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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外招聘教师2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市“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外招聘教师200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2025年“蓉漂人才荟”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成华区教育系统拟赴高校公开招聘200名教师。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系统所属44所学校共计划赴高校公开招聘200名教师,其中:四川省成都列五中学等40所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都职业技术学校等4所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各单位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毕业,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6年毕业的国家“公费师范生”放宽至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成都市2025“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应聘人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对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对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2.相关要求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19日17:00

应聘人员应自行下载填写《成都市2025“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jyjzzrsk@163.com,邮件以“姓名+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命名。报名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将以第一份邮件作为报名依据。

(2)现场报名

2025年9月21日(星期日)9:00至13:00在西南大学第三体育场现场接受咨询报名;

2025年9月21日(星期日)9:00至15:00在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北碚区安礼路128号大学科技园A座)现场报名。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

(二)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9月21日(星期日)9:00至15:00到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北碚区安礼路128号大学科技园A座)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至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现场提交材料如下:

(1)《报名表》1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及学位证(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入学证明等)、教师资格证明(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等)和个人自荐材料,2026年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报考证明(就业推荐表或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均须交验原件,收取《报名表》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收取的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3.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谈

招聘单位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进行面谈,招聘单位围绕应聘人员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根据面谈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综合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因应聘人员放弃或缺考出现空额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比例时,不影响面试开考,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和无学生试讲相结合。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教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情绪稳定性、职业沟通与合作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招聘岗位按比例进入体检人员末位名次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待该岗位面试结束后,组织一轮加试,加试成绩仅作为加试人员排名使用。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体检及递补环节。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协议》。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协议》,取消其体检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另安排一次加试确定。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递补。

进入体检的考生在5个工作日内到国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按要求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寄交招聘单位,待毕业后由招聘单位验证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体检报告等)且合格后,再进入考察等后续程序。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招聘单位确认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同意,由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和成都人事考试网(链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1.在202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拟聘资格,已签订的协议自行失效,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拟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将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515235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4328468

咨询电话:028—84313286 028—84375065

五、特别提示

成都市2025“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外公开招聘(西南大学专场)未完成招录的岗位将在后续北京师范大学(预计9月底)等专场开展招聘,后续专场相关岗位和时间、地点等招聘信息,将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和成都人事考试网(链接)发布,敬请关注!

成绩及有关事项查询网站:

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

附件1 成都市2025“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 成都市2025“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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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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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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