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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澧县第一中学补充招聘高中教师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常德市澧县第一中学补充招聘高中教师3人公告

澧县第一中学是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拟面向社会补充招聘高中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澧县在编在岗教师及特岗教师;

2.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10月13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澧县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604室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外语专业TEM4(英语专业基础阶段)或TEM8(英语专业高年级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二)开考比例。原则上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试各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环节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达到开考比例正常开考的岗位,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及相应学科高考必考内容,按百分制计算。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9:00-11:00

笔试地点:澧县一中文正楼二楼

考生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场。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试教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应学科高中一年级教材必修课程(具体内容备课前随机抽签决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人文素养,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前考生先备课45分钟,再按面试抽签顺序试教,试教时量≤15分钟。

面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15:30开始。考生14:30集中,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澧县一中文正楼二楼

3.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四)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在县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湖南省面向残疾人定向招录公务员职位体检条件(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五)考察。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递补。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对象名单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提供拟聘用人员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招聘各个环节相关工作及考试成绩均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考生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363?type=4&catId=1143452041&action=list&nav=3)。

五、组织监督与纪律

(一)组织监督。招聘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一中组织实施。县人大社建委、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肃纪律。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等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追究。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县一中、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11576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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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澧县第一中学补充招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第一中学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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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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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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