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浙江宁波市慈溪市2026招聘教师(第一批)8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宁波市慈溪市2026招聘教师(第一批)88人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2026年教师(第一批)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甲类岗位、乙类岗位两种。慈溪中学和慈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的招聘岗位为甲类岗位,招聘指标为10名;其他招聘岗位为乙类岗位,招聘指标为78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单位、招聘指标及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㈠甲类岗位

⒈学科教师

浙江省户籍(含高考时浙江省学籍或高考时浙江省生源)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研究生。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西湖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和美术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二级学院)报考美术岗位的研究生、就读高校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以2025年11月4日为准)前50名且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⒉学科竞赛指导教师

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相应学科中获得以下一项奖项或荣誉称号:①作为主教练曾指导学生获得过全国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②获省级及以上竞赛“优秀教练员”荣誉称号;③本人在高中期间曾获得过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⑵ 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西湖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并具有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高水平院校“强基计划”和“三位一体”的能力。

㈡乙类岗位

⒈宁波市户籍(含高考时宁波市学籍或高考时宁波市生源)的普通高校2026年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户籍放宽到浙江省户籍(含高考时浙江省学籍或高考时浙江省生源)。

⒉浙江省户籍(含高考时浙江省学籍或高考时浙江省生源)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研究生或国(境)外高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毕业生。

上述乙类岗位(除“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外)“招聘范围和对象”中以下三类本科毕业生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①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西湖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②体育大学(学院)及音乐、美术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二级学院)毕业生报考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岗位的;③报考心理学岗位的。

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2025年宁波市户籍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受本科师范类专业限制,且户籍放宽到浙江省户籍。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

⒉立志从事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⒊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⒋1995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报考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到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⒌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

⒍具备同报考岗位相对口的专业(研究生可以以本科专业报考)和相应的学历学位。

⒎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⒏报考初中体育与健康A(篮球方向)、初中体育与健康B(足球方向)岗位的,还须获得相应项目一级运动员(含)及以上证书。

⒐报名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须经用人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报名时与慈溪市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报名时为事业编制人员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⑴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⑵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毕业的在校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⑶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⑷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⑸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⑹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

⒈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工作,逾期不再受理。报考甲类岗位的可以兼报乙类岗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确认。

⑴甲类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上午10:00止。

报考人员填写《慈溪市公开招聘2026年教师(第一批甲类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于11月13日上午10:00前发送到报名邮箱(cxms@vip.163.com)。

⑵乙类岗位

①报考人员于2025年11月6日上午9:00—11月12日上午10:00,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http://jszp.cixiedu.net/)注册(暂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所用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完成报名工作(报考岗位暂不能确定的,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填写)。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务必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确保信息填写真实、准确。

②报考人员于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00后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http://jszp.cixiedu.net/)打印《慈溪市公开招聘2026年教师(第一批乙类岗位)报名登记表》。

⒉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应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非本人参加现场确认的,确认结果无效。现场确认时提供的复印件或打印件上均应由本人书写“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手写签名。

⑴甲类岗位

①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11月14日8:00 – 11:30

②现场确认地点:慈溪中学(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9号,下同)

③报考人员按“甲类岗位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⑵乙类岗位

①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11月13日8:30—16:30

②现场确认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旭升路555号,下同)。

③提供材料

第一,《慈溪市公开招聘2026年教师(第一批乙类岗位)报名登记表》;第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在本公告规定的户籍入户截止时间后出具的户口登记事项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第四,不同类别的报考人员还需携带其他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上交:

Ⅰ.202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协议网签证明、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研究生还应提供已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证书和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Ⅱ.2024年或202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

Ⅲ.港澳台及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Ⅳ.凭学籍地报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初中体育与健康A(篮球方向)、初中体育与健康B(足球方向)岗位的,还须提供相应项目一级运动员(含)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⑶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允许现场更改报考岗位,但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一经确认不能改报,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⑷经现场确认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其中,报考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参加考试。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㈡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慈溪市教育局组织的业务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⒈甲类岗位

考试地点:慈溪中学

⑴初试

① 初试时间:2025年11月14日13:30—17:00

②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参加初试。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初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⑵复试

①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指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②复试时间:2025年11月15日。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笔试后,按笔试学科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但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不低于51分。

④教学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准备30分钟,试讲15分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的视作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其中,报考高中美术岗位的在教学能力测试后加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视作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具体办法在测试前通知。

⒉乙类岗位

⑴业务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均采用百分制。

⑵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1月14日14:30开始,登录慈溪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⑶笔试时间:2025年11月15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笔试时间若有变动,以相关公告为准。

①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②专业知识笔试后,按笔试学科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但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不低于51分。

③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3名及以下的岗位按指标数的3倍确定,招聘指标数在3名以上的岗位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教学能力测试。

⑷教学能力测试时间:2025年11月16日8:30开始。教学能力测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

教学能力测试形式为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准备40分钟,试讲10分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视作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其中,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岗位的在教学能力测试后加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视作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具体办法在测试前通知。

⒊在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60%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的40%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学位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㈢签订就业协议书

⒈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签约人员,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在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⒉招聘单位多于1个的岗位,由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选择拟聘用单位。若同一招聘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学历学位高者优先选择;如学历学位仍相同,则抽签确定选择拟聘用单位次序。

⒊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㈣体检

⒈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⒉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㈤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㈥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规定

⒈符合《慈溪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慈教〔2020〕81号)规定的特别优秀、急需引进的专业人才,可采用“一事一议”程序引进。

⒉2026年毕业的拟聘用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⑴不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⑵研究生不能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⑶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不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或认证书不符合招聘要求)。

⒊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6年7月20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或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⒋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⒌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

⒍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规定的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选聘的,领导干部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⒎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和材料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递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伪造、编造、涂改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⒏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和体检时,须随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其他证件均不能替代),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和体检。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

⒐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⒑慈溪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74-89595615、89595616,慈溪中学咨询电话:0574-58998919。本次招聘在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4-89591414。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点击查看>>>

⒈慈溪市公开招聘2026年教师(第一批)计划表

⒉慈溪市公开招聘2026年教师(第一批甲类岗位)报名登记表

⒊甲类岗位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名单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慈溪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4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