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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2026教育领域紧缺专业教师校园招聘工作23人公告(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专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2026教育领域紧缺专业教师校园招聘工作23人公告(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专场)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教师队伍建设,补充教育领域紧缺专业教师,现决定开展阿拉善左旗2026年度教育领域紧缺专业教师校园招聘工作,本次招聘在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举办校园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专业教师23名。

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以发布的《阿拉善左旗2026年度教育领域紧缺专业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高中岗位:省属重点及以上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初中、小学岗位: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高校毕业生:(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2.身体健康,本科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7日(含)之后出生,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7日(含)后出生;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4.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良好素养,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6年8月31日上岗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语文教师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其他学科教师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高中英语教师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应聘小学、初中英语教师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

5.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之前;

6.具有应用数字技术资源实施教学的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操作计算机进行多媒体教学;

7.除以上要求,岗位须具备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中有关规定;

8.如公告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含)。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在阿拉善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且服务期限未满的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已和阿拉善盟各地(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自治区公费师范生”;已和阿拉善盟各地(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列入“优师计划”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

兰州大学: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9:30-12:00

兰州大学城关校区就业服务楼;

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15:00-18:00

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学生发展中心一楼综合大厅。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重复递交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所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本次校园招聘只接受现场投递简历。

3.应聘人员在填写学习经历时,要完整填写上学(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及专业;在填写工作经历时,要完整填写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4.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应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应聘时,应当以主修专业所获学历、学位证书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应聘。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提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提供个人资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请在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后第一时间提供个人资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旗教育体育局复核。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即视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报名登记表》,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应届生报名时提供就读院系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及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的学历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面试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分值90分,答辩分值10分。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方式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5分钟),备课时间为40分钟,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后,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为答辩,时间为5分钟),按照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结束后,按考号在网站公布成绩。

五、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网站予以公布。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方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突出 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开展入职前查询(依据从业禁止制度)、查询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限制库)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体检、考察等合格后,各用人单位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结合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考察情况等,研究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等合格后,各用人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面试、答辩成绩,结合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考察情况等,研究拟聘用人选后报主管部门党组。由主管部门党组集体研究后按要求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

拟聘用人选确定体检、考察均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选经编制、人社等部门审批通过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列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整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

(三)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未能在约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未在约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

3.应聘人员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相关待遇。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保等政策规定。可提供教育公寓。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各环节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招聘岗位相关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七)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网站予以发布。

(八)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0483-8222628

附件:阿拉善左旗2026年度教育领域紧缺专业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xls

报名登记表.docx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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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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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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