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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6〕11号)和《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湘退役军人发〔2023〕41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7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计划

  (一)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9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27名,面向郴州市所属县市区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选聘52名。具体招(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招(选)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czs.gov.cn)、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

  (三)招(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及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招(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1)公开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公开选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以此类推)。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附件6)、《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7)、《专业硕士目录(2021年)》(附件8)。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选)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选)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郴州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年限计算说明:以1学年为1年计算,2024-2025学年(即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在职在岗可计为1年,以此类推。未取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二)其他条件

  1.公开招聘岗位

  (1)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2023届、2024届、2025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2)限师范类专业的岗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本科须为师范类专业。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须符合相应岗位的专业要求,且为师范类。若硕士研究生为“附件8”中的教育专业硕士(专业代码:0451),本科须符合相应岗位的专业要求,可不要求为师范类。

  (3)面向退役军人的招聘岗位,限安置地为郴州地区的退役军人报考,须由安置地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退役军人证明》(附件9)。

  (4)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无法提供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2.公开选聘岗位

  (1)郴州市所属县市区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在现单位工作已满最低服务年限;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视同合格(称职)等次。

  (3)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中小学教师系列(不含幼儿园)相应学科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报考管理辅导员岗位的,需具备中小学教师系列(不含幼儿园)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报考会计岗位的,需具备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研究生报考,则不作职称要求。

  (4)本公告中的优秀骨干教师是指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

  (5)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无法提供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新单位工作、新提拔任命、职级晋升或职员等级晋升(不含专技人员等级晋升)在现岗位未满一年的。

  9.截至2025年8月,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选)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部分岗位)、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通过郴州人才集团考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www.zhaokaocn.com:22114/examinee/czjy)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咨询电话:0735-8882566。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24日9:00-9月2日16:00。网上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请谨慎提交。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2)需咨询招(选)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招(选)聘单位。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9月3日公布取消招(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9月3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9月4日公布核减招(选)聘计划数的岗位。

  (5)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

  (1)电教信息员、专业教师岗位: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一套试卷,其中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20%,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80%。

  (2)管理辅导员: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一科,一套试卷。

  (3)会计、校医:公共基础知识、会计(校医)专业知识两科,一套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会计(校医)专业知识占80%。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9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60分。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

  5.打印准考证。自2025年9月5日10:00起,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郴州市教育局组织招(选)聘单位开展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选)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2.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对象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且按照清单的顺序整理,完整的提供给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原件,并手写签名(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一式一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在有效期内的二维码)(一式一份);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一式一份);

  (7)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限“师范类专业”的招聘岗位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5)原件及成绩单(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一式一份);

  (9)凡本招(选)聘公告发布之日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同意报考证明》由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10)报考选聘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1)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同时提供报考专业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工作证明和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12)属于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三名”教师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文件;

  (13)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的退役证、退役军人证明(附件9)。

  (1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选)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分为“试教”和“结构化面试”。各岗位的面试形式详见《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选)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面试考官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郴州市教育局组织招(选)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七)选岗

  报考湘南学院附属小学、郴州市新飞学校小学合岗招(选)聘的小学语文教师(招聘,岗位代码:A04)、小学语文教师(选聘,岗位代码:B01)、小学数学教师(选聘,岗位代码:B02)岗位的考生需进行选岗,选岗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选岗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郴州市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提交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选)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选)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选)聘公告及各招(选)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选)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选)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面试后,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造成的招(选)聘计划空缺,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考察结束后不再递补。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5.本次公开招(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业务咨询

  招(选)聘程序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郴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招(选)聘程序咨询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71958

  2.招(选)聘条件咨询

  (1)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王老师0735-2110021

  (2)郴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刘老师0735-8183799、18711509894

  (3)湘南学院附属小学:刘老师0735-2110313、13786531284

  (4)郴州市新飞学校:喻老师13787773385、彭老师18773526676

  (5)郴州市育新学校:张老师13037351201

  3.政策咨询

  郴州市教育局:0735-2850155。

  4.技术支持

  郴州市人才集团:0735-8882566

  六、纪律与监督

  招(选)聘工作由郴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郴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附件:1.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3.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4.同意报考证明.doc

