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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4号)规定及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崇州市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7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员额教师招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现将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2.符合《2025年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规定的条件。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公告发布当日)。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7.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招聘78名员额教师的具体单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5年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多个岗位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招聘相关事宜均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

网上报名资料投递邮箱:czjyrcfwzx@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8月16日17:00。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2025年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及全套个人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处注明: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00—8月17日17:00。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发布,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笔试。资格初审合格视为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8月19日9:00—17:00到崇州市教师服务中心(崇州市教育局二楼206室)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若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1:3的,经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公告。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8月20日(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地点:崇州市崇庆中学实验学校(崇州市中南街463号)。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发布。

笔试成绩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一并公布,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崇州市人社局和崇州市教育局负责进行。面试入围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公告。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1次。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请本人持以下材料参加:《2025年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1份(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当天,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公布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崇州市教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崇州市教育局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并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本人原因导致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进入体检和考察,此环节只递补1次。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崇州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上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的资格。

拟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岗位需求数根据总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等额确定各校的拟签订劳动合同人员。

员额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6个月)。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管理措施及待遇

(一)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3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的员额教师,按照《崇州市教育局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报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员额教师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市编制内教师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标准执行,并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学习培训。

(四)享受健康体检、工会送温暖活动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中小学校最低服务6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考生诚信考试,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签订劳动合同资格。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依法追责问责。

九、其他

1.此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82313245(崇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日)

028-82184763(崇州市教师服务中心,工作日)

2.纪律监督电话:

028-62650904(崇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82218223(崇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5年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

2.2025年崇州市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

崇州市教育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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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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