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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教育人才41人专项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教育人才41人专项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夯实学校优质发展人才基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4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公开引进,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2)、指定高校(95所,见附件3)、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36所,见附件4)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6所,见附件5)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

三、公告发布

经曲靖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人才引进公告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应聘者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拟引进对象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引进条件

(一)引进教育人才专项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愿为引进学校服务10年以上;

4.引进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

5.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引进学校同等级别或以上教师资格证(2026年毕业生可持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及相应普通话成绩合格证明,其中语文学科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合格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教育人才专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截至2025年9月19日仍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本升研等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计划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6年各学科人才41人。引进学校、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岗位计划表》(所学学科专业不符合岗位计划表专业要求的,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引才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联系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并在报名时按要求进行说明和上传依据材料)。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可根据当年引进人才质量调整引进学科及学科计划数,如果引进人才特别优秀或者达不到引进学校要求,可经曲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增加或缩减引进计划。

六、补助待遇

引进的教育人才,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按照《曲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曲靖市教育人才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曲党人才〔2021〕4号)中相关规定享受待遇,申报执行。

经认定入选教育人才专项的,享受一次性租房补助3万元;并分别给予42所指定高校(见附件2)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95所指定高校(见附件3)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16万元、8万元生活补贴;给予36所指定高校(见附件4)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12万元、6万元生活补贴;给予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见附件5)毕业的公费师范生5万元生活补贴;入选教育人才专项的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生活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

七、引进方式

本次引进教育人才专项工作报名采取网络预报名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18:00截止。

点击查看》》报名入口

2.网络报名请扫以下二维码后,按照网上要求填报及提供相关材料,成功提交即为预报名成功。

3.网络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分别扫码加入以下对应报考学校的QQ群。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点击查看》》二维码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9月20日上午。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报名表》一份(竖表)(见附件7)、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合格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报名时只收取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小一寸)。

4.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必须由应聘者本人在报名时间段内持相应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

5.应聘者现场报名仅限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6.未进行网络预报名的考生,可在现场报名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7.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笔试时间:2025年9月20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引才单位通知为准)。

2.面试时间:2025年9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引才单位通知为准)。

八、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采取笔试、面试并结合跟班实习评价和经历业绩评价的方式进行,整个引才过程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邀请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

(一)报名资格审查。各引才学校按照引进对象、引进条件及专业要求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引才计划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引进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仅限此次引才有效。各引才学校具体负责组织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成绩达到总分的60%即为笔试合格。

(三)面试。按照引才计划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须达到1:2比例方可进行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达到或超过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各引才学校具体负责组织面试。担任面试考官的人员必须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

面试以模拟课堂为主,由三个步骤构成:

(1)应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内容,30分钟准备时间。

(2)10分钟内以模拟课堂的方式讲授面试内容。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四)跟班实习评价。面试合格人员参加引才学校为期一周的跟班实习,由引才学校指定专人围绕教师专业素养、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项目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得出量化评价成绩,满分100分。

(五)经历业绩评价。引才学校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学习成果、学习成绩材料;各种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成果证明;在校期间获奖证明和相关特色成果证明;其他与教育教学能力建设相关的材料给予评价,满分100分。

(六)体检、考察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跟班实习评价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跟班实习评价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10%。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引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须对拟体检、考察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则不予递补。

1.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引才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引才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引才单位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引才学校引进教育人才时,对新引进的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考察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公示和录(聘)用: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并提交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后,按照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文件,引才学校与引进人才本人签订就业协议,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考生在2026年9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引才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在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并邀请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

3.从事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4.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纪律或不具备引才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纪律的,由曲靖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责令改正或宣布引才结果无效。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入选人员、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学校的,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规定,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公告由各引才学校和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曲靖市教育体育局:0874-3316131

2.曲靖市第一小学:0874—3125192

3.曲靖市第二小学:0874-3124056

4.曲靖师范学院附属小学:0874-3147111

5.曲靖市第二幼儿园:0874-3314778

6.曲靖市第三幼儿园:0874-3101280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874-3330108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0874-3333143

附件1.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5:指定高校42所名单、指定高校95所、师范类本科大学(不包含师范类学院)36 所名单、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6所).docx

附件6: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报名表(横表).xlsx

附件7: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引进2026年教育人才专项报名表(竖表).docx

附件8.未就(过)业保证书.doc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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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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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为试点单位,以上五个市(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一)至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任职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
  4. 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6.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 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3.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 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
  5. 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的;
  6.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四)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注册:

  1. 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 补齐所缺培训学时;
  3. 再次申请注册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长期病休康复后或经治疗后坚持参加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
  4. 再次申请注册前一年考核合格;
  5. 处分解除,且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含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注册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考查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查,定期注册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得注册,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册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8:00日至2025年12月16日18: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可通过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后确认并下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 有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初审机构将依据终审结果,将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任教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 贵州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8日

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计划近期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步骤

本次测试采用“线上报名+线下缴费”方式进行。

1.注册登录

考生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报名。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重新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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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从事职业”一栏,请按现有身份进行选择。此信息将在后续报名时自动带入报名信息,可提前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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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上报名

考生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报名入口”一栏选择省份“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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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选择考点”页面后,选择“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根据自身安排选择测试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

3.线下缴费确认

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人员50元/人次,教师30元/人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缴费地点确认个人考试信息并扫码缴费、领取收据,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276号院内北楼一楼西

注意:本次测试仅针对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在职教师缴费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在职证明(任职资格证、聘用证、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线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扫码缴费后,可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19-21日。

测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方式

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采用计算机录音方法。共四题,前三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第四题命题说话部分由测试员人工网上评分。

五、测试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

3.朗读文章400字。

4.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3分钟)。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考生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成绩及电子证书。

2.考生请及时关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具体领取证书时间以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报名通道将于2025年12月2日凌晨0:00开启,凡有意参加测试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登录规定网址填写相关信息,计划满额后,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测试须知”,提前一小时到达测试地点,超过考试时间半小时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予补测,不予退费。

5.该系统目前仅支持通过电脑访问,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免冠照片(390*567像素,大小1M以内,禁止美颜、修图),请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场保持肃静,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

7.普通话测试全面采用新系统,考生普通话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拍照,并以此照片人脸识别登录测试系统。

8.如有疑问,请拨打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374-2699917。

八、特别声明

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许昌市唯一一家面向社会的测试机构,许昌市教育局官网是许昌发布普通话报名、测试等相关信息的官方渠道,请勿相信不明网站的宣传,出现对话框提示“加好友”才能继续报名或被告知“必须通过某机构才能报名”等类似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预报名考生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贵州省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12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进入。

收费标准: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身份证正面照+带有学生信息页面的学生证

教师:身份证正面照+教师证或工作证

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正面照

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不通过并不予以修改。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非纳雍职校师生需在规定时间到纳雍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三楼财务室(B301)现场缴费,财务工作人员电话:王老师15117549017)。

4.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https://www.gzyywz.net/)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2025年12月27日。

2.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量:500人。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5.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7.测试站联系方式: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三、声明

我校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四、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401。

3.领取联系人: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凭准考证或网站成绩截图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2023年4月1日起,国家语委新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程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

2.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考试)和准考证方可入场。

3.考生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各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4.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

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12月8日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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