        5.学生基本情况证明.doc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pdf

        7.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8.专业硕士目录(2021年).docx

        9.退役军人证明.docx

 

郴州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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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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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2026年5月面向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和《省语委转发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闽语〔2023〕2号)《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社会各界对普通话测试的需求,便于各行各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和应用水平。经研究,定于2026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各行各业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测试,但报名对象不得在其他考点同时报名,或考生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未公布前测试系统不接受该考生继续报名。

二、培训、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测试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按照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到达考点并参加测试。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参加测试的,本测试站不负责补考或退款等事宜。

(二)培训、测试地点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怀仁楼梯教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

三、报名及培训、测试流程

报名及培训、测试流程按照网上报名、扫码缴费、打印准考证、培训、参加测试的顺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9:00 – 5月15日9:00,报名网址:http://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2.考生可按测试时间安排,自行选择参加考试时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网上补报,不接受现场单独报名。(港澳台考生请使用18位数字的长号进行报名)

3.考生进入网上在线报名系统后,按照提示的报名步骤操作。

(1)点击右上角“请登录”,考生自行注册、登录。(此步骤可提前操作)

(2)报名入口处选择“福建省”,再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及“测试时间”后,点击“下一步”。

(3)考生阅读“报名须知”后,点击“下一步”。

(4)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5)核对报名信息(应试人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点击“下一步”,完成预报名。

4.注意事项

(1)考生在注册时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免冠白底 2 寸照片,尺寸是3.5*5.3厘米,390*567像素,JPG/JPEG/PNG 格式,1M 以内。

(2)如考生需查询报名情况,可登录报名网站选择“报名查询”栏,输入姓名、证件号、省份后,点击确定即可。

(3)若培训测试场预报名人数未达到预期40%名额,则取消该场次测试。

(二)扫码缴费

1.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5月15日12:00至5月18日9:00 期间,已经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后请截图保存凭证),缴费流程详见附件。

 

2.收费标准

(1)测试专场收费:50 元/人。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4〕费 195 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社会生收费标准。

(2)培训+测试专场收费:培训费 112 元/人,测试费 50 元/人,合计 162 元/人。

为适应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测试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普通话水平,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开设普通话水平线下培训专班,培训费收费按照《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确定普通话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漳城院综〔2022〕15号)执行。

3.注意事项

(1)报名系统为开放式,考生自愿登录报名。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才算报名成功。

(2)考生报名时需根据自身的时间安排谨慎选择测试场次,报名缴费成功后系统不支持更换场次、不支持退款。

(3)由于测试名额资源有限,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及时缴费并参加测试。对于多次预报名成功但不缴费导致名额浪费的考生,本测试站将予以登记跟踪并限制后续报名。

(4)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本网站了解相关公告,也可加入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社会考生QQ群(491318924)了解相关测试事宜。

(三)打印准考证

经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请自行于5月20日 9:00 至考前登录 http://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但信息查询不到,请在5月20日(9:30-11:30,14:30-17:00)至考前期间联系漳州普通话水平测试站(0596-2523373)反馈。

特别提示:请按准考证上的时间报到并参加测试,如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而错过考试安排,后果自负。

(四)培训安排

1.测试日期为5月31日的考生,培训时间为:5月23日—5月24日,8:30-11:30,14:30-17:30。培训形式为线下培训(16学时)。培训地点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参加培训,车辆一律不得入校。培训功课表如下:

 

 

2.自愿缴费参加培训班的考生,请加入QQ培训群(群号:491318924)了解培训事宜。

(五)参加测试

测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因信息采集环节需读取身份证信息,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备考。

测试现场进行信息采集环节需拍照,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请考生着装整洁、大方,不要穿白色上衣、无袖上衣等,长头发考生请将头发扎起来,露出耳朵,刘海不遮住眉毛。

四、普通话等级测试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

1.测试成绩: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 30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

2.查询方式: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首页,点击“成绩查询”。

网址:http://bm.cltt.org/#/index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领取

1.电子版普通话证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文件,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领取流程详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电子证书申请流程”公告。

