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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学校简介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2018年2月,是一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由昆明市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建校以来,学校以办有温度的学校,做温暖人心的教育为目标,立足于“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以”幼有所育,坚毅笃行”的校训为根本,承秉“质量第一,内涵发展,特色鲜明,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遵循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律,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构建幼教、商贸、康养专业群,打造“一小-老”专业优势和特色,逐步发展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384人,正高级职称10人,副高级职称108人,取得硕土及以上学位225人,在校学生10000余人。学校“双高计划”建设势头强劲,建有云南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银龄名师”工作室、“昆明教学名师”工作室。积极推进“一体两翼”现代职教体系构建。挂牌成立“昆明幼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幼托一体化教育研究中心”、“云南省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师资培养任务承担学校”、“云南省民汉双语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云南省高职院校幼儿教育技能赛项的承办院校”、“昆明幼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幼托一体化教育研究中心”、“1+X证书试点院校”。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范围及人数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6人,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他要求详见各岗位应聘条件;学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应聘人员专业、学术成果、研究方向等综合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7.应聘博士研究生均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此次招聘恕不接受现场投递或邮寄材料报名,应聘人员请仔细阅读公告及《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下载填写《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kyszrsc@163.com)。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详细附件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当年有效(即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可通过邮件或电话咨询学校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个人应聘材料,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及专业要求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应聘材料。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在整个应聘环节中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含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为面试考核提供参考),面试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学校官网(www.kmyesf.cn/),并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七、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并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并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十、聘用

1.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程序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聘用人员方可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相关协议。

2.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或拟聘公示期满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人事关系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3.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聘用人员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

十一、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应聘人员涉及以上情况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告,并主动申请回避。

3.学校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靠不正当手段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三、注意事项

1.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含附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学校官网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招聘计划中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的,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4.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四、监督及咨询电话

(一)监督电话

1.昆明市教育体育局:0871-63135506;

2.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0871-67470113;

3.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处:0871-64872134。

(二)咨询电话

1.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0871-64872175(邮箱:kyszrsc@163.com);

2.学校网址:www.kmyesf.cn/。

十五、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有。

点击下载>>>

附件1: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2: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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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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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为试点单位,以上五个市(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一)至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任职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
  4. 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6.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 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3.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 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
  5. 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的;
  6.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四)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注册:

  1. 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 补齐所缺培训学时;
  3. 再次申请注册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长期病休康复后或经治疗后坚持参加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
  4. 再次申请注册前一年考核合格;
  5. 处分解除,且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含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注册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考查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查,定期注册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得注册,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册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8:00日至2025年12月16日18: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可通过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后确认并下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 有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初审机构将依据终审结果,将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任教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 贵州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8日

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计划近期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步骤

本次测试采用“线上报名+线下缴费”方式进行。

1.注册登录

考生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报名。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重新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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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从事职业”一栏,请按现有身份进行选择。此信息将在后续报名时自动带入报名信息,可提前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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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上报名

考生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报名入口”一栏选择省份“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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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选择考点”页面后,选择“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根据自身安排选择测试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

3.线下缴费确认

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人员50元/人次,教师30元/人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缴费地点确认个人考试信息并扫码缴费、领取收据,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276号院内北楼一楼西

注意:本次测试仅针对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在职教师缴费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在职证明(任职资格证、聘用证、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线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扫码缴费后,可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19-21日。

测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方式

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采用计算机录音方法。共四题,前三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第四题命题说话部分由测试员人工网上评分。

五、测试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

3.朗读文章400字。

4.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3分钟)。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考生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成绩及电子证书。

2.考生请及时关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具体领取证书时间以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报名通道将于2025年12月2日凌晨0:00开启,凡有意参加测试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登录规定网址填写相关信息,计划满额后,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测试须知”,提前一小时到达测试地点,超过考试时间半小时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予补测,不予退费。

5.该系统目前仅支持通过电脑访问,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免冠照片(390*567像素,大小1M以内,禁止美颜、修图),请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场保持肃静,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

7.普通话测试全面采用新系统,考生普通话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拍照,并以此照片人脸识别登录测试系统。

8.如有疑问,请拨打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374-2699917。

八、特别声明

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许昌市唯一一家面向社会的测试机构,许昌市教育局官网是许昌发布普通话报名、测试等相关信息的官方渠道,请勿相信不明网站的宣传,出现对话框提示“加好友”才能继续报名或被告知“必须通过某机构才能报名”等类似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预报名考生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贵州省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12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进入。

收费标准: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身份证正面照+带有学生信息页面的学生证

教师:身份证正面照+教师证或工作证

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正面照

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不通过并不予以修改。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非纳雍职校师生需在规定时间到纳雍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三楼财务室(B301)现场缴费,财务工作人员电话:王老师15117549017)。

4.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https://www.gzyywz.net/)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2025年12月27日。

2.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量:500人。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5.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7.测试站联系方式: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三、声明

我校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四、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401。

3.领取联系人: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凭准考证或网站成绩截图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2023年4月1日起,国家语委新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程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

2.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考试)和准考证方可入场。

3.考生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各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4.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

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12月8日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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