得分+专业获奖得分。如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课堂教学、专项技能展示、专业获奖得分高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3)考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8月7日(星期四)08:00-结束;地点:龙陵县第一中学高中部室内体育场。

(4)报到时间及地点:考生于2025年8月7日07:30到龙陵县第一中学高中部室内体育场报到。

4.职业中学音乐教师岗位

(1)考试方式:自弹自唱+舞蹈+课堂教学+专业获奖情况。分值100分。

①自弹自唱(分值25分)。从普通高中教科书《音乐与舞蹈》必修5 (人音版)歌曲中抽取一首自弹自唱,乐器可自备(考场提供钢琴、手风琴、电子琴);考评时自弹(拉、奏)自唱,乐器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舞蹈(分值25分)。内容自选,音乐自备。表演形式不限,着装得体,要求积极健康,符合教育对象的审美要求,现场提供多媒体设备。每位教师表演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③课堂教学(分值45分,其中小课教学40分,教学设计5分)。从普通高中教科书《音乐与舞蹈》必修5 (人音版)教材重点现场抽取课题,考生备课40分钟,进行20分钟小课教学。

④专业获奖情况(分值5分)。近三年获得的音乐类指导学生获奖和自己获得的荣誉赋分,由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同一奖项以最高获奖级别赋分,不累加。国家级得4分,省级得3分,市级得2分、县级得1分,乡镇级得0.5分。(注: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才能赋分)。

(2)成绩计算。成绩=自弹自唱得分+舞蹈得分+课堂教学得分+专业获奖得分。如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课堂教学、自弹自唱、舞蹈、专业获奖得分高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3)考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8月7日(星期四)08:00-结束;地点: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

(4)报到时间及地点:考生于2025年8月7日07:30到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报到。

5.县幼儿园教师岗位

(1)考试方式:试讲+才艺展示。分值100分。

①试讲(分值50分)。试讲内容:幼儿园大班五大领域;课题:现场抽取;备课时间:40分钟;备课内容:一节课(30分钟)的活动设计;试讲时间:15分钟内。

②才艺展示(分值50分)。才艺展示由清唱、舞蹈、绘画三部分组成。清唱:自行准备不带伴奏3分钟内的一首歌曲;舞蹈:自行准备带音乐伴奏3分钟以内的舞蹈;绘画:现场抽取绘画题目,绘画时间30分钟。

(2)成绩计算。成绩=试讲得分+才艺展示得分。如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试讲、才艺展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3)考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8月6日(星期三)08:00-结束;地点:龙陵县幼儿园学府园。

(4)报到时间及地点:考生于2025年8月6日07:30到龙陵县幼儿园学府园报到。

6.龙一中初中教师岗

(1)考试方式:笔试+模拟课堂。综合分值100分。

①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数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选调环节。考试内容:分专业考察初中知识(中考标准)。

笔试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09:00-11:00;考生于2025年8月7日14:30-17:30到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三楼)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布。

②模拟课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与进入模拟课堂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模拟课堂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行模拟课堂考试。模拟课堂分值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选调环节。模拟课堂内容:初三现行教材;课题:现场抽取;备课时间:20分钟;备课内容:一节课(40分钟)的模拟课堂设计;讲课时间:15分钟。

模拟课堂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8月9日上午8:00至结束;地点:龙陵县第一中学高中校区。考生于2025年8月9日07:30到龙陵县第一中学高中校区报到。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模拟课堂成绩×70%。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模拟课堂成绩得分、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综合成绩于模拟课堂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按每个选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档案,核实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所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选调环节。

2.体检。对通过考察的人选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各选调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选调环节。

3.公示。各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后,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及选调工作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调动程序统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若出现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选调纪律

(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报名、考试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了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三)整个公开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 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龙陵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选调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未尽事宜由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龙陵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5-6125817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0875-6123414

监督电话:

中共龙陵县纪委龙陵县监委监督举报电话 0875- 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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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龙陵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2.2025年龙陵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3.2025年龙陵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

4.2025年龙陵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经历业绩评价体系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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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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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为试点单位,以上五个市(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一)至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任职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
  4. 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6.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 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3.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 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
  5. 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的;
  6.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四)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注册:

  1. 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 补齐所缺培训学时;
  3. 再次申请注册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长期病休康复后或经治疗后坚持参加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
  4. 再次申请注册前一年考核合格;
  5. 处分解除,且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含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注册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考查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查,定期注册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得注册,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册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8:00日至2025年12月16日18: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可通过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后确认并下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 有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初审机构将依据终审结果,将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任教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 贵州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8日

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计划近期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步骤

本次测试采用“线上报名+线下缴费”方式进行。

1.注册登录

考生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报名。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重新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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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从事职业”一栏,请按现有身份进行选择。此信息将在后续报名时自动带入报名信息,可提前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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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上报名

考生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报名入口”一栏选择省份“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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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选择考点”页面后,选择“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根据自身安排选择测试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

3.线下缴费确认

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人员50元/人次,教师30元/人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缴费地点确认个人考试信息并扫码缴费、领取收据,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276号院内北楼一楼西

注意:本次测试仅针对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在职教师缴费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在职证明(任职资格证、聘用证、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线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扫码缴费后,可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19-21日。

测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方式

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采用计算机录音方法。共四题,前三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第四题命题说话部分由测试员人工网上评分。

五、测试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

3.朗读文章400字。

4.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3分钟)。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考生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成绩及电子证书。

2.考生请及时关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具体领取证书时间以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报名通道将于2025年12月2日凌晨0:00开启,凡有意参加测试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登录规定网址填写相关信息,计划满额后,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测试须知”,提前一小时到达测试地点,超过考试时间半小时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予补测,不予退费。

5.该系统目前仅支持通过电脑访问,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免冠照片(390*567像素,大小1M以内,禁止美颜、修图),请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场保持肃静,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

7.普通话测试全面采用新系统,考生普通话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拍照,并以此照片人脸识别登录测试系统。

8.如有疑问,请拨打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374-2699917。

八、特别声明

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许昌市唯一一家面向社会的测试机构,许昌市教育局官网是许昌发布普通话报名、测试等相关信息的官方渠道,请勿相信不明网站的宣传,出现对话框提示“加好友”才能继续报名或被告知“必须通过某机构才能报名”等类似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预报名考生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贵州省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12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进入。

收费标准: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身份证正面照+带有学生信息页面的学生证

教师:身份证正面照+教师证或工作证

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正面照

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不通过并不予以修改。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非纳雍职校师生需在规定时间到纳雍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三楼财务室(B301)现场缴费,财务工作人员电话:王老师15117549017)。

4.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https://www.gzyywz.net/)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2025年12月27日。

2.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量:500人。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5.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7.测试站联系方式: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三、声明

我校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四、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401。

3.领取联系人: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凭准考证或网站成绩截图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2023年4月1日起,国家语委新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程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

2.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考试)和准考证方可入场。

3.考生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各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4.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

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12月8日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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