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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凉山州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会理市乡镇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lsz.gov.cn/]和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上公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8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会理市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详见《一览表》,其中:面向四川省(指在2025年8月23日前取得四川省户籍的人员,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其中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户籍包括在对应范围)的非在编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选岗、聘用)资格。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23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报考(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考者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由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会议室(会理市顺城西路北段66号政务办公区A栋2楼)。

2.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填写好的《会理市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本公告附件2上进行下载)。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出国留学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2寸同底标准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由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四)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少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削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削减或取消情况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上公示。

四、考核

本次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

(一)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范围:《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教育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合成绩,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上公布,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

2.面试

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因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入围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缴费后由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制发《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体检。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考核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综合考察

由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和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核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当日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会理市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5年内不得在会理市内调(流)动(含试用),8年内不得调(流)动(含试用)至市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对违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人员按会理市关于一般工作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视情节取消考试、体检、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5622878(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

0834-5673837(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5628511(中共会理市纪委监委)

附件:1.会理市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会理市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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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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