网址: https://pxc.zcvc.cn/info/1016/1392.htm

2.纸质普通话证书领取方式有以下3种方式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

证书直邮,是指证书印制完成后,证书印制机构直接将证书邮寄给考生本人,减少证书在省、市部门间的流转时间,方便考生更快地领取到证书。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填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申请时间:测试完成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此时间段以外,不接受申请。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邮寄服务

凡未选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的考生,其证书将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发至各测试站点。本站点在收到纸质证书后,会及时在本网站公布领取时间等相关信息。

考生可委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漳州市寄递事业部(EMS)办理证书邮寄服务。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邮寄服务流程。请注意,二维码内表格需填写证书编号,而非准考证号码。EMS客服联系电话:1864960246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自取

考生可在正常工作日的每周五下午3点至5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现场领取。(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怀仁楼二楼201。电话:0596-2523373。请注意,入校需由东大门进入,领取时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及成绩查询截屏,不得委托领取。)

(三)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一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五、其他

1.为确保培训、测试的顺利进行,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

2.考生可访问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官网查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23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及答记者问。网址:http://pxc.zcvc.cn/info/1016/1367.htm

3.根据以往报名情况,报名开始约10分钟,名额全部告罄,考生可提前登录报名网站注册个人信息并按报名时间及时报名。

4.若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考或需要临时调整考试措施,本测试站会通过公告告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公告。

考试相关事宜以及报名咨询请联系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0596-252337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7日

广东省佛山市2026年5月份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普通话测试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具体的情况,佛山市普通话测评工作已有新的变化,敬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报考通知的内容。现将2026年5月份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按照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的通知,报考人员需要提交本人的真实资料,并接受新测试系统的验证审核。

二、测试安排

1.时间安排

测试日期:2026年5月17日(周日全天396人)。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10:00开通报名系统,额满截止。

确认日期:不设现场确认。

2.测试方式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国家级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方式进行口试,考生将在独立的机房完成考试的全过程。普通话水平测试流程按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执行。

3.测试内容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包括四部分:

(1)单音节字词朗读;

(2)多音节词语朗读;

(3)(指定)作品朗读;

(4)(指定话题)说话。

4.关于普通话测试相关变化的提示

(1)正式测试前不再安排备考环节,试题由测试系统分配,请考生根据国家测试机构编制和公开出版的相关用书准备考试。

(2)考生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无法登录测试系统,不能通过考试验证。

(3)目前佛山站采用的是人脸识别的验证方式,需要现场拍照采集个人信息,敬请考生考试当天注意个人着装,免冠素颜拍照。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2026年4月28日10:00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人数报满后系统自动关闭。

报名网址:http://bm.cltt.org/

咨询电话:0757-83966766

2.网上预报名操作方法

登录网址后,点击“在线报名”(如无账号请先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选中“广东”,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测试考点,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只填所属区及具体的单位名称,尽量简化),按“确定”。因个人信息不准确所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网上预报名成功者,逾期不缴费确认,网上报名作废。

3.缴费方式

测试费:50元/人。通过银行转账,截止日期:2026年5月7日18:00,过时恕不候。

全称:佛山大学

账号:666557758273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分行江湾支行

注:务必用本人账户汇款转账,转账时必须标注“普通话测试及考生姓名”,无标注者按缴费不成功处理。

4.参考资料

语文出版社《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安徽科大讯飞公司开发的《普通话测试学习卡》面值为15元,学习卡可以进行两次模拟测试,连续30天在线学习。所有学习资料考生自行购买。

四、准考证的领取

请考生自行于2026年5月14日15:00至考试前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如果已缴费成功但没有打印记录的,请于测试日前电话联系:0757-83966766 (工作时间:8:30-11:30、14:00-16:30,周六、周日不办公)。

五、普通话测试地点

佛山大学(江湾校区)孔安道纪念堂一楼测试室。

定位如下: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规定,测试者按照安排的报到时间到候测室报到、验证。测试者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现场核实身份,不带身份证者不能参加测试。

六、关于国家考试违纪、作弊者处理办法

从2015年11月1日起,国家考试凡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国考试的报名、测试。

