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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公告

红塔区地处滇中“1小时经济圈”的核心地带,距离省会昆明88公里,是玉溪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两乡九街道,常住人口60.61万人。年平均气温为16.7摄氏度,森林覆盖率达61.52%,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以上,是滇中宜居宜业的山水园林生态城和最适宜人类居住生活的地区之一,是闻名遐迩的“云烟之乡”“花灯之乡”“聂耳故乡”,先后获评“中国十佳优质生活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被提名为“全国文明城市”。2024年5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成为云南省首批通过评估认定的三个县(市、区)之一。为持续加强红塔区教师队伍建设,补充急需紧缺教师,玉溪市红塔区决定公开招聘30名编制内热爱教育事业的紧缺教学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比例

招聘单位

1

高中5人

高中日语教师

2

1:5

玉溪第二中学1人、玉溪第三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2

高中生物教师

1

1:5

玉溪第三中学

3

高中地理教师

1

1:5

玉溪第二中学

4

高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1

1:5

玉溪第二中学

5

初中23人

初中语文教师

5

1:3

玉溪市红塔中学2人、玉溪第五中学1人、玉溪第六中学1人、玉溪第八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6

初中数学教师

4

1:3

玉溪市红塔中学1人、玉溪第五中学1人、玉溪第六中学1人、玉溪第八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7

初中英语教师

3

1:3

玉溪第五中学1人、玉溪第六中学1人、玉溪第八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8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2

1:5

玉溪第五中学1人,玉溪市红塔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9

初中历史教师

1

1:5

玉溪市红塔中学

10

初中生物教师

2

1:5

玉溪第五中学,玉溪市红塔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11

初中物理教师

2

1:5

玉溪第五中学1人,玉溪市红塔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12

初中化学教师

1

1:5

玉溪市红塔中学

13

初中地理教师

1

1:5

玉溪市红塔中学

14

初中体育教师

2

1:5

玉溪市红塔中学1人、玉溪第八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15

小学2人

小学足球教师

2

1:5

玉溪聂耳小学1人,玉溪第四小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合计

30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玉溪市红塔区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毕业生;

(二)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及其它“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985”、“211”院校的2026年本科毕业生;

(三)大学期间获得以下个人奖项之一的2026年本科毕业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技能竞赛奖;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注: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可以报考;招聘对象(三)的奖项须在报名前取得,如有未列出但确与所列奖项相当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独立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或相近,专业名称不符但专业方向符合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四)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其它证书;

(五)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或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

(六)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不符合教师从业规定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考生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招聘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成绩依次递补;与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招聘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名考试考核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后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12:00

(2)报名流程:请考生扫描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并将《报名表》(附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成pdf文件并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发送电子邮件(以1个文件压缩包的形式,不要单独发送,以免造成遗漏)到邮箱:htqjyzp@126.com。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参加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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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确认地点:红塔区教育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大厅(红塔区万商汇15幢)。

现场确认时提交如下应聘材料:《报名表》(附后)、个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提供)、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党员证明材料(报考政治教师提供)、足球专项证明(报考小学足球教师岗位提供,需由任课教师签字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岗位需要的相关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自行酌情添加,上述材料现场确认时验原件后交复印件。

本次招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专业学科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如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以主动联系招聘方确认报名资格。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通过的情况发生时,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进入考试考核程序。

(二)考试考核

1.若实际参加考试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比例”的岗位(具体比例详见附件2),先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该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未超过该比例的岗位,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方式记分,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在进入后续专业技能测试考核环节。

面试时间:预计2026年1月25日—27日

面试地点:红塔区。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方式记分,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

考核时间:预计2026年1月25日—30日;

考核地点:红塔区。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出现因考核成绩末位并列导致拟签订就业人数超出招聘名额的,对末位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加试内容另行通知。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并约定在红塔区教体系统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相关事宜在协议和聘用合同中具体规定。

(四)资格复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到红塔区教体局参加资格复审。无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人员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故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违约处理。

五、待遇

1.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红塔区事业人员编制管理、享受事业人员薪酬待遇及福利保障。

2.符合《红塔区教育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的,经评审择优确定给予生活补助。

六、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招聘时,涉及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本公告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1.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0877—2015823、13708772998(李老师)、17387775675(段老师)

2.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015348

附件:

1.招聘单位简介

2.玉溪市红塔区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岗位表

3.玉溪市红塔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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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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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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