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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西南州册亨县2025招聘教师25人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黔西南州册亨县2025招聘教师25人简章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师资力量,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册亨县202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教师日常事务工作。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自然撤销。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25名(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对应报考职位的工作能力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获得聘用后须在册亨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8.具体专业要求。一是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招聘专业均含全日制、自考、函授、技师院校等所列专业,专业名称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可报考。二是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招聘职位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招聘职位一览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三是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的以专业名称为准;若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的,只要其中一个与职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可以报考;四是如所学专业为旧专业,且在《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所对应的新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可以报考;

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s://rst.guizhou.gov.cn

/zwgk/zdlyxx/sydwgkzp/202412/t20241224_86395724.html。

9.须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语文教师的职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具有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考。但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0.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册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人员除外)。

3.截至2025年8月3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截至2025年8月31日服务期未

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4.截至2025年8月3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12.学籍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4.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等立案审查调查或有问题线索

的人员。

1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招聘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比例,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以缴费人数为准),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后,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9月15日9:00至2025年9月19日17: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在网上报名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名信息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报名是否成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报名结束后,将在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公布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公布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为准)。报考人员应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报名,避免造成最后一天报名人数多、网络拥挤错过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招聘职位一览表》专业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00至2025年9月20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资格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码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修改。

3.2025年9月19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因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5年9月20日17:00前自行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网上资格初审于9月20日17: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为准),如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与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21日17: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四)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5年10月15日9:00至10月18日9:00期间,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分类择优聘用。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县招聘工作专班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职位笔试试卷总分均为15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折算前)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2025年10月18日9:00-11:30(星期六)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5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教育综合知识5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

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

n/)公示。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公布。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75分及以上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的职位,笔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75分及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从递补资格复审开始算起,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1.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打印件1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语文教师的职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和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

6.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说课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说课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二)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三)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2.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聘工作专班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示。

九、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

作出诊断的,由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黔人社通〔2024〕125号)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由两名以上在职在编的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备案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说课)、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未接到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办理聘用手续,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等文件精神,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期限在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如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约定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聘用后须在册亨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服务期限内一律不予调动及考调(含遴选),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调。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发布,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未阅知招聘相关信息及公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三)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9-4210426    监督电话:0859-4211123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册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

附件1: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册亨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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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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