七、测试成绩、证书查询网址及证书领取

测试成绩与证书查询网址:http://bm.cltt.org/。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系统已升级,现查分需输入准考证号,请知悉。按照规定,测试成绩在30个工作日内由国家考试中心认定公布。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两种。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佛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电子证书的查询与下载渠道:“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

本次测试的证书领取通知公布后,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证地点:禅城区五峰四路(北门)/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南门)佛山大学江湾校区孔安道纪念堂116室。

请考生及时领取测试证书,本测试站只负责保管证书6个月,逾期将不再保管,后果自负。

八、交通提示

具体参照佛山公交网,下面线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从北门进出。

佛山大学报名点及测试站可乘公交车:121、158、173佛山大学北门站。

考生须知的要求:

1.请考生自行于2026年5月14日15:00至测试日前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考试时间有序进入考场。

2.考生在考前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必要时,考试当天考生需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符合要求方能参加测试。

3.考生进入校园时请出示准考证,自觉接受门卫的所有检查。

4.测试者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需要现场采集考生信息审核身份),按照安排的报到时间到候测室报到、验证。不带身份证者无法通过考试系统的人脸识别验证,不能参加测试。现场拍照按标准照要求着装,免冠,素颜。

5.进入抽签、考试阶段,按照指引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个人消毒工作。

6.考试前领取一次性麦克风套,进入测试室时自行替换麦克风套,离开时摘下已使用过的麦克风套,并放到指定的垃圾桶里。

7.按照要求进入、离开考场,尽量不前往考场外校园的其他区域。

8.考试前及考试当天,请保持电话畅通。

9.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按照准考证安排的时间抵达测试地点,逾期将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场。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0757-83966766。

10.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系统已升级,现查分需输入准考证号,请知悉。

河北省石家庄市2026年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广大社会考生:

为全面做好石家庄市2026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最大限度满足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10:00—5月10日24:00,报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在线报名→石家庄市”,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进入报名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三)有关要求:1.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底色不限(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2.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面向社会人员举办,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在校生建议参加本院校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3.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缴费、证书邮寄及准考证打印流程

(一)缴费流程:报名信息提交后请在“报名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测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到期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

费用缴纳完成后不予退费,请考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是否决定参加测试后再进行缴费。

(二)证书邮寄:如需邮寄证书,请于成绩发布后48小时内在“报名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的填报。考试结束后至收到证书期间,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咨询相关邮寄业务可拨打4007-111-866转122(物流咨询)、0591-88610279(印制咨询),工作时间:8:30-17:00(工作日)。

(三)准考证打印:5月11日10:00至5月29日12:00,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31日。具体测试地点、考场安排、时间等请查看准考证。

四、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首先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注:信息采集中“照片采集”环节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

身份信息验证环节中将采用身份证识别器核验考生身份信息,若设备无法读取证件信息导致身份核验失败,将无法安排参加测试。请考生提前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及证件完整性(含芯片功能是否正常),如存在过期、损坏或消磁情况,请及时至公安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

五、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相关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参测考生可于2026年7月13日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六、线下领取证书流程

需线下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2026年8月19日—21日携带准考证集中到石家庄市教育局735房间领取(石家庄市高营大街23-1号,领取时间9:00-11:30,14:00-17:00)。

七、注意事项

(一)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证件携带不全、缺考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请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考点报到,网上填报信息应与证件信息一致,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报到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考生要提前了解考点地址、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行程,避免因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四)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请考生进入考场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

(五)考生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并妥善保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仍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石家庄市教育局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代报名、测试、培训等相关业务,所有机构或个人的代报名、测试、培训行为,均与石家庄市教育局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石家庄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科咨询电话:0311-8603669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广东省中山市2026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5月份

中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告

一、测试对象  

1.户籍不限,均可报名。

2.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在境内生活、工作或学习满3个月方可报考。

3.重要提醒:考生不得在一个或多个测试站重复报名,须完成本次测试后,才能报考下一次测试。

二、测试安排  

注:普通话水平测试新纲要(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网上预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操作流程

