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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1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10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廊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廊坊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廊人社发﹝2025﹞50号)的文件精神,经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人社局批准,按照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的规定要求,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开选聘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选聘。

二、选聘岗位和学历、专业、名额

公开选聘教师10名,(具体情况见附件1《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行为。

2.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0日至2007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1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专业条件: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具体以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为准。

本次招聘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及教育部历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制定岗位条件,在考生大学学习期间及以后,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且有据可查的,视为同一专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符合条件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4.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其他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定向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

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期满合格日以2025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三)定向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

2022至2025年毕业生中曾服务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定向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

1.在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2.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五)定向岗位条件中“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是指:

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廊坊市行政区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报名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1日

8∶30—11∶30,14∶30—16∶30

2.报名地点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办公楼一楼校展室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

(5)将《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xy6028858@126.com。

(6)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7)“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需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

(9)“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西部计划服务证书》。

(10)服务冬奥会志愿者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参与证书》。

(11)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12)驻廊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军队政治机关审批的《军队干部家属申请随军报告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2份复印件。

学院选聘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学院审核合格人员总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符合岗位条件应聘人员登录学院官方网站领取笔试准考证。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对笔试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出具委托书及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中请注明应聘人员符合国家招聘教师的身体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的任何环节,如发现报名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应聘人员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

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廊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笔试地点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8∶00—9∶30《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10∶10—11∶40《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并由电话通知到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

4.进入面试人员按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如不足1∶3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8日,面试地点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2.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均采用百分制量化计分,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试讲

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深度、学术水平以及教育教学方法等。抽签决定试讲题目和试讲内容。试讲之前,每位应聘人员有15分钟备课时间,试讲结束后,进入答辩环节。

(2)答辩

答辩时间一般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试讲及答辩成绩按比例(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计算得出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五)计算考试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核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综合成绩×60%,

总成绩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六)考核

由学院选派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考生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严格师德考察,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职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冀教人〔2023〕14号文件要求,对考生进行教职工准入系统查询。

(七)体检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示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九)聘用

选聘工作结束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学院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方式:

咨询电话:0316-2567800、1880326081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楼(34路公交车廊坊职业技术学院站)。

附件1.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廊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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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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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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