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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孜州考试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甘孜州考试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共64名。涉及甘孜州1所州级学校、8所县级学校、10所乡镇学校。其中:高中教师9名、初中教师42名、小学教师9名、幼儿园教师4名。所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甘孜州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统一简称为《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招聘。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允许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但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相应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本次招聘设置有面向全国、四川省和甘孜州的岗位,具体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招聘范围面向四川省或甘孜州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户籍须2025年9月30日前在规定范围区域内(不含2025年9月30日及以后迁出到规定范围外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责任心和事业心强;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⑹年龄在18-38周岁(1986年10月13日—2007年10月17日间出生)。符合条件的硕士、博士人员可放宽到43周岁(即1981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⑺符合《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以上条件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8)与甘孜州签订了省属公费师范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⑼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网址和时间

1.报名网址

甘孜人事考试网官网(https://www.gzzrsks.com.cn/)。

2.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3日10∶00至10月17日18∶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其他要求的应聘人员,可报考任一小学教师岗位。

⑵《教师资格证》要求,除2026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报考者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需出具“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明确预计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时间、种类和学科;在聘用审核确认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核验。

⑶幼儿园教师(岗位编码2518090001)、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编码2518090002)、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编码2518090005)、初中化学教师(岗位编码2518090009)、初中数学教师(岗位编码2518090010)、初中体育教师(岗位编码2518090011)、初中物理教师(岗位编码2518090012)、初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编码2518090013)、初中英语教师(岗位编码2518090014)、初中语文教师(岗位编码2518090015)、高中英语教师(岗位编码2518090019)等岗位报名时只能以岗位名称和岗位编码进行填报,不能以具体单位进行填报。上述岗位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需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单位。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2《甘孜州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须知》(以下简称《报考须知》),详细了解招聘对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招聘程序、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6-32KB,照片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18:00)。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可在考生之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审核单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本次教师岗位笔试2科共缴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参照《报考须知》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6.笔试开考比例及名额调整

各岗位有效报考人数(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5年10月23日18:00前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7.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凭报名时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于2025年11月11日09:00至11月14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及时打印准考证并认真核对准考证本人各项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完整。准考证个人信息有误或照片显示不清晰完整的考生在2025年11月14日工作时间内(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及时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康定市南郊木雅路一段308号甘孜人社大楼1002办公室)进行错误信息(照片)更正和签章确认。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未对准考证错误信息(照片)进行更正和签章确认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应急岗位”“公卫特别岗”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本人于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附件2《报考须知》要求的加分材料按要求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康定市南郊木雅路一段308号甘孜人社大楼5楼)进行加分审核登记。

具体加分规定、加分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2《报考须知》。请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加分材料,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和要求的按规定进行加分登记。凡在规定的加分时间内提供材料不齐备、非原件(非鲜章)、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等,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和专业科目《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两科。

2.笔试大纲

(1)《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内容详见2012年4月13日发布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2)各学科专业知识的命题依据及标准:

《高中地理》《高中历史》《高中体育》《高中英语》《高中语文》的笔试命题依据及标准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地理》《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体育》的笔试命题依据及标准为《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

《小学心理健康》《初中心理健康》的笔试命题依据及标准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修订)》;

《幼儿园》的笔试命题依据及标准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总成绩计算原则

考生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40%+《专业知识》×60%+政策性加分。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12月15日左右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布。

对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布。

6.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本次考试各笔试科目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同一笔试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不包括违纪、缺考和0分)平均分×70%。若某专业科目有效笔试成绩未形成竞争而无法计算合格线的,则采取按各《专业知识》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不包括违纪、缺考和0分)平均分×70%确定合格线。

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2025年12月15日左右在甘孜人事考试网适时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实施。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2﹕1,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该岗位最后一名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对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的,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拟于2025年12月底前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查阅。

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详见附件2《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自动放弃或面试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电话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不能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因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由资格审查单位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按照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所有岗位面试均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英语学科用英语面试,其余学科均用普通话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折合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交纳(已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体检人员同时免收体检费)。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布。

因体(复)检人员弃权或体(复)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报考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审核材料不齐的均视为审核确认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按管理权限派遣到报考县(市)或州级主管部门安排工作。

需要进行岗位选择的,由州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岗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因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一)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后,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的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新聘用人员在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方可申请流(调)动。

(三)州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聘用后5年内须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于2025年9月26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甘孜人事考试网官网向社会公布,后续相关公告均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官网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查阅了解相关信息。因考生不及时登录查阅了解相关公告,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确认)、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审核确认、递补及办理聘用手续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836-2834722,2823132;

网络报名、缴费技术支持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836-2835281;

监督投诉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6-2834772。

点击查看>>>

1.甘孜州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甘孜州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须知

3.甘孜州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登记表

4.甘孜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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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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