1.账号注册:考生须提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ltt.org/),点击页面右上角“请登录”按钮完成账号注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操作;若使用360浏览器,须将浏览模式切换为“极速模式”,避免系统兼容问题。

2.预报名提交:登录已注册账号后,按以下路径操作:选择“广东”→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中”栏目→选择“中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选定具体“测试日期”。按系统提示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其中“工作单位”栏填写需简洁规范;“证件类型”统一选择“身份证”。

3.照片上传要求:须上传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照片尺寸为3.5×5.3厘米(对应像素390×567),支持JPG/JPEG/PN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1M以内。该照片仅用于报名审核,测试当天将重新采集证件照(用于证书制作),建议考生测试当日穿着深色有领衣物。

(二)网上预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从事职业” 栏填写要求:在校学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在校学生”选项;社会人员须结合自身职业状况,选择对应职业类别选项,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

2.报名查询功能说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报名查询”栏目,查询本人报名成功状态及相关报名信息;同时,该栏目支持报名信息删除操作,考生需谨慎操作,删除后相关报名记录将按系统规则处理。

四、测试和缴费  

测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所需审核材料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再参加测试。现场不收取现金,请按准考证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

(一)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1.社会人员

现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人员核验。

2.在校学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在校凭证原件(以下三项条件任选其一提交):

①普通在校学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件应明确载明就读学校全称、完整注册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②大一在校新生:可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作为学生证的替代凭证;

③大一在校新生或学生证原件遗失的在校学生:须提交《在读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原件,该证明需由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

3.贫困学生(申请免测试费)

除按本条第 2 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须另行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贫困认定佐证材料,材料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4.在境内工作、学习3个月以上的港澳人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工作证明。

(二)收费标准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592号):

1.非在校生:50元/人

2.在校生:25元/人

3.贫困生:免费

说明:在校生指在读全日制未毕业学生,报名表“从事职业”须选“在校学生”,填写错误或无法提供学生证原件按50元收费。

五、咨询电话  

冯老师:0760-89989329

咨询时间(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

六、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 

(一)打印准考证

1.打印及查询入口: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完成准考证打印,该网址也可用于后续成绩查询。

2.打印时间:考试当周的周五,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成绩查询

1.查询时间:当天测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可查询成绩。

2.证书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测试对象  

(一)考试要求

1.考生车辆禁止进入校园,仅可步行入校;

2.步行入校时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

3.入校后按测试站点安排执行闭环管理,不得前往校园其他区域;

4.考试结束后需立即离开校园,禁止在校园内逗留。

(二)信息关注

请考生关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报名、考试及领证的最新通知。

(三)缺考处理

报考成功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半年内将不安排其参加现场考试,需等待6个月后才可再次报考参加。

附件:在读证明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22日

河北省保定市2026年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相关事项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社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顺利完成保定市2026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线上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社会人员(不含高校及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在校生请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学生专场测试,具体请咨询学校教务处)。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5日9:00-5月10日,报满为止。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名程序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方式

本次测试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点击“在线报名-保定市”,选择521考试任务,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按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测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到期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缴费报名成功之后不予退款。

、报名要求

(一)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面向社会人员(在校生请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

(二)请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

(三)请认真选择考点,核准报名信息。报名完成后不可修改或删除个人信息。

、准考证打印

2026年5月12日后,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

、测试时间、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6年5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保定市七一中路45号保定市教师进修学校

、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观看测试流程视频;按顺序号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自参加考试之日起30个工作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选择邮寄或者现场领取。关注“保定市教育局官网–语言文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领取证书。如需邮寄证书,请于考试当天扫描邮政二维码填写证书邮寄信息。

(三)证书领取时限。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注意事项

(一)请在支付时限内完成支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无效,系统自动删除考生信息;缴费报名成功之后不予退款。

(二)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有效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测试资格。

(三)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对公账户。如因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应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等按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到考点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未携带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者不予安排测试。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为考生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重要提醒:考生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进行测试。

(五)请考生进入测试室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电子设备等个人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测试现场发现违规携带电子设备、替考、扰乱测试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

(六)本次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请广大考生知悉,谨防上当受骗。

保定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电话:506133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保定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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