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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嘉善教育系统2026年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93人公告(第一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嘉兴嘉善教育系统2026年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93人公告(第一批)

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有关部门核准,结合嘉善县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就我县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第一批)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和岗位

1.事业编制

本次共招聘2026年事业编制教师93人:普通高中39人,综合高中3人,初中36人,小学15人(具体学校和岗位见附件1)。

2.报备员额

本次嘉善技师学院招聘2026年报备员额教师8人:其中专业课教师5人、文化理论课教师3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等要求。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海外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定证书,认定证书上学历(学位)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或2025年,国(境)外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详细类目);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5)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的定向培养师范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具体条件

1.事业编制: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本科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国优计划”(43所)2026年应届毕业生;

(4)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26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5)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6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

(6)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6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2.事业编制:义务段中小学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本科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2)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①本科国内就读的,本科专业为师范类或普通类第一段录取或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次录取的毕业生;②本科国外就读的,研究生和本科就读学校必须均为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高校的毕业生;

(3)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4)“国优计划”(43所)2026年应届毕业生;

(5)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26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6)在浙江参加高考,高考分数不低于当年度浙江省普通高考特殊控制线(2021年之前为普通类一段线)或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次录取的2026年师范类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7)其他2026年师范类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①获得校级学年度三等奖及以上综合性奖学金至少一次(若学校以学期评奖的,需至少两次);②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60%;③获得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3.报备员额:专业课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2026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3)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6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

(4)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6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30%(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4.报备员额:文化理论课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本科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国优计划”(43所)2026年应届毕业生;

(4)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26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5)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6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

(6)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6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注:上述所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中所涉及的高校,均不包含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嘉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报名、考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验证”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到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参加现场验证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

1.网上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16:00

(2)报名方式:微信扫码报名

二维码及网址(具体见附件4)

2.现场验证

现场验证时间、地点安排和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1)时间、地点:2025年11月8日9:30——12:30

浙江师范大学16幢一楼中厅(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2)报名材料(相关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本人简历一份;

②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单和学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可从学信网上直接下载打印),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海外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和所学专业课程详细类目;

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网签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如实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

④学校出具的在浙江参加高考且高考分数不低于当年度浙江省普通高考特殊控制线(2021年之前为普通类一段线)或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次录取的证明(仅指以该条件报名的人员提供);

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⑥有师范类要求的,提供师范类证明(若成绩单或学籍证明中有体现师范类,此证明可不用),有学科方向要求的,提供学科方向证明;

⑦有成绩排名要求的,提供学校盖章的成绩排名证明;

⑧有获奖要求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⑨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

⑩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贴于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2025年11月8日14:30–15: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2025年11月9日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义务段中小学教师以实际参加笔试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由考核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测试,普通高中教师、综合高中教师、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职业院校文化理论课教师比例不作要求。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低于合格分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笔试后,根据各相应学校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比例不足1:3.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采用专家提问和试讲等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3.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确定录用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签约

本次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在确定录用意向后,与录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应聘人员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四)体检、考察

按综合成绩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嘉善县“政务公开”栏目https://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199037/index.html和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s://www.jsrcsc.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2026年8月10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专业有师范类要求的,如在2026年8月10日之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专业无师范类要求的,如在202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学校在2026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等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被聘用者,在嘉善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其中“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国优计划”毕业生服务期须不少于六年。

四、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报备员额总量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聘用的工作人员,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等情况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本简章的解释权属于嘉善县教育局。

5.政策咨询电话:0573-84609907.

6.监督投诉电话:0573-89102509.

附件:

1.2026年嘉善县教育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2.2026年嘉善县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3.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

4.网上报名二维码及网址

嘉善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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